“啊,前輩好,是在聽新歌呢,新歌很好聽。”
崔執玉停下了用餐,回複了他。
“是WOOZI寫得好。”
“已經不是第一次見麵了,不用這麼生疏地叫前輩了,叫oppa吧。”洪知秀是美籍韓裔,不太在乎韓國的前後輩製度,不過很意外的,他想聽她叫自己oppa。
他想要和她變得更親近一點,即使現在他們沒有可能。
是什麼時候發覺自己有點喜歡她呢?大概是無聊時刷到翰林藝高宣傳視頻的時候吧,明明隻出現了十幾秒,但愣是讓人移不開眼,小小年紀就跳級考上了首爾大。但當時隻是覺得這個孩子很厲害。
後來她出道了,舞台上的她好像更加耀眼。聽說,BLOSSOM也是一個自給自足的組合呢,團隊的歌都是她寫的。他有點心疼。和WOOZI一樣的角色,身上的擔子該有多重啊。
直到,BLOSSOM來休息室拜訪他們。
這是他們第一次見麵,但他心裡卻在說,“終於見麵了”。
“內,Joshua oppa。”
“加個聯係方式吧。”
今晚的收獲很不錯,拿到了她的聯係方式,以及將生疏的“前輩”變成了“op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