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你待在這裡,我不叫你,你……(1 / 2)

吳大郎 掬水弄月 1436 字 10個月前

淩誌看他恢複過來的臉色,也就不再去管他的臉色問題,繼續自己的問題:“你有喜歡什麼東西?”看在他如此勤勞收拾房屋的份上,也該送他點東西,淩誌心裡如此想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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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吳大郎聽到妻主淩誌如此問道,自己喜歡什麼東西?應該是什麼都喜歡吧,他都沒有什麼討厭的東西,連弟弟最討厭最害怕的東西他都可以坦然麵對,應該喜歡所有東西吧。可是妻主這樣問是為了什麼呢?吳大郎抬頭看著妻主,一時拿不定主意要如何回答。

淩誌看著他,喜歡什麼東西,這個問題有那麼難回答嗎,要是換成弟弟,早就一長串的清單列出來了,然後軟磨硬泡軟硬兼施的要家人給他弄來;還是說他喜歡的東西太多,正在挑揀?

吳大郎想了一下,看著妻主臉上沒有什麼不快,才開口:“什麼都喜歡。”說完,看了一眼皺起眉頭的妻主淩誌,又低下頭。

淩誌聽到這個答案,什麼都喜歡!看著他又低下頭,仿似地上有萬兩黃金能撿似的。“那有什麼特彆喜歡的?吃的,玩的?”淩誌再一次開口,希望這次得到的不是這麼一個獅子大開口的答案。

吃的,他不挑,隻要是能吃的,至特彆喜歡的,應該是熱的食物吧;玩的,那都是小時候的東西了,現在都嫁人了,總不好說還喜歡七巧板之類的吧;吳大郎抬頭看著妻主,希望她能再給彆的提示,可惜沒有,吳大郎又習慣性的低下頭,看著自己的鞋麵,這是一雙單鞋,以前他幾年也就一雙鞋,哪裡破了哪裡補,都是弟弟不要穿了,給自己的,可是自己的腳不比弟弟小巧,穿著都硌腳,那些精致的鞋又不經穿,往往沒多久就壞了,後來他就偷偷的攢布料,自己納鞋底……可是自從來到這裡後,公公已經給自己買了好幾匹布,是的,不是一尺兩尺,是整匹布,夠自己做好幾年的衣服,還有鞋子是現成的,那些鞋子漂亮得他都不敢穿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