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裡還彌漫著淡淡的咖啡的香味。
離開的二十八天裡,我花了一天時間到這座陌生的城市,找了個還不錯的房子租下來。接下來的二十七天裡,除了偶爾買些食物之外,我就一直呆在房間裡喝咖啡…
我不會喝酒。
那酒跟本讓我難以入喉。
於是我想了個折磨自己。喝咖啡。
我有胃病。
記得,那次我死活不肯吃東西,安汐說,你不吃我也不吃,我要陪沫沫餓。
沫沫是安汐跟我取的,他說我嘴總是磨唧磨唧的,於是他叫我沫沫(磨磨)隻有他那樣叫我。大家都叫我米米、小米或是莫小米。當時我可是感動的要死要活的。
現在的我,就是要折磨自己。喝很多的咖啡,喝到胃痛,喝到吐…我隻有用這身體的疼痛來掩飾心疼。
離開的二十八天裡,我手機一直關機,也不上網。我隔離了與外界的一切連係。
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找我。至少我爸不會,至少顧曼不會,至少…安汐不會。
沒有我,他們應該更開心才對。
有些感情,不論是親情、友情或是愛情,不屬你,怎麼抓都抓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