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你也坐,我有事找你。”我毫不客氣的坐下。
“找我有什麼事呢?”他問。
“你的腿…是因為我吧?”我不太確定。
“嗬嗬!你彆聽顧曼亂說。”他笑的勉強。
“安汐…我們在一起吧!”我鼓足了勇氣。那二十八天裡,我對自己的“教導”全算屁。
“啊?嗬嗬!”他冷笑。
“莫小米,你喜歡我什麼?我現在是瘸子,以後未必可以像正常人那樣走路,你喜歡我乾什麼?”“你也說了,你的腿未必能好,證明還是有希望的不是嗎?就算你不能好了,我仍會喜歡你。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有些話我早就想說了,安汐我喜歡你,所以我們在一起吧!”我一口氣說完這些早想好的對白。
他愣住了。
許久,他開口說:“可是,我並不喜歡你…”
親愛的,聽到你的這些話,我並不是很難過,因為我知道,那不是真的。
“是嗎?那我問你,那天那個吻算什麼?你出車禍算什麼?你在醫院說的話算什麼?”我信心十足的問。
“好,我來告訴你!”他逼近我。
我整個人靠在沙發上,他離我不到十公分…如同他吻我的那天一樣。我們背靠著背看煙花,我還感歎,煙花美,但卻如此短暫…你的唇落在我的唇上。算是承諾的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