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剛好來電,她趁著機會迅速離開幸福咖啡廳。
“喂?”
電話那頭是南宮雲裳的聲音,“你去哪了?午休已經過了,到我辦公室來。”
對方交代幾句就掛了電話,陶初一盯著手機屏幕反應兩秒鐘,立馬加快腳步趕回公司。
三天後,關於曹總涉嫌雇凶殺人一案有了最終結果。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他也沒辦法不承認,所有證據都已經擺在眼前。
陶初一大早上就鑽進總經理辦公室,想聽具體細節,外頭傳來傳去沒有個完整版,新聞還沒有報道,她隻好直接問當事人。
見她進來,南宮雲裳就像事先預料到一樣,絲毫不意外,還讓她先坐下。
曹總承認罪行,是因為鄒小姐的屍體被警方找到了。皺小姐根本沒有去海外,簽證機票都是曹總偽造的,用來混淆視聽。而鄒小姐的屍體早就被他分成七八個部分,分批丟進垃圾桶。
趙隊那頭為了尋找鄒小姐還親自去往垃圾處理站,法醫也被叫去鑒定屍/塊。承認一項還是兩項,曹總都難逃製裁,索性就都認了。
“他膽子真大。”
陶初一忍不住感慨,現在這個時代,還有人敢做法/外狂/徒。
“他為什麼殺鄒小姐?外頭有人了?”
南宮雲裳看她一眼,好像在說“你可真八卦”。
“他跟警方的說辭是因為鄒小姐太強勢,老丈人又打心眼兒裡看不起他,所以他覺得壓抑。一次爭吵,他就激情殺人了。”
陶初一隻覺得荒謬,看上人家家世錢財,沒彆的本事又不想被壓製,這不就是既要又要嗎?最後還把伯樂給殺了,基本就是農夫與蛇。
“那他為什麼針對你?”
他殺害自己妻子的事和姐姐有什麼關係?
陶初一忽然想起一種可能,“你難道目擊了什麼?”
說起這件事,南宮雲裳無奈的搖搖頭。她可是冤死了。
三個月前,她和福珘科技談合作,見麵的時候,曹總才做完那些駭人聽聞的事,衣角染上血跡。她沒注意到,曹總自己也沒發現。
後來,他回去就發現了這件事,把南宮雲裳當成心腹大患。在不確定她是否注意這件事的情況下,曹總決定寧可錯殺不可錯放。
於是,他開始為期三個月的部署,包括買凶跟蹤和讓人整容準備隨時取代原主。他從一開始隻是想掩蓋殺人罪行,到後來想要染指南宮集團的產業,越陷越深。
這種人簡直太可怕了!
陶初一心想,要不是自己恢複前世記憶,姐姐可能真的會被他們成功換掉。
南宮雲裳瞧她比自己還氣憤,沒來由的心情轉好。
趙玲瓏那頭,她已經打過招呼,當事人要求保密,新聞報道的時候會用化名。幸好爸媽在海外不知道這事兒,要是知道,怕是得馬上飛回來。
“你一會兒去人事部辦手續吧。”
“哦,好。”
陶初一反射/性轉身,突然頓住腳步。
等等,辦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