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起一個人很簡單,把他的所有聯係方式都刪除,有關他的一切都丟掉。眼不見為淨,是不會想起的。 但是你要知道,這是你在逼迫自己忘掉他,你還是會在生活中的某個瞬間想起他,這種突然想起他的滋味,嗯.......不好受吧。 你想要忘記他,可是內心深處是否還存在想要留住點什麼的想法呢? 你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還是說比起接受自己不想忘記他的事實,更寧願自己難受呢? 一個讓你難過的人,真的值得為他再難過無數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