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 1)

2010年6月30日晚上6點58分,看中央12套(法律講堂)節目《墜樓的女友》,講的是三人,項亭、張鳳、張浩東,張浩東與項亭戀愛,張鳳與項亭本是好友,幾年前,張鳳為幫在外讀大學的弟弟張浩東彙款,走無人煙的近道,被一大漢抓住,項亭幫張鳳逃脫,項亭被強,後來項亭與張浩東談戀愛,張鳳不同意,張浩東從小就聽張鳳的話,可以說是言聽計從,但是這次他不想與項亭分開,項亭向張浩東講明他姐姐為什麼不想讓他們在一起的原因,張浩東還是要和項亭在一起,兩人偷偷戀愛,還在市裡賣一套房子,再結婚。結果一天,兩人都在新房為房子裝修,結果張鳳來了,在門外大吵,張浩東怕被發現,要項亭從抓著繩子從三樓爬下來,不要讓張鳳發現,自己保證會抓住繩子,張鳳在門外吵又踢門,結果張浩東嚇得鬆開繩子,結果項亭從三樓墜下,腰椎粉碎性骨折,八級傷殘。後來,張浩東除了來醫院看項亭外,決口不提結婚的事。項亭氣憤,把這姐弟倆告上法院,張浩東承擔80%的責任,因項亭作為成年人,知道三樓的危險還同意爬下樓,所以要承擔20%責任,張浩東賠償30萬元。結語,任何見不得光的愛情都不會幸福的。個人感慨,男女不平等,就因為項亭被強了,張鳳就不同意,如果項亭是男人,張浩東是女人,那麼,兩人就能在一起了,因為沒有男人被強之說,就算男人不是處男,離過婚,娶個初婚女也沒關係,相反,離過婚的女人是不可能與初婚男在一起的。想看視□,可以上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