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稠的黑色淤泥淹沒了視野裡的一切,順著未知的道路走,淤泥逐漸露出本來的樣貌,是細軟烏黑的頭發,然後就是黑發黑眼的女人,她坐在那裡,笑得甜美而靜謐。
即使是在虛假的夢裡,沈清昱也清醒地明白她的笑從來不是發自內心的,隻是因為父親喜歡這樣的笑,也喜歡她的長發,所以無論何時她都必須保持這個樣子,做一個符合他設想的娃娃。
如果她孑然一身,她也不必日複一日承受屈辱,可她還有孩子,她愛的孩子還需要她保護。
多麼可悲啊。
“哎呀,竟然會有成年男人在夢裡喊媽媽,真新奇。”
淺眠輕易被吵醒,偏頭,某個一小時前號稱自己要好好休息的人正躺在他身側,精神抖擻地嘲笑他。
今晚的月光明亮澄澈,鋪在她雪白的絲綢睡衣和肌膚上,輕薄的白色霧氣籠罩著她,隱藏了平日的鋒利,落在皮膚上的是豐盈皎潔的月色,好像輕輕捏一把就能在指尖凝成膏脂。
她的衣服是沈清昱親手置辦的,他當然知道這件睡衣是多麼柔軟順滑,但衣服的主人顯然不是這樣。
銳利的刀鋒輕易刺破了月色,鹹腥的海風吹走了霧氣,毫無保留地展現她刺人的鋒芒。
“我跟她有這麼像嗎?”
沈清昱毫不猶豫,“不,你們除了黑頭發黑眼睛以外沒有任何相像的地方。”
他發自內心這麼認為,至於凱文為什麼覺得她們像,可能是在那個蠢貨眼裡東亞人都是一個樣子。
沈清昱的解釋並沒有讓林沅滿意,她漫不經心地把玩著自己的長發,“那你為什麼要主動向我搭話,上一次見麵的時候。”
那當然不是他們第一次見麵,隻不過是最坦誠的一次。
本來也該像之前那樣,了解到這個人是個壞人之後事不乾己地打個照麵就分開,不管是你要在這裡殺掉多少人,抑或是你要在這裡挑起一場交火的衝突,都不需要有太多的交集。
那天夜色濃重,擁擠的酒吧倒是燈火通明,沈清昱剛剛換掉沾滿他父親鮮血的外套,儘管他的理智並不認為他需要休息,但是那種全身的血液都要噴流的興奮與恐懼讓他不得不停下喘息。
酒吧裡人頭攢動,可能是沒有幾個人身上有血的氣味,所以他們在第一時間發現了對方,然後被吸引靠近對方。
很有趣的經曆,明明知道這個人與自己一樣,是個冷酷殘忍的壞人,但是當他遞來一杯酒時,林沅還是有模有樣地演戲:“是送給我的嗎?這位陌生人先生。”
黑色的皮質短裙很適合她,因為即使沾上了血跡也看不出來,她笑臉盈盈接下了這杯酒,“在這裡給女孩遞上一杯烈酒可是很危險的哦,而且是和凶殺案很般配的龍舌蘭。”
“我想危險的一般會是女孩。”
“那可不一定,萬一你和接下這杯酒的女孩墜入愛河,未知的愛情會給你帶來巨大的危險。”
“不是和接下這杯酒的女孩墜入愛河,是為愛的女孩遞一杯酒,也很危險嗎?”
那時的林沅撐著頭笑問,聲音像飄在空氣裡,“那你為什麼愛我呢,陌生人先生?”
沈清昱至今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即使他深刻銘記著答案。
他感受到細膩微涼的指尖描摹著他的麵龐,晚餐時留下的傷疤遊離在皮膚上的觸感格外明顯,隱約的鮮血氣味從額頭到眉梢,再到唇角,像在哄著孩子睡覺,耐心溫柔得不像她。昏昏欲睡時聽到了她的回答:“因為我們同樣冷酷、貪婪又滿肚子壞水,我們同樣是天生壞人,我們同樣被世界拋棄,我們同樣無所歸出,我們是天生一對。”
“你說對嗎,如此迷戀我的你?”
甜美的皮囊下是天生殘忍的心臟,林沅道德感低下,並沒有知恩圖報的思想境界,她今天能背叛與她共事多年的boss,明天也能毫無壓力的扭斷沈清昱的脖子然後笑著逃走。
想要留下她,就需要多花些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