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這天,林向晚起得早,看見齊時黔還在忙活早餐。
“我去遛勒森吧。”
齊時黔看了看外麵還沒有完全放亮的天:“一會兒咱們一起去吧。”
“沒事,我還等著回來吃早餐呢。”
入冬,天亮得越來越晚了。林向晚牽著勒森,慢慢地走。
勒森已經很老了,身體的機能在逐漸退化,走路也走不穩,吃的也很少。
但它喜歡出來,喜歡在草坪上撒歡兒,喜歡用鼻子去聞泥土的氣息,也喜歡主人蹲下撫摸它的頭。
勒森走得很慢,林向晚便也放慢腳步,適應它的速度。
路上還沒什麼人,林向晚低頭係了個鞋帶,剛一抬頭,就看到一個帶墨鏡的人朝她們走來。
林向晚感覺他並非善類,便掉轉方向,並悄悄掏出了手機。
林向晚心突突的,勒森走不快,林向晚想把它抱起來,可是抱不動。
帶墨鏡的男人很快就趕了上來。
林向晚假裝鎮定地拿出手機,邊走邊大聲地說:“老公,你就在前麵啊,好,我……我看到你了……”
“林小姐——”墨鏡男突然上前抓住了她的胳膊,另一隻手拿著一個明晃晃的刀。
林向晚絕望地看了他一眼。
“你是誰?”
男人譏笑:“我是誰不重要,奉命辦事,請理解。”
林向晚偷偷將繩子扔下,示意勒森快跑,並想著怎樣拖延時間。
“你很聰明,可是,太聰明的人往往不會有好下場。路是你自己選的,那就不要怪我了。”
“等一下!”林向晚喊道:“誰派你來的,讓我死得明白些……”
“還不至於死,隻是想請林小姐去做個客。”
說得真好聽。
林向晚趁其不備,一腳踹在他的肚子上,然後撒腿就跑。男人吃痛地哼了一聲,想到上麵下的任務——彆弄死就行,要活的。
刀馬上要刺到林向晚了。
男人的褲角突然被向後扯,他回頭一看,是那隻老的拉布拉多犬。它的毛稀稀碎碎,沒有了光澤。男人握緊了刀,“好,是你自己找死的,那就先送你上路!”
一聲淒慘的叫聲,勒森倒在了血泊中。
“勒森!!!”林向晚絕望地喊。
觸目驚心的鮮紅。
男人握著刀,朝林向晚獰笑。刀上還沾著血,一滴一滴,向下淌著。
林向晚的眼前一片漆黑,她強撐著站起來,手按在太陽穴的位置上,踉蹌著移了兩步,然後又腿弱地倒在了地上。
“輪到你了,好好配合。”男人一步一步走來。
街上的人漸漸多了起來,但他們都不敢靠近,畢竟,對方拿著刀,這不是鬨著玩的事。
林向晚擠出一個微笑,平靜地看著男人越去越近……
大不了,大不了就一死嘛。
有什麼,大不了的。
就在這時,齊時黔飛奔而來,擋在林向晚前麵,一腳踢掉了男人手中的刀,動作一氣嗬成,乾淨利索。
男人看了他一眼,勾了勾嘴角。
“你還是來了,我以為,你今天是來不了了。”
齊時黔沒理他,轉到身去看著林向晚,確認她沒事,才轉過來。
“誰派你來的?老頭子嗎?”
“拿錢辦事,無可奉告。”
男人自然是走不了了,一會兒便被押上了警車。
“對不起,我來晚了。”
林向晚這才發現,他的襯衫上都是血,將白色染成了淡紅。
什麼情況,他身上怎麼會有這麼多血。
勒森還在地上拚命喘息。刀紮在脖子上,血流一地。
兩人慌忙把勒森帶到醫院
獸醫看過,無奈地搖了搖頭。
它太老了,傷得很重,救不活了。
如果想減輕痛苦,可以考慮安樂死。
勒森的背上裹著繃帶,可還是忍不住往外冒血。舌頭向外伸著,眼裡黯然無光,它真得很痛苦。
有時候,事情真得用變得無能為力。也許,這僅僅是一個開始。
勒森今年十一歲了,它陪伴了齊時黔十一年。
林向晚看到,齊時黔簽字時的手,還是抖的。
晚上,寒風瑟瑟。林向晚隻穿了一件單薄的衣裳,坐在院子裡的秋千上,看著鼓起的那個小土丘發呆。
勒森,我們回家了。
不知什麼時候,齊時黔已經站在了她身後,給她披了一件厚衣服。
“回去吧,外麵冷。”
林向晚固執地搖搖頭:“我想多陪勒森呆一會兒。”
齊時黔沒說話,也沒動。
“你應該比我還難受吧。”林向晚帶了哭腔,“都是因為我,它是為了救我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