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 2)

bt一家親 無聊人 1265 字 10個月前

因為是要今天出個長評, 因為識了一個好好玩的小朋友, 我的小兄弟小瘋柒月, 沒想過會遇上一個可以和我同樣瘋的人, 是有一時正在, 有一點會瘋, 但已經好好玩了, 好好玩, bt 好好玩, 什麼也好好玩, 好好玩不一定隻是好玩的意思啊, 其實, 是習慣用語, 可以是喜歡, 可以是不喜歡, 可以是讚人, 可以是笑人啊, 還有什麼也可以, 所以, 我說好好玩是指我好興趣好好玩的意思啊, 看不明我說什麼, 正常啊, 我是騙字吧, 沒法, 要在最快的時間內出一個評, 真是有難度, 還好, 有好多可以抄來用的, 明天再好好的寫一個, 如果我有時間, 希望這個可以一直在, 不明的請54, 看不懂的請54, 如果是怕的, 也請54好了, 因為這是我和小瘋柒月小朋友想做出來的評, 隻是, 希望不會影響老大的文, 老大, 如果真的有問題, 請通知我, 我會下來的, 但這樣的寫法, 真的好好玩啊, 不用想太多, 想到什麼打什麼, 字數不用理, 那才會打得快, 才好好玩, 吲, 好了, 抄了好多, 說了好多廢話了, 但是, 還沒有長評的量呢, 那就多打點字好了

今天大家也是要了eva, 但我說, eva隻可以是小沐的, 因為沒有小沐, 也不會有eva了, 是小沐帶eva到來的, 所以, eva也隻能是小沐的, 你們真的彆打eva的主意啊, 小的會拿刀的啊, 會打人, 會砍人, 會不會殺了你就看我那天有沒有吃飽了, 沒吃飯就找你來吃, 當是飯好了, 反正吃下了, 都是一樣, 沒有什麼分彆的, 所以, 彆來試小的的底線啊, 嘿嘿

好了, 下麵的, 膽小彆看, 就這樣

<淩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殘暴是我本性

瘋狂是我本錢

玩火是我愛好

鬼片是我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