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要今天出個長評, 因為識了一個好好玩的小朋友, 我的小兄弟小瘋柒月, 沒想過會遇上一個可以和我同樣瘋的人, 是有一時正在, 有一點會瘋, 但已經好好玩了, 好好玩, bt 好好玩, 什麼也好好玩, 好好玩不一定隻是好玩的意思啊, 其實, 是習慣用語, 可以是喜歡, 可以是不喜歡, 可以是讚人, 可以是笑人啊, 還有什麼也可以, 所以, 我說好好玩是指我好興趣好好玩的意思啊, 看不明我說什麼, 正常啊, 我是騙字吧, 沒法, 要在最快的時間內出一個評, 真是有難度, 還好, 有好多可以抄來用的, 明天再好好的寫一個, 如果我有時間, 希望這個可以一直在, 不明的請54, 看不懂的請54, 如果是怕的, 也請54好了, 因為這是我和小瘋柒月小朋友想做出來的評, 隻是, 希望不會影響老大的文, 老大, 如果真的有問題, 請通知我, 我會下來的, 但這樣的寫法, 真的好好玩啊, 不用想太多, 想到什麼打什麼, 字數不用理, 那才會打得快, 才好好玩, 吲, 好了, 抄了好多, 說了好多廢話了, 但是, 還沒有長評的量呢, 那就多打點字好了
今天大家也是要了eva, 但我說, eva隻可以是小沐的, 因為沒有小沐, 也不會有eva了, 是小沐帶eva到來的, 所以, eva也隻能是小沐的, 你們真的彆打eva的主意啊, 小的會拿刀的啊, 會打人, 會砍人, 會不會殺了你就看我那天有沒有吃飽了, 沒吃飯就找你來吃, 當是飯好了, 反正吃下了, 都是一樣, 沒有什麼分彆的, 所以, 彆來試小的的底線啊, 嘿嘿
好了, 下麵的, 膽小彆看, 就這樣
<淩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淩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殘暴是我本性
瘋狂是我本錢
玩火是我愛好
鬼片是我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