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作……(1 / 1)

作為一名推理迷,我接觸《福爾摩斯探案集》太晚了。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耳熟能詳的名字,以他高超地推理技巧聞名。他可以一眼看穿人們的身份,能判斷出不同雪茄煙末的區彆,能熟悉各個小巷街道……他是推理界的一大傳奇。

而華生,是一名醫生,故事就是從他入住貝克街221B開始。在故事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又一個謎團,而福爾摩斯能夠輕鬆應對。我們以華生的視角,一次又一次被福爾摩斯的嚴謹推理所折服。

可,沒有人是完美的。福爾摩斯隻對推理和藝術感興趣,其他一概不理,甚至以吸毒來維持自己精神的興奮。這讓我無法接受又不得不理解。那是一個灰色的社會,政府不可信;人可以為了錢和權利去殺死另一個人,包括自己的伯父和哥哥;即是真心相愛,也可能因為社會地位而不能在一起。福爾摩斯空有才華卻屢屢被人搶走功勞,案件結束後他收獲的隻是省下了一瓶馬卡因。

這本書,被稱為“推理小說中的《聖經》”、世界十大文學名著之一,它開辟了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書中細致入微的描寫,如臨其境的景象,讓人發自肺腑的讚歎這本書的作者——亞瑟.柯南.道爾。

寫一本優秀的書,一定會對書中涉及內容有所研究方可成功。書中開始便說福爾摩斯是怪人:他會把植物堿給彆人嘗,會用棍子抽打屍體,做各種令人不解的實驗……那亞瑟.柯南.道爾呢?他是否親自做過這些實驗,是否進行過相關調查,又是否觀察過不同雪茄煙末的細小差彆?雖然無從得知,但我相信裡麵的內容是真的。不然這本書為什麼倍受推崇,他首創的許多細節,又憑什麼被後來的小說沿用?“英國偵探小說之父”這一名號,他當之無愧。

每一本書,都是一個世界,是作者內心的影射。通過閱讀,你會發現福爾摩斯喜歡引用歌德的話,喜歡讀許許多多的書,會拉小提琴,還喜歡聽音樂會和歌劇院。他對於偵探推理的熱愛甚至高於自己的身體和生命。他曾經在一個破草屋裡等待情報,無論那晚風雨多大他隻想尋找線索來抓捕真凶。那亞瑟.柯南.道爾呢,他是否又對自己的工作有著同樣的熱愛?在我眼中,那不光是福爾摩斯,還是柯南.道爾的部分靈魂寫照。但,眾所周知,柯南.道爾於愛丁堡大學攻讀醫學並於1885年獲得醫學博士學位;而開始華生自我介紹是就說“1878年,我獲得了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學位”。那華生的身份,是否更接近他本人呢?我並不知道。這一切,都成了猜測。

有人說,柯南.道爾在1894年出版的《最後一案》中福爾摩斯與莫裡蒂亞教授同歸於儘是因為他厭煩了福爾摩斯係列。我覺得這隻是一部分原因。福爾摩斯,一個幾乎把一切都獻給推理的人,這種人的死亡絕不會平平淡淡,他會將自己的生命轟轟烈烈的終結。我無法想象和接受他晚年老態龍鐘、骨瘦如柴的樣子,甚至可能因為他做得實驗太多而引發什麼疾病。即是我能接受,他自己能接受嗎?他不會也不能接受。朋友說他冷血,是因為他把一切都獻給了推理。當有一天他無法推理無法與罪犯鬥誌鬥勇時,或許首先結束自己生命的是他自己吧。雖然柯南.道爾讓福爾摩斯在後來巧妙複活了,但我覺得沒必要,他會一直活在我們心裡。

這本書,帶給我們的不隻是福爾摩斯精彩的推理過程,還有人道主義和法網難逃的道理;不能隻看到作者精湛的文采,還應有作者整個人高尚的精神。透過一本書,我們看到的是亞瑟.柯南.道爾完整的靈魂。他將帶著他對當時英國社會的批判和人性的探索,在曆史長河中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