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子是歲月蛻變的衣裳 希望我的運氣 ……(1 / 2)

越北越美 晨安安安 10924 字 11個月前

現在,各地出現了蠻多汽車租賃公司。隻要你有駕照,付幾千塊的押金,喜歡哪輛車子,就把車子開走好了。但是偏偏有些人,看看這輛喜歡的,那輛也喜歡的,然後有人把車子開走後,居然就不還了。

有一個人,一連借走了7輛車子,最後逃跑了。

不過,最終這個老賴,還是被人舉報了藏身地點。

老賴來某,曾經在華通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用3000塊租金,租了一輛帕薩特。車子開回去沒兩天,來某就動起了歪腦筋。來某找了一個□□的,讓他幫忙辦理了車子的各種證件,然後憑著這些證件,來某把12萬的車子就這樣抵押出去,換回了4萬現鈔。

來某在法官找上門的時候,還歎起了苦經:“剛開始的時候,車子還是想還的。後來沒這個能力了,就沒還。”

原來來某,把車子抵押換來的錢,拿去還了賭債。之後的半年時間,來某一發不可收,先後用同樣的手段,向6家租賃公司,租了6輛車子用來抵押。6輛車子,總價值50多萬。法院以合同詐騙罪,起訴了來某。

為什麼來某會打租車的主意呢?法官說,現在租車比較方便,隻要你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駕駛證,都可以租到車。但是你這個人的信用如何?有沒有犯罪前科?一般租車公司是不會去考量這些的。如此這般,就讓犯罪嫌疑人有了可乘之機。

那麼,是不是真的提供有效身份證明,這些事情就能避免呢?並不能。在華峰汽車租賃公司,總經理已經是哭都哭不出來了。

總經理說前年,他們就碰到5個這樣的老賴,去年又碰到2個。公司一共才30輛車子,將近10輛車子被老賴騙了去。實在撐不下去,公司今年要倒閉了:“以前是使用假的身份證,公安馬上就可以立案的。但是現在他們都用真的證件了,用真實的姓名,就不是詐騙,公安就不立案了。”

這家租賃公司總經理說,這其實和借錢不還,性質是差不多的,目前他們也隻能到法院起訴。但是,這打官司的時間一拖兩拖,一兩年是解決不掉的。

前幾年生意好的時候,他們租賃公司一年的營業額有80萬。但是一年下來損失的車子,就有幾十萬,不倒閉才怪。而且,租賃公司一般規模都不大,經曆了幾次騙局以後,最後都沒能撐下來。

一家租賃協會會長曾經說過,他們曾經考慮在車上裝GPS,求助公安。

據了解,汽車租賃公司,一般都會上網,查實證件的真實性。但是,這價值50萬的車子,損失由哪個承擔呢?

按照刑法,那個老賴來某已經構成了合同詐騙罪,判刑要在10年以上。

據了解,所有的租賃公司,都怕這種老賴的,一般都是賭徒占多數。但是,租賃公司也沒辦法,畢竟客戶來租車的時候,你沒辦法要求客戶拿幾萬塊錢的押金出來。

保險公司麼,也沒有一種針對“借了不還”的險種。

所以呢,全汽車租賃行業,都麵對可能要被騙車的這個問題。

有一個做雞血石生意的女老板梅某也是一個老賴。某一天淩晨5點多,執行法官來到事先了解到的梅某住處,結果卻撲了個空。原來這個梅某狡兔三窟,搬到了同一小區的另一套房子居住。

這個梅某從前年開始,先後三次向陸先生,借了一百多萬元。今年12月,法院判決生效,但是梅某一直拖著不肯還,算上利息,到目前為止梅某一共欠了陸先生210多萬。

陸先生無奈地向法官表示:“我已經找過她無數次了,到她單位也找過她,10次總有8次碰不到。好不容易碰到了,梅某也是兩手一攤,每次都說沒錢沒錢。”

但是實際上,梅某住在四五萬元一平方的高檔小區,有車子有保姆有私人律師,孩子上的也是學費很貴的私立學校。梅某她自己,每年還要花八萬多元到美院進修。梅某辯解說:“我自己的三套房子,已經被拍賣了。現在住的房子是拿了老公的畫做抵押,從朋友那裡借來的,其它都屬於是正常開銷。一下子要我拿出這麼多現金,我現在肯定拿不出來。其實我拿了一批石頭出來抵債的,但他們說那些東西不值錢。其實這是藝術品,他們不明白。我本身就是做雞血石的,雞血石的價值,他們都不太清楚。”

梅某說,她現在有幾個官司在打,有她欠人家鈔票的,也有人家欠她鈔票的。如果人家欠她的鈔票可以拿回來的話,那麼她的負債,就可以還清爽了。

針對這樣的情況,法官表示,要先限製這些老賴的高消費或相應罰款:“情節嚴重的人,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就是根據法院規定的“拒執罪”。”

有句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少朋友可能有過這種體會,就是到了後來,蠻有可能向你借錢的那個人,弄得來架子比你還要大。你找他找得火燒眉毛,他倒是一臉輕鬆,啥事也沒有。

前幾天,香樟公寓的老年食堂門口,圍了一堆人。你不要以為他們是來吃飯的,他們不是來吃飯,而是來討債的啦。

這債主,就是食堂的承包人高某。

大家說,從去年開始,高某就輪番問他們進米,進油、進肉。而這一張張白條子,就是高某付的鈔票。

一位田先生說,高某說是一個月結一次賬,讓我來回給他送。第一個月高某比較守信用,第二個月高某就說要拖欠一下。

一位王大姐說,我是給高某送肉的,從過年一直送到現在。去年送的是一個月一個月結的,而現在三四個月沒結過錢了,高某一共欠了她4500元。

現場的借條,看上去好像有1公分厚。什麼大米200斤,豬肉50斤,菜油50斤。大致算了算,這加起來的數目居然超過10萬塊。田先生說,每次他們問高某拿錢,高某都是兩手一攤,說食堂虧損,沒錢。

高某告訴法官:“每個月虧損在一萬五到兩萬之間。” 法官問高某:“你知道虧損有多久了?”

高某回答:“大概去年10月份開始虧損的。”

法官再次質問高某:“虧損這麼久了,為什麼還要一直向他們進貨?知道自己還不出錢了,為什麼還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們進貨?”

高某擺出一副很無奈的樣子:“我一步步在還的呀,單子都有的。今天還多少,明天還多少,我跟他們都達成協議了。”

討債的都把你堵在門口了,這個高某居然還說自己是和他們達成協議的。

既然討債的上門了,那麼你打算怎麼還錢呢?

高某後來居然把法官,帶到了文新街道辦事處。高某說,我是跟街道簽的承包合同,現在還鈔票麼,他們也要幫忙的。

高某再次為自己辯解:“因為這是一個公益性的食堂,菜很便宜的,所以造成了我的虧損。還有就是去年糧、油、米價格的上漲,而菜肴卻沒怎麼漲價,也是造成我虧損的原因之一。”

不過,對於高某的說法,文新街道辦事處民政科的張科長一直在旁邊搖頭。張科長說,去年3月底他們是通過公開招標,找了高某來承包老年食堂。合同上寫得蠻清爽,就是承包人自負盈虧。街道方麵呢,提供一定的優惠。比如食堂的裝修費、管理費全都免掉,房租費也減免一半。而且食堂開張以來,來老年食堂就餐的居民也蠻多啊,怎麼看都不像是生意不好的樣子。

張科長弄不懂,高某怎麼會虧損呢?

張科長跟法官透露:“我覺得高某他個人肯定是有錢的。從2月份到現在,高某沒付工作人員的工資,供貨商那裡的貨款沒付,水電費也沒付。我們這裡收進去的錢,到底到哪裡去了?所以,我們現在肯定是碰到一個老賴了。”

張科長說,當時簽合同的時候,高某交給街道10萬塊風險金。所以街道現在能做的,隻能是用這10萬塊風險金,來替高某還債。不過張科長擔心的是,這10萬塊,光是付拖欠的員工工資,還有退還居民充值卡裡麵的錢,就用得差不多了。

張科長說,小商小販們的錢,社區已經登記下來了。有供貨商過來,數額據供貨商說還是蠻大的。說實話,社區也吃不準,隻好向派出所報案。

做人真是要誠信一點。不管高某,是因為什麼原因造成食堂虧損,那都是你高某自己的事情。高某你欠了人家錢,不好一直欠著的。人家賣米、賣肉的人,小本生意也不容易。他們是相信你高某,才賒賬給你的。否則,弄到法院裡,告你個詐騙,高某你啊,也沒什麼好果子吃的。

欠錢還錢,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就是有一些人,借錢之後,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就是不肯還。這些人沒本事還錢,但是賴著不肯還的本事,倒是蠻大的。想要老賴還錢的時候,他們人都找不到,玩失蹤。

前幾天,一家法院的執行人員兵分三路,分彆向城西、城東出發。這時候,住在龍塢的杜某還在睡覺。在壓根不知道怎麼回事的情況下,杜某直接被執行人員堵在了家裡。

原來早幾年,這個杜某向人家借了一萬多塊鈔票,時間一長利滾利,現在變成一共要還77000多元。

杜某告訴法官:“我不是不還,是沒錢還。我跟借錢的人說了,每年還他5000塊。”

7萬多塊,如果每年還5000塊,都要還上10多年了。哪個借錢的,會同意這種憋屈的還款方案?

家住翁家村的支某父子兩個,就更加有趣了。看到執法人員來了,兒子穿了條內褲,就想往外麵逃。還好執法人員動作快,把他堵回了房間。一看到兒子要被帶走,做爹的急死了,乾脆整個人,躺到法院車子底下,不出來了。

最後,110民警趕過來,把支某父親從車子底下拖了出來。

做人啦,不好事前事後兩張麵孔的。但是有的人做人,偏偏喜歡兩張麵孔。求你的時候笑臉相迎,不求你的時候,擺出一張臉孔給你看。

老賴啦,就是這一種人。他們借錢的時候是孫子,什麼都好說。等錢一到手,他們就是大爺。等你想要拿回自己的錢,那真是難上加難!

今年40多歲的林某是福建人,在江漢市做工程,據說做得蠻大。

前幾年,林某認識了一個溫州人王先生,開口向王先生借錢,說是承包工程需要保證金。

那個王先生也是豪爽的,第一年借給他50萬,第二年又借給他120萬。

王先生現在回想起來很後悔。王先生說我後來想明白了,那個林某是欠彆人錢,然後沒辦法,從我這裡轉,轉了將近三年。發現我這裡轉不回來了,又從其它地方借,拆東牆補西牆。

王先生說,每次到了還錢的日子,他就再也找不到林某了。打打電話呢,是關機的。三年時間來回討錢,王先生說他為了要回自己的錢,人也瘦了一大圈。再加上借錢給人家,王先生是瞞著家裡的,真是辛苦啊!

而且每次打林某電話,剛開始電話還接的,後來電話乾脆就不接了。王先生打林某的電話,基本上是打100個會接一個,已經阿彌陀佛了。

今年5月份,王先生看借出去的100多萬,隻要回了幾十萬,實在沒辦法,把林某告上了法院。法院判決林某歸還王先生本金65萬。但是對於法院的判決,這個林某根本不當一回事。後來林某又把法院查封的房產申請仲裁,想逃避還錢。

這個林某,還說自己沒有惡意。

法官明確表示,法院查封的財產是不能仲裁的。林某居然跟法官說,他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這個林某,嘴上說著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實際上說一套做一套,就是不還錢,看你咋的。法官說,其實林某根本是有能力還錢的。林某不僅有房產,還開著豪車。法院後來以拒絕執行罪,把林某移送公安,要追究林某的刑事責任。

經此折騰,王先生也是蠻感慨。王先生說林某的房子蠻值錢,完全可以把房子賣掉,還他錢。但是林某對到手的錢,怎會輕易還出來?

這個事情也給了王先生一個教訓,那就是輕易不要借錢給人家,否則朋友做不成反而成了仇人。

法官也表示,平時老賴一般不履行的話,就是司法拘留。情節嚴重的,其實就應該追究刑事責任。這實際上對付一批老賴,也是行之有效的。老賴們敢於以身試法,就要給他們嘗嘗後果。

法院的重拳,有時候應該出得又快又狠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