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見到他的第一麵開始,我承認我從沒見過這麼好看的先生。他喜歡穿一件淺灰色長袍,戴著眼鏡,總是低聲細語,溫文爾雅,像是貓兒一般。春天到了,他又在春光下讀書,悅耳的聲音伴隨著幾聲鳥鳴,藍天倒映著他的身影,我偷偷看著,眼裡全是他。每次被發現之後,他總是拿著一卷書輕輕敲打我的腦袋,清冷的香氣隨著他的動作竄入我的鼻中,嘴邊帶著濃濃笑意。金色的眼鏡下,一雙笑彎的桃花眼淺淺眯著,眼裡亮亮的,我從他的眼裡讀到了愛。我們雙雙淪陷。有次他送給我了一隻鳥,很漂亮。這隻鳥叫的很好聽,每天早晨我聽到它的歌聲,掀開簾子,門外是站在陽光裡的他和那隻漂亮的鳥,每次他看我臉紅的模樣,簡直和這隻鳥臉上的紅色羽毛一模一樣。我最喜歡和他一起在桃樹下交談。我們會心照不宣地緊緊握著彼此的手,看著天邊的雲飄,耳邊的蟬鳴。有次我問他,什麼才算永恒,我清楚的記得他靠在我的肩頭,用輕輕的聲音回答:“永恒,就是無論生生世世,幾時幾分,都能廝守在一起,能握住彼此的手,能擁抱對方的身體,更能體會到彼此的心,這就是永恒,是無法割舍的永恒。”那一次,一個二十歲的少年,和一個二十幾歲的先生,他們迎著耀眼的春光,在桃樹下溫柔地擁吻。
可最後,我們沒能等到永恒。是什麼原因,我不記得了。我隻記得那天破碎的茶幾,撕裂的試卷,無數人的怒吼,和那個被摔壞的鳥籠與飛走的鳥兒。那幾個月,我感覺藍天都是黑色的。後來,我偶然去了那個桃樹下,樹依然和五年前一樣茂盛,風景依然很好。我吹著風,感受著陽光的籠罩,記憶湧動。回頭看著樹下,仿佛昔日的兩個少年依然坐在那裡,他們,正在幻想著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