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告彆裡,我最喜歡明天見。
也許見不到,但是總給那些留在過去的人一些期待。
他也老是喜歡和我說明天見,我也總覺得再爭取一下,我們總可以相遇在每個明天。
他是我分科前的同學,瘦瘦高高,白白淨淨,學習上進,愛打籃球,像是很多小說作者筆下的校園男主,很多人喜歡他,也包括我。人都是向往美好的事物,他熱烈燦爛,像是荒蕪枯燥青春裡的星星,閃爍了我們相遇的每個季節。
那個時候喜歡聽孫燕姿的《遇見》,也總覺得他就是老天有意安排的未來。暗戀其實也挺好的,我偽裝的完美無缺,隻在心裡上演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戲碼。在那場戲裡,他隻是我的男主角。
其實如果沒有交集的話,也不會很想迫切擁有。
可是兩個人一旦相遇,就會有數不清的羈絆。
遇見他的時候是16歲,我們都風華正茂。
他坐在我斜後方,最開始的印象就是挺愛講話的一個人。他理科好,不怎麼聽課也懂。但他不怎麼喜歡語文,每次改作文都逃避,他會找我幫他改,不過他總會改一本,那一本是我的,我曾一度以為這是偏愛。當然他也會幫我,我喜歡問他物理題,講題是最容易發酵感情的吧,我應該就是在那些零零碎碎的時間裡喜歡上他的。
他不高冷,喜歡逗人。有一次考試失利,哭的兩隻眼睛腫起來,前後桌討論問題的時候,他賣力的講笑話,還利用了小豬佩奇,挺幼稚的,不過我笑了。還有一次,班裡麵瘋狂傳一塊乾的橘子皮,不知道是誰剝的,形狀很完整,傳到我們這塊的時候,我不知情。他叫我回頭,一雙亮亮的眼睛就那樣一直盯著我,“你靠近點,低頭。”我一臉茫然地湊過去,心裡早已經是敲鑼打鼓般天翻地覆,他拿出那塊橘子皮,捧在手心裡,輕輕地覆在我的頭上,又隔著橘子皮揉搓了幾下我的頭發,我不安分的動了幾下,他笑著說:“小橘子。”
很曖昧,我自己都這樣覺得,但我享受這份曖昧。
周圍的同學也會開我和他的玩笑,比如我有段時間喜歡一個明星,臉上有梨渦,他們便會扯著他,戳著他的梨渦對我說:“你理想型是不是這樣的?”我一般會臉紅,而他也隻是笑笑,任他們擺弄。還有一次考試,他問我借筆和橡皮,筆我多得很,橡皮隻有一塊,而且那個時候有些非主流,在橡皮上刻著“默璽”兩個字,實在不想被他看到。他倒不知道我心裡麵的曲曲繞繞,隻是笑著說:“和我一樣窮啊!”同桌覺得我磨嘰,拿起小刀從中間劃開了那塊橡皮,嘴裡振振有詞:“這樣也算是你倆的信物了,憑吻合度找到彼此!”我確實覺得無語,但也喜歡她的說法,凡是和他配對的,我都想做。他收下了那半塊橡皮,剩下的半塊在我這裡。可是後來丟了,我再怎麼悉心保存,它還是丟了。
那次考試結束後,我們就換位置了。他坐到了中間倒數第四排,我還在原來的位置。分開後,我好像就失去了和他交流的機會,我自以為和他很熟絡了,可是不坐在一起了我才發現,我們的關係也就止步於此,因為坐得近,所以關係近,坐得遠了,自然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