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3月29日晴
昨天晚上告彆愛麗絲之後,回家路上我就睡著了。太累了,不知道她怎麼有精神把這五棟大樓都跑一遍的,走到後來都是芬克斯抱著我的。感覺最近一周……不,最近這一個月的運動量都夠了。
最近就讓我癱著吧,實在不想再給自己增加運動量了。
俠客他們昨天沒回來嗎?客廳裡隻有芬克斯一個人,他在打遊戲。
“芬克斯~”
“什麼?”
“俠客呢?”
“他在忙。”
嗯,果然,又是這句話。我要生氣了!
“芬克斯!”
“哈?”
芬克斯盤腿坐在電視前麵,我衝過去撲到他身上。
“啊!有話說話啊,遊戲都輸掉了唉。”
我才不管呢!
“怎麼了?誰惹我們塔卡拉生氣了?快看看,都氣成河豚了。”
舉高高也不能糊弄過去!
“我不是小孩子!”
芬克斯把遊戲手柄放到一邊,把我放到他腿上之後,把遊戲手柄拿起來接著玩遊戲,還把下巴放在我頭上。
“所以呢?”
我覺得芬克斯沒把我的話當一回事,看著電視裡還在繼續的遊戲,我更生氣了!
“你們能不能不要什麼事都瞞著我啊!什麼事我都不知道,就像我不是這個家的一份子一樣。我也是家庭成員,我也有知情權的!”
芬克斯低頭看了我一眼,把遊戲手柄隨手一丟。芬克斯把我轉過來,我們麵對麵說話。他說他不確定時機算不算早,我們是一家人這件事毋庸置疑,等俠客回來聯係過團長才能給我的要求下定論。
說到這,團長呢?
芬克斯說上次沒待多久就回去了,家裡邊還要有人看著,隻有伊路哥一個不行。
好吧。我想出去曬太陽了。
“芬克斯,我們去公園玩吧!我想去森林公園,去曬曬太陽吹吹風。”
芬克斯關掉了電視,我們帶了一個超大的便當盒,我們都很能吃的!除了飯菜,還帶了我做的點心和之前種的草莓!聽五條悟說高專那邊的櫻桃開始掛果了,就是不知道我們能吃到多少了。如果夠甜的話,大概會被鳥先吃了吧。
不說了,出發!
在公園遇上個不知道啥,不是我不認識,是我真的不知道她是啥,也說不定是他。
有點繞了。
就是有個大嬸帶著她兒子也來森林公園逛,她兒子還挺時髦。染了個粉黑漸變的發色,嗯~也不是漸變,應該是分層。上麵是粉色的,下麵是黑色的。這個大嬸看著挺年輕的,但是感覺氣質就是特彆的老,而且我覺得她一點都不愛她兒子。
我們遇到之後,這個大嬸就說什麼想讓兒子交朋友,所以跟我們一起走走。芬克斯是個男的都能隨時注意到我的感受,累了抱,渴了喂水。她就不,她的注意力全在我身上,完全沒注意到她三歲的兒子。這小孩兒真倒黴,遇到這麼個媽。
她看的我心裡發毛,其實她長得不算醜,一點都不嚇人。她長得很好看,就是頭上的縫合線不太美妙。她看我老是去看她頭上的縫合線,主動跟我說起自己的過去。她說她遇到了車禍,挺嚴重的,還好醫生妙手回春,可惜臉上留了疤。
但我覺得不是的。她說的真情實意,我隻感覺到了糊弄。她在撒謊,還是真的假的摻在一起說,說的跟真的一樣。而且我覺得這個大嬸的頭上那條縫合線樣子的疤痕就像是活的一樣,感覺她會動,腦子真的不會掉出來嗎?
總覺得好像在哪兒見過這條疤。你們說,會不會那條疤才是本體,人是衣服呢?
越想越不舒服,我不想跟她待在一起,特彆不舒服。她還想跟我搭話,好心情都沒了。
“芬克斯,我們回去吧。”
“哦,好哦。”
我沒有跟那個大嬸說再見,我一句話都不想跟她說。那感覺太怪了,就像在跟一個大雞腿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