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外之意,陌生人不值得信任,也不值得涉險。
“——誰說我們是陌生人?!”那一瞬間,宋語冰隻覺得血液竄向她的頭頂,失落、焦灼、疲憊、空虛、可笑、憤怒接連湧來,讓她說出了本不該出口的話,“我已經見過你許多許多次了!”
這句話一出口,宋語冰就意識到自己太衝動了。
果不其然,夏嬋的動作一滯,眼底鋪滿驚疑。
夏嬋問:“與冰老師,你什麼時候見過我?”
“我……”宋語冰語塞,當衝動褪去,理智重新回到大腦,“……我在電視上見過你很多次。”
夏嬋被她這個荒誕又敷衍的答案氣笑了。
不過,她即使是在生氣,笑起來依舊很美。
夏嬋的美,不是那種咄咄逼人的豔麗;而像是一株荷花,出淤泥而不染,是那種從骨子裡透出來的挺拔與驕傲。
所以,宋語冰更加無法開口告訴她——當明晚的太陽落下,荷花就會凋零。
“看來與冰老師你也有事情在瞞著我。”夏嬋止住笑,定定看向她,“我可以明確告訴你,我的事情你不需要插手。關鍵性的證據我已經拿到手,很快就會開始我的反擊。我不管你是出於什麼目的突然跑來花店找我,都請你離我遠一些。”
最後一個話音落下,夏嬋毫不留戀地轉身離開。她手中的傘不知何時收了起來,陽光肆無忌憚地灑在她身上,給她的背影染上了一層橘紅色的光暈。
她們“相遇”了這麼多次,這是頭一次夏嬋對宋語冰豎起尖刺。宋語冰後悔自己操之過急,讓夏嬋對她產生了懷疑。
如果真如夏嬋所說,她在國內遭受的一切,都是因為得罪了某個勢力滔天的家夥的話,那麼她的這份警惕是非常正常的。
“語冰,你怎麼磨磨蹭蹭的還不過來呀!”餐廳入口處,秦曼早就等的不耐煩了,見宋語冰落到最後,忙向她招手,“快點過來呀!”
宋語冰收回思緒,加快腳步向餐廳走去。
……
Eric財大氣粗,直接包下整間餐廳,讓所有人都為自己服務。原本預定的客人都被他出五倍價錢延期,根本不給任何人置喙的餘地。
四人落座在一間鄰水的包廂內,這裡裝修的頗有日式風情,就連座位都是傳統的跪坐式,不像有些新派日料店,會“體貼”地在桌子下挖出一方位置,好讓客人們可以放腿。
秦曼撇撇嘴,拉著宋語冰坐在了方桌一側,在宋語冰對麵的人,正是夏嬋。
夏嬋沒有刻意避開她的視線,但臉上的冷淡肉眼可見。
服務生先上了幾道酒肴前菜,樣樣精美宛如藝術品。待胃中稍墊,終於開始了今晚的重頭佳肴。
隔著一整麵落地玻璃牆,他們可以清楚看到師傅正在處理一段極為新鮮的藍鰭金槍魚,旁邊的和服美女介紹,這條金槍魚產自日本近海,是一條真正的野生金槍魚,肉質緊實,油脂的含量較低,酸味與鮮味同樣鮮明,脂肪線格外漂亮。師傅刀工了得,沿著魚肉的天然紋理斜斜切下,赤身、中腹、大腹組成一道花似的拚盤,又被徐徐端到了餐桌上。
“歐啦歐啦,女士優先。”Eric很有風度的說。
盛情難卻,夏嬋率先夾起一塊中腹。魚肉飽滿緊實,沾一點點芥末,就可以激發出它的純正香氣,她吃東西的動作很優雅,一舉一動都能看出受過嚴格訓練。
宋語冰對各類美食沒什麼太大興趣,對她而言,吃飯隻是為了保持身體機能的正常運行罷了。她隨便選了一塊,送入口中,隻覺得“嗯,確實挺好吃的”,除此之外也品不出什麼獨特之處。
但她的閨蜜秦曼可是一位資深老饕,她賺的多,花銷更多,經常自嘲“恩格爾係數高”,每周至少要有一頓fine dinner,她說這樣才能撫慰自己被工作捶打了一周的靈魂。這道野生金槍魚剛端上桌,秦曼就毫不客氣地夾起一塊大腹,一口下去,當即好吃的飆出了臟話。
“靠#¥%¥%&!”秦曼感歎,“果然金錢的味道才是最香的!”
Eric笑了:“呦,看來終於有個會吃的了。”
“那是當然。”秦曼哼了聲,“我也是吃過不少高級日料店的,北海道也去過好幾次,你要是拿那些便宜的糊弄我,我一口就吃得出來。”
Eric說:“T國東西臨海,海產豐富,若要吃日料,整個東南亞都找不到第二個更適合的國家了。你們要在T國呆幾天?我可以再給你推薦幾家。”
“那倒不必了。”秦曼快人快語,“我們明天晚上的飛機就走了!”
宋語冰來不及製止,秦曼就把底牌露了出來。
一聽到她們要走,Eric爽快的表示:“中國有句話,相逢即是緣。你們能來Summer的花店訂花,也是緣分……這樣吧,你們明晚幾點的飛機,住在哪個酒店?我派司機去接您們,省的晚高峰打不到車。”
宋語冰立刻婉拒:“不必了。”
從初遇到現在,Eric都表現得像個隨心所欲的紈絝子弟,但她總覺得Eric沒有表麵上看起來那麼膚淺。他派車送他們去機場,誰知道是好心還是監視?
再說,她明晚還想留下解決夏嬋的問題。
秦曼當然和宋語冰站在一條陣線上:“打車有什麼麻煩的,我們提前從酒店訂車,不會誤機。”
她也覺得這位大少爺一身怪脾氣,可不敢亂欠人情。
正當兩個人婉拒之時,忽然包廂門被敲響了。
眾人循聲看過去,以為是新菜上桌,哪想到門外站著的卻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黑人保鏢。
保鏢向Eric垂首,語氣恭敬:“we found him.”
Eric“嗯”了一聲,指尖在桌上敲了敲,示意保鏢把人帶進來。
下一秒,就見兩位白人保鏢拖著一個血粼粼的“人”,把他像是麻袋一樣扔進了包廂裡!
那人穿一件本地人常穿的花襯衫,早已血肉模糊,一頭亂糟糟的頭發被血糊住,鼻青臉腫,身上幾乎沒有一塊好肉!他蜷縮在地上,好像已經失去了意識,偶爾抽搐一下,代表他還有一絲氣在。
看到這血肉模糊的畫麵,除了始作俑者Eric以外,剩下三位女士都駭住了。
尤其是秦曼,她膽子最小,直接尖叫一聲躲到了宋語冰身後,兩隻手緊緊抓著她的衣服,雙眼緊閉,整個人抖如篩糠。
宋語冰側身擋住她的視線,整個人臉色鐵青——她在法製健全的國家生活了將近三十年,從沒見過如此血腥暴力的一麵。她收緊拳頭,強迫自己不要露出太多懼色。
至於夏嬋,她表現還算冷靜。她的脊背挺得筆直,血色刹那間從她臉上褪去,濃重的血腥味在密閉的包間內擴散開,讓她瞬間想到了某個糟糕至極的回憶。
她闔了闔眼,冷聲問:“Eric,你這是什麼意思?他是誰?”
“他啊……”Eric單手撐頭,懶散地倚在桌邊,給保鏢打了個響指。
保鏢抓起地上那個男人的頭發,強迫那個已經陷入昏迷的男人抬起頭。
那個男人麵部腫脹,牙齒都掉了幾顆,鼻血淌了滿臉,口中胡亂說著T國語言,根本聽不懂在說些什麼。
“兩位客人仔細看看,”Eric笑著說,“你們應該還沒忘吧?秦小姐,你不是說他就算化成灰也認得出嗎?”
電光火石間,宋語冰瞬間想起了這個可憐男人的身份——他正是之前“宰”了他們的出租車司機!!
懼意從後背升起,宋語冰寒毛倒豎,明明包廂裡並不冷,可她卻像是身處冰窟一樣。
——她們不過是隨口抱怨了那個出租車司機,轉眼就看到他血肉模糊地倒在她們腳下。
他究竟是怎麼找到他的?!
“很簡單,”Eric揭曉謎底,“我讓保鏢調取了那個時間段,從甜品店到花店的出租車軌跡,記下車牌號——然後嘭,他就出現嘍。”
他語氣輕鬆,一派悠閒。於他而言,通過非正常手段找到一個人,實在太簡單不過了。
在這個國家,錢權在手,就可遮天。
“你們可是Summer的客人,”Eric自顧自地又夾起一塊赤身。赤身顧名思義,肉質赤紅,味道鮮美,隻是再紅的赤身,都沒有地上那人流淌的鮮血更紅。“他騙了兩位小姐的錢,當然不能就這樣隨隨便便的算了。”
黑人保鏢重重踹了那出租車司機一腳,司機□□一聲,原來他並未完全昏迷。
隻見司機渾身顫抖,用儘全身力氣,摸向了自己的襯衣口袋。
印著椰子樹的花襯衫早已被鮮血浸透,他的五根手指都被折斷了、像是一團樹枝一樣被扭向了不同的位置,他一邊號哭著,□□著,一邊從口袋裡摸出了自己的錢夾,艱難地掏出了幾張紙幣。
他的動作太慢了,保鏢不耐煩地又踢了他一腳,把那幾張紙幣從他手中奪走,程放到他們的餐桌上。
一片靜默。
夏嬋早就不忍再看下去,她全身顫抖,死死咬住了牙關。
然後。
Eric的手落在那幾張染血的紙片上,把它們推到了宋語冰麵前。
血跡在桌上留下幾道極為鮮明的轍痕,深深印刻在宋語冰的記憶之中。
“歐啦歐啦,物歸原主。”Eric笑的天真又殘忍,“為了防止你們明天去機場打車時再被人騙,明天晚上,我會讓司機去酒店接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