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活軍入城 臨城縣.金逢春(1 / 2)

買活 禦井烹香 7375 字 9個月前

鐵蹄卷過,在青石街道上敲出噠噠回響,城門遠遠傳來嘈雜人聲,金逢春披衣下床,丫鬟在腳邊一動,爬起身點蠟燭,“城破了!”

她話聲中毫無睡意,顯然和金逢春一樣一夜未眠,金逢春想要鎮定,但籲出來的氣都帶著抖,抓住丫鬟的手,“破了,買活軍進來了。”

“買活軍……”丫鬟雙喜和她緊緊牽著手,兩人在昏暗中都是一般的心思,“但凡軍丁進城,傳聞都要大掠數日……”

生逢亂世,命似飄萍,便是生做官宦女兒,對這些事也並不陌生,金逢春是縣尉之女,消息更是靈通,聽家人說起十數年前此地被亂兵流民攻破城門,城中十停人最後活下來的不過六停。

先是流民,因天災不得活,造反作亂,攻破城門之後,將糧倉打開,吃飽了飯又將稻穀裝滿隨身行囊,期間拋費無數,更裹挾走了城中不少生計無著的青壯。

流民來過,之後便是平叛的朝廷大軍,說是平叛,總之在這東南小城也沒聽說怎麼和流民打,大概總是打了兩場,都是大敗,潰兵逃到城門口,索要糧草,但城裡實在拿不出來了,流民因無糧聚集,但在糧倉麵前絲毫想不到彆人也餓著,吃不掉帶不走的稻穀,一邊走一邊拋在地上,腳跟著踩了過去,根本吃用不得。

亂兵索糧不得,湧入被流民打破還沒修複的城中,燒殺搶掠,肆虐了三日方才被趕來的將軍親兵重新收編,至此,這城中已沒有家庭沒有死人,城外所轄的村落更是沒幾個活人,不是被流民裹挾而去,就是被官兵當反賊殺了。有些逃入深山躲避匪患的,回來一看,一顆糧都沒了,田地裡未成熟的稻穀也被割走,索性也落草為寇,或者往北麵乞食而去,也做了流民。

這些也大多都是成年男丁才有得選,至於婦孺,在亂世中就好比草一樣不值錢,早已死得差不多了。金逢春就是婦孺,雙喜也一樣,雖然是縣尉家裡,在本地多少也有些勢力,但十數年前家裡一樣死了人,她一個姐姐一個哥哥都是這樣沒的,姐姐被亂兵看中,擄走之後飽經蹂.躪,對外都說她當即就咬舌自儘,家裡人也諱莫如深,哥哥當時還小,受了驚嚇,一病不起,就這樣沒了。

金逢春今年十四歲,是動亂之後才生的,但在這樣的世道裡也很老成,甚至可以說是有些老氣,此時心中不斷想著關於買活軍的種種傳聞,又不禁設想自己若是也被亂軍擄去該當如何。當然,體麵人家的女兒,對外唯一的答案就是立刻自儘,這樣對大家都好,但金逢春才十四歲,她一點都不想死,而且金家對女兒也還算不錯,當時她那個姐姐被父親用兩袋米救了回來,家裡也還給請了醫生,是她自己沒有熬過,是以金逢春現在還可以想想,若是她被擄走,而且身體康健些,能夠熬過去,應該也還有一條活路走。

但買活軍大抵是不會這麼做的!

被掠走這是最壞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猶存期望,買活軍十年來在江南名聲漸顯,算上臨城已有了兩座城的地盤,雖然都是這般方圓不過數裡,轄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勢力。而且他們名聲很好,至少從不燒殺搶掠,他們是不搶的,顧名思義,買活、買活,落到買活軍手裡,隻要拿出錢糧,就可以買得活路。

“買活軍……買活軍來了也好。”雙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處,在金逢春掌心輕顫的手逐漸穩定下來,喃喃地說,“比彆的大王來了好,小姐你說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雙喜的手,在亂世中人要學著開朗些,否則日子是過不下去的。“不錯,落在買活軍手裡,還算好的,我們不會有事的。”

一夜無話,但兩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沒有睡著,大家沉默地聽著街道上的腳步聲、人聲,各自提心吊膽,但還好,沒有哭喊聲也沒有火光,金縣尉身邊長隨過來敲窗戶,吩咐他們熄了蠟燭,“沒什麼事!我們去門口聽過了,買活軍進城了,他們的規矩,天沒亮不許人開門——天亮了沒吩咐也不許開。”

偶爾的嗬斥聲,大概就是有人開門窺伺引發。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來,像她們這樣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亂,但凡有一丁點秩序,作為縣裡最頂尖的官宦人家,總能設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縣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膽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現在就該擔心她被許配給買活軍首腦了,畢竟買活軍這兩年開始逐漸擴張地盤,天下亂成這個樣子,誰都看出要改朝換代了,買活軍作為如今的臨城之主,就算最後不能奪得天下,至少也能在臨城掌權幾年,金縣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舉,也沒什麼比一個漂亮的女兒更適合表達自己的忠心。

不過還好,父親不是這樣的人,而且,是買活軍進城,金逢春想到這裡突然又覺得買活軍進城對她實在是大好事,真比彆的草頭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時候,她終於迷迷糊糊睡了過去,而且沒有做太多噩夢。

這一等就等了兩三天,縣城街道上靜悄悄的一個人都沒有,金家也吃得很隨便很儉省,人在亂世總是不自覺節約,而且家裡水也不多,要節省著用——買活軍一天隻許一個人去打水倒夜香,所以不僅水要省著喝,其實官房也是要省著用。

金逢春他們家還算是好的,東西總是有的吃,有些沒有隔夜糧的人家,隻能餓上兩三天,到了第三天,街上傳來粥香,買活軍招呼沒有飯吃的人家到街上領粥,像金逢春這樣的人家也被叫到社樹邊上,他們是有優待的,買活軍首領親自來收錢。

“十八歲以下,一個人三千兩!”謝雙瑤說,“十八歲以上一個人五千,你們可以來交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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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活軍首領真是個姑娘!

金逢春還是第一次見到傳聞中的大人物,她感到非常新鮮,而且謝雙瑤並不禁止眾人看她,甚至要求大家抬起頭來,看著她仔細聽她說話,所以金逢春看得非常仔細,甚至可以說有幾分貪婪。

謝雙瑤很高,而且有點胖,在這年頭,胖人總是有點顯眼,物以稀為貴,一個白白胖胖的姑娘肯定會被人高看一眼,這能證明她的家境的確不錯,女孩子無需拋頭露麵也有充足的糧食吃。不過,謝雙瑤並不白,也實在說不上多好看。

她膚色微黑,眼睛很大,但五官搭在一起就很平庸,至少是不如金逢春好看,和雙喜差不多,這讓金逢春微微有些失望,她就知道謝雙瑤一定生得很一般,所以就算是官軍也沒有編造一些她怎麼淫.亂反賊、迷惑良善的故事。

她看起來還很年輕,約莫就是金逢春這樣的年紀,最多再大一兩歲,穿著一身很奇怪的衣服,這款式不男不女,上身是對襟衫子,深青色,盤扣,下身居然是一條褲子!簡直仿佛將中衣穿在了外頭,連一條爛布裙都沒有,但周圍的人都顯得很習慣的樣子,金逢春看了一陣子才肯定,她一身穿的都是眼下很昂貴稀少的棉布。

她手裡還拿了個裡小外大的鐵筒子,做得很輕薄,在日頭底下反著白光,有點像是嗩呐,透過鐵筒子說話,聲音放得非常大,可以傳到很遠的地方,金逢春對這樣東西非常好奇,逐漸忘了害怕,伸長了脖子直看,身邊傳來輕微的推擠,縣令家的小姐也在一旁,小嘴微張看得很入神。

買活軍為首領搭了個高台子,七八個人護著,板著臉背著手站在高台邊上,和傳說中一樣,留著短短的青頭,所以也有人叫他們寸發賊、青頭賊,他們看起來也很壯實,買活軍的人吃得真好!金逢春見過太多瘦小仃零的百姓了,長身體的時候常年沒有吃飽,一輩子都長不高,又都很瘦,腰也都佝僂著,和她們這些書香子弟看著完全是兩樣人,有時甚至不像是同類,那些百姓看到吃的,眼裡會發出熒熒的光,和野狗一樣叫人心裡害怕,但買活軍的人,一個個看起來壯實、有力氣,對著縣裡最有權勢的一群人也是滿不在乎的樣子。

謝雙瑤也是滿臉的不耐煩,她怕熱,椅子頂綁了一把傘,還在社樹底下,還是把扇子搖得嘩嘩響,另一隻手拿著鐵錐筒,又說了一遍,“十八歲以下三千兩,十八歲以上五千兩,交錢買活,沒錢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人群傳來輕微的騷動,過了一會,縣令老爺家有人壯著膽子說,“大王說笑了,這……千兩巨款,這……全縣上下有幾人拿得出來?大王從前買活,不就是三兩銀子一個人麼……”

三千兩才是一條人命,還是十八歲以下!就拿金家來說,不說仆從,金縣尉夫妻二人,妾侍一人,子女四人,還有一個老太太,哪怕就是放棄所有,隻買金縣尉一個人也要五千兩。金家哪裡拿得出這麼多錢來?!這年頭買個丫鬟,就是最漂亮最細皮嫩肉的那種,公道價也就是三兩!

金逢春不知家裡積蓄多少,不過買活軍都打進城了,他們哪還有第二條路走?她本就不抱指望能買活,因此聽到價格也不失望,反而很好奇謝雙瑤的回答,謝雙瑤令人驚奇之處有很多,其中一點就是她很喜歡講道理,而且很喜歡和人講價。

“沒錯,從前落在我們手裡的人要買活,有三兩、五兩也有幾百錢的,價格總不至於付不起,”她在竹椅上欠了欠身子,“就是你們縣裡以前那個百總,在我手裡買活也就是七兩,那還是因為他跑得很快,為了追他我們浪費了半日的馬力。”

人群裡有人訕笑著給謝雙瑤賠罪,謝雙瑤眯眼看去,有點吃驚,“哦,馬百總,原來你還沒調走?”

調走?調到哪裡去?馬百總走上去說,“謝姑娘說得對,某後來想了想,還是更情願和謝姑娘做鄰居。”

他問謝雙瑤,“若是這番宣講我來做,謝姑娘可能給我幾兩報酬?”

謝雙瑤想了一下,說,“一兩,從你欠債裡扣,我記得你上回還欠我三百文。二哥,都加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