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傅玉致被釋放,網絡上炸鍋了。
輿論中心最熱的是一個聲稱為女性的網友標題為“姐妹們謹記,‘撿屍’就是□□!”的文章。文內指出,很多女性醉酒無意識後被男性帶到酒店或者其他場所,這時發生的性行為是沒有經過女方同意的性行為,就是□□,也是偷奸。很多女生第二天起床後可能沒有意識到已經與他人發生了性行為,也可能意識到了但是覺得因為自己喝醉了才被乘人之危,很多人麵對這種侵害不知道該怎麼辦,但是請記住這就是□□,報警一報一個準!小陳先生的太太當時第一次喝酒,第二天對小陳先生說昨晚發生了什麼都不記得,應該就是被“撿屍”了!生出來孩子的DNA證明兩人的確發生了性關係,事情發生一年了,是很難有證據證明當時的情況,警方與檢察院的確難辦。畢竟中國的司法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證據不足檢察院隻能不起訴,疑罪從無,但是傅玉致就是□□犯,法外的□□犯!
這篇文章引起了網友的強烈共鳴。其實文章中闡述的是事實,但是得出的結論是無任何證據支持的。的確,“撿屍”是□□,但是有證據證明傅玉致“撿屍”了嗎?網絡上很多意見領袖喜歡這樣,描述現象羅列事實普及常識,從而引導大家相信他得出的結論,但是他的結論與他前麵陳述的內容之間並沒有嚴密的邏輯紐帶。這是一種“洗腦”,會帶偏大部分網絡“正義”人士,從而引發大規模的網暴。傅玉致是被網暴的對象,各種不堪入目的侮辱詛咒還不夠,他已經被人肉出幼兒園的照片了。
安威威是大家網暴的第二個人,各種侮辱女性的詞彙都出現在她的賬號評論下,網友也開始人肉她。其實傅玉致的分手聲明是認真的,他不可能在這種時候把威威拖下水,和他一起麵對大眾的質疑與謾罵,這不是短時間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分開遠離對女生而言是最好的選擇。但是安威威正處在為了愛情奮不顧身的年齡,她為玉致發聲撇清自己感到感動,覺得自己應該和玉致一起麵對,不顧傅爸傅媽的勸阻,愣是在媒體眼皮子底下,去看守所門口擁抱了傅玉致。她的確在網友眼中成為了和傅玉致共同麵對的人,網友對她的聲討比上一波更加強烈。
這時,網絡上的出現了一個帖子引起大家的注意。
帖子用詞嚴謹,一一羅列事實,態度中立,事件描述詳細並且配有證據,主要是酒吧工作人員以及便利店小姑娘的音頻(已調音)、酒店入住記錄以及賬單。通過證據羅列可以看出,酒吧工作人員證明傅玉致在酒吧喝了一天兩夜的酒,可以看出其目的在於買醉;便利店工作人員證實女士買酒男士買單,兩人都有一定意識,並不存在“撿屍”行為;便利店賬單時間與酒店入住時間非常接近,次日女士上午11點多離開,男士下午5點退房離開,所以女士進出酒店都未受到任何強迫手段。
綜合所有看:雙方當時的確發生了性行為,隻有這一點是確實的,其他全部都是無端臆測。
帖子下麵立刻緊跟了幾條回複:
“彆人我不知道,老娘去酒吧就是找刺激的,如果碰到傅玉致這麼帥的男人,肯定把持不住…說白了不就是一夜情嘛,整出孩子臉上掛不住了就說是□□(個人看法,要罵就罵傅玉致)”
“真人真事:一男一女約炮,女的覺得沒爽到,一氣之下告男人□□,最後還勝訴了,你敢信?當然,真□□了判死刑我都支持,關鍵這個不像啊,女的都沒報警……”
“看了幾天不得不說兩句,女生喝酒後的確會更有性致(抱頭逃走,你罵我就是你對)”
“那男的喝了一天兩夜的酒啊,那還硬的起來?不符合生理機能反應啊,不是這麼天賦異稟吧,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