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勳寧的秘書跟修朗確認了晚上的約會,元修朗不得反駁一語,他靜靜的記下時間地點,等著成為場景裡的人物,再無比用心的堆造個事件,完美。
修朗穿著深藍色薄羊毛材質的斜裁小西裝,跟淺灰的窄腳低腰西褲剛好相配,奶白色的襯衫扣得隨意,潛伏的勾.引蠢蠢欲動。元修朗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好笑,怎麼裝飾都好,在他的父親看來,不過是個失業者而已,離失敗半步之微。他抓亂了頭發,覺得這樣更符合元勳寧的想象,挽了個笑容,滿意了。
元寧勳準時到達,修朗恭敬的坐在包房裡,經理極有眼力的介紹起今日特推。元寧勳極有教養的聽完了之後,點了幾樣根本不相乾的菜:泡壺銀針,把侍應都撤了,有需要我會叫你的。
元修朗有些無措,這個布景太奢侈,他沒那麼大的本事撐起高.潮:爸,我之後還有彆的事情,可能沒法陪您太久——
元勳寧微噓著眼睛,看著他的兒子:三十歲的人了,說個謊都說不好。
修朗歎了口氣,自棄道:不怎麼說謊自然說不好。
說得再好,你也騙不過我。元勳寧連語氣都吝嗇改變。
修朗沒了胃口,潛意識的慌張,想逃,逃不了,坐如針氈,可麵兒上還得裝出得一副處事不驚的賤像,元勳寧喜歡儘在掌控的樣子,元修朗就得成為這個樣子:爸,我對傳媒的了解很有限——
沒關係,慢慢來,沒有誰是一蹴而就的,我先你安排你進分公司做市場部經理,適應下節奏,順便了解整個運作模式。希望三年內你能接過我的手。元勳寧措辭委婉,“希望”,他所謂的“希望”從來都會實現。
修朗以為自己會抗拒,他一直想要抗拒,而這一刻真正來臨的時候,滔天的波瀾瞬息溺死,一切恢複了原樣,原本就該是這個樣子的。元修朗是元勳寧唯一的兒子,是元家第一順位繼承人,隻要沒死,就坐死位子。那麼簡單的事實,為什麼要抗拒呢?方念生出去了,隋安說“圍死的城,出去一個算一個”,他在城裡,倚在城牆上,望著外麵的春風夏花,眼紅,連秋實冬雪都隔了一層,隻能望著,畢妠在外麵,她笑著,看他,不去救他,元修朗想要被她打救,可如果她不要,他寧願陷死。她不要,他永遠的活在城裡,大半個身子都伸出去了,夠她,夠不到,方念生站在她的身邊,真傻了,夠到了又怎麼樣,腳也是在城裡的,長實了,生了根,牢。修朗抿著上好的銀針,甘醇清爽,生活無法企及的純粹:給我兩個月的時間調整一下,之後我會去分公司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