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那頭報案人的話音落了,才看向我,“小陳,咱們去屋裡聊聊吧。”
該來的還是來了。
房間不大,可因為陳設太少,卻依舊顯得很空。
趙警官示意我在椅子上坐下。
由於早上隱瞞情況的心虛。
再次對上趙警官的視線時,我下意識想繼續撒謊,說我隻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改道去公園散心。
但在警方的冷靜詢問之下。
我的借口漏洞百出。
終究沒忍住,說了實話。
把那個微信號的存在,告知了警方。
可問題是。
當警方拿走我的手機作為證物之後,卻翻遍了整個手機,都沒能找到我說的那個微信號。
“不可能,我沒刪過好友,就算聊天記錄沒了,那個人也應該還在列表裡。”
可問題是,哪怕我親自翻找,卻依舊沒能找到那個人。
那個提醒我去找屍體的賬號,消失了。
怎麼可能?
難道是微信的bug。
我動作急切,視線劃過列表裡每一個頭像以及備注,想找出那個消失的賬號。
但,無果。
趙警官皺眉,眼裡再一次帶上了審視,“陳女士,請你嚴肅對待這件事,不要嘗試隱瞞什麼。”
屋裡溫度不高,可我的額頭上,卻控住不出的沁出了冷汗。
微信聯係人消失,肯定是被刪除了。
而且是由我自己單向操作刪除。
可我在地鐵上,還能收到那個人的消息,聊天記錄和聯係人都還在。
之後手機也一直在我身上,從未離開過。
我沒出聲。
不停地思考著從走上地鐵之後,發生的每一件事,大腦裡一片混亂。
直到房間的門被推開。
又進來了一個捏著文件夾的男人。
高瘦,寸頭,上揚的劍眉配上跟警服十分匹配,那人捏著文件夾逐步朝我靠近,直至逼近我麵前才開口,“陳雪女士,請問你跟死者之間是什麼關係。”
思路被打斷,這問題又來得猝不及防。
我隻能循著本能作答,“我不清楚死者是誰,也不認識她。”
“你現在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我勸你最好不要有任何隱瞞。”
“我真的不認識死者。”
趙警官也皺眉,“小吳,這個是之前就確認過的,作為報案人,陳雪確實是偶然目擊,並不認識死者。”
那寸頭後退一步,回答趙警官質疑,但視線卻仍是一動不動的釘在我身上。
“現勘組剛剛確認了死者身份,死者26歲,陳巧巧,職業網絡主播,家庭住址:風華園15號樓201。而我沒記錯的話,這位報案人陳雪,就住在15號樓202,對吧。”
“十五號樓是洋房構造,每層樓隻有兩戶,你跟死者是麵對麵的鄰居,之前還曾就門口垃圾堆放的問題,在小區群聊中產生過爭執。”
“而且現勘組在死者家中,發現了大量寫有你名字的,未拆封快遞箱,可在這種情況下,你卻說不認識她?”
這個問題,顯然是問我的。
但聽懂對方話裡的意思之後,我卻整個人都懵了。
死者怎麼會是我的鄰居,寫有我名字的快遞,又怎麼會在她家裡?
*更新(8.31)
而且我對門住著的,不是個男的麼?
上一個房子租約到期,我兩個月前才搬了家。
加上工作繁忙,早出晚歸,跟鄰居碰麵的機會少之又少。
可新鄰居經常在門口堆放垃圾,遲遲不清理。
樓道臭味熏天,我過去敲門又沒人回應。
無計可施,隻能在群裡吐槽這事,沒想到對方看到群消息,反而急了,直接在群裡破口大罵,說我心胸狹窄,斤斤計較,還咒我去死。
鄰居們見事情鬨大,有拉偏架的,有打圓場的,還有拱火看熱鬨的。
最後連物業都驚動了,這事才不了了之。
但好在,從那之後,對方收斂了許多,不再在門口堆放垃圾。
我媽也勸我退一步海闊天空,自己在外地工作,少跟人起爭執。
這事之後,大概過了一周左右。
有天早上,我準備出門上班,正好趕上對麵也推門出來。
為了避免尷尬,我直接縮回了屋內。
然後就隔著貓眼,看到202走出來了一個男人。
拖鞋,睡衣,最好分辨的居家裝扮。
所以我自然而然的,以為對麵住著的是個男的。
可警方說對門的住戶是女性……那我那天看見的,是死者的男朋友?
我把知道的情況和盤托出。
警方果然很重視這個在202出現過的男性。
殺人案發生時,警方最先需要調查的,就是死者的社會關係,需要知道死者生前跟誰有過過節,是否是熟人作案。
屍體的身份明確,帶來了新的進展。
加上我是報案人,又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警方雖然對我所說的,微信出bug的說辭並不相信,但反複詢問幾遍,都沒能找到我撒謊的證據,也隻能暫時擱置。
我恢複了自由。
“陳女士,可以出發了。”
我正坐在大廳裡,端著一次性水杯發呆時,忽然有人叫我。
是那個理著寸頭的男警察,他走路帶風的從辦公室裡出來,一邊走還在一邊整理領口。
喊我去搭便車。
因為警方也需要前往202勘查現場,所以順路送我回家。
怕人家等的不耐煩,我趕緊放下水杯起身,結果卻因為動作太急,挎包帶甩到了桌上,眼看就要帶撒水杯。
還是那寸頭警察眼疾手快,幫忙扶了一下,我這才沒被淋成“落湯雞”。
“對不起對不起,我沒注意。”
那人拿起紙杯,順手把剩下的水倒在了窗邊的仙人球上,之後把空杯扔進了垃圾桶,動作一氣嗬成。
之後才扭頭朝我看過來,“沒事,開空調挺乾的,真撒了就當加濕了。”
說完就轉身往外走。
給不忘給我使眼色叫我跟上。
這人看著一身正氣,在審訊室的時候,連眼神都帶著壓迫感,像個白臉包公,但此時語氣放鬆,臉上那點俏皮的笑意,倒顯得他整個人鮮活了不少。
“陳雪是吧,聽趙隊說你是海市人?”
鄉音親切,消弭了方才在審訊室裡的壓力。
我有些驚訝,“你也是海市人?”
“算吧,我是在那邊長大的,十六歲才搬了家,對了,這是你的手機,物歸原主。”
“對了,我姓吳,吳越。”
包裹在證物袋裡的手機,又回到了我手上。
除了沒電關機,我還是第一次這麼久不看手機。
習慣性的點亮屏幕,想看看有沒有人聯絡我。
可就當我順滑的解鎖屏幕,點進微信之後。
卻忽然發現了不對勁。
等等,我沒用指紋解鎖,也沒輸入密碼,可鎖屏卻直接被劃開了……
我一愣。
下意識按滅屏幕,回到鎖屏界麵。
依舊是輕輕上劃,就到了主屏幕,指紋解鎖和密碼解鎖的步驟,全都消失了。
而更恐怖的是。
主屏幕上,手機桌麵的係統便簽上,多出了一條新的筆記。
隻有一句話。
“你失信了,陳女士。”
點開才發現,筆記的創建時間,是五分鐘之前。
可明明之前,將手機交給警方調查取證的時候,我還親手解開了鎖屏。
“陳女士,上車吧。”
車門被人拉開,穿著警服的吳越站在門邊朝我示意。
跟便簽裡重疊的稱呼,響在蟬鳴沉寂的雨後,那股涼意叫我下意識打了個冷戰。
*更新
算上我,車裡一共有五個人。
除了帶隊調查的吳越之外,其他三個人都是生麵孔。
我一路沉默,思緒卻並不平靜。
案發之後,變故一樁連著一樁。
凶手在逃,而我唯一的仰仗,就是在警方的保護下,凶手無法傷害我。
可如果,警察本來就不可信呢?
“陳女士,你好像緊張?”
我應聲抬頭,對上了後視鏡裡吳越的視線,他負責開車。
想到便簽裡那條忽然出現的筆記,我心裡一緊。
掩飾般扯出了一個笑容。
“沒,就是餓太久了,有點頭暈。”
“要停下買點東西吃麼?”
“不,不用,我回家吃就好。”
警車抵達小區。
202的門敞著,裡麵的情況清晰可見。
警方提到的,寫了我名字的快遞,就堆在門口的鞋架旁邊。
逐一開箱之後,發現裡麵的東西多為衣服,化妝品,提包和首飾項鏈這類。
均為正常情況下,女性會網購的物品。
但這些東西越正常,那些寫著我名字的收件人,就顯得越發奇怪。
而根據警方在陳巧巧電腦裡發現的生前直播錄屏,我也終於看清楚了陳巧巧的長相。
她很漂亮,長頭發,大眼睛,直播錄屏裡穿著一身女仆裝,對著鏡頭跳舞,時不時停下來感謝觀眾的禮物。
我把錄屏看了好幾遍。
拚命回憶,自己跟這個女孩,到底有過什麼交集,但卻一無所獲。
隻能對站在我旁邊的警察搖頭,“抱歉,我真的不認識她。”
根據警方的調查顯示,陳巧巧是杭市人,兩年前來到這邊,入職了本地一家網紅孵化機構,成為了簽約主播,日常工作就是直播。
從她家中的生活痕跡來看,應該是獨居。
現場安靜,角落裡抱著電腦的技術科卻忽然出了聲,“吳哥!死者的微信也登上去了,不過聊天記錄不全。”
通過這台電腦,警方也終於聯係上了陳巧巧所在的機構運營。
接到警方的電話之前,機構運營對陳巧巧死亡的情況毫不知情。
“陳巧巧死了?我靠,真的假的。”
被開了擴音的通話有點失真。
“我能知道什麼啊,我跟她真不熟,是,她的確是跟我簽的合同,但我這手底下管著上百個主播,不可能有精力把每個人都關心到了啊,而且她這人沒什麼上進心,怕男朋友不高興,連直播的時候都扭扭捏捏的,數據一直起不來,我也就懶得管她了。”
“陳巧巧有男朋友?你還知道些什麼,她男朋友的聯絡方式,可以告訴我麼?”
“我沒他聯係方式,不過那瘋子之前往公司打過威脅電話,前台那應該有通話記錄,警察叔叔,您稍等哈……”
“麻煩了。”
吳越舉著電話等結果,期間抬頭朝我這邊看了一眼。
我這才回神,意識到警方對我的詢問已經結束了。
而我繼續留在這,實在顯得有些多餘。
趕緊開門了回家。
打開燈,看眼時間。
已經十點多了。
我拖著疲憊的身體走到廚房,翻出一包泡麵,準備解決晚飯。
餓得太久,胃裡早就麻木了。
我倚在廚房牆邊,盯著鍋裡還沒燒開的水發呆。
那些偷走屍體的人到底是誰,通過備忘錄威脅我的又是誰?如果連警察都不能相信的話,那我之後又該怎麼辦。
鄰居被殺,她家裡堆滿了寫著我名字的快遞盒,作為唯一的目擊者,被凶手盯上了不說,還有另外一夥人躲在暗處跟蹤。
可,為什麼是我呢?
鍋裡的熱水有了沸騰的跡象。
我這才回神,趕緊撕開包裝,把麵餅放了進去,拿起放在一旁的鍋蓋蓋上。
鍋蓋的熱氣,把灶台上熏出了一圈水霧。
我拿起抹布順手想擦掉。
但卻發現一點不對。
純黑色的玻璃灶台擦得很乾淨,被鍋蓋熏出的水霧本該是個規整的圓,可卻有個奇怪的缺口,破怪了這個圓。
仔細看才發現,那個缺口的形狀看起來還很眼熟。
就像是,半個腳掌……
我動作一頓。
往灶台上哈了口氣。
熱氣模糊了玻璃灶台,那個奇怪的形狀也終於被補全,成了個完整的鞋印。
這個印子很淡,如果不是特意往上麵哈氣,根本注意不到它的存在。
可灶台上怎麼會有個鞋印?
且不說我從來都沒有穿著鞋站上過灶台,隻看大小,這個鞋印都比37碼大了很多。
很顯然,這不是我自己留下的。
那就說明,有人趁我不在的時候,進過我的廚房,還在灶台上留了個腳印!
可那個人是什麼時候來的,他現在真的離開了麼?
我瞬間想起了,那把被凶手扔在了浴室刀。
後背冒出了一層冷汗。
動作僵硬的扭頭,看向了漆黑一片的臥室門。
但我很快就又冷靜了下來。
不,今天白天,不可能有人進得來我家。
早上上班之前,我親自加固並且檢查了所有窗戶上的安全鎖。
安全鎖無法從外麵打開,也就杜絕了有人跳窗戶進來的行為。
至於唯一有可能被撬開的門鎖,我也在門縫上夾了根頭發。
剛剛開門的時候,我是先確認了頭發還在原位,這才放心進屋的。
加上警方需要在202取證,幾乎一整天,樓道裡都有人守著。
就算真的有人手眼通天,串通了警察,他也很難在白天避開鄰居們的視線,潛入我家。
畢竟這起案子鬨得小區裡人心惶惶,從早到晚,假裝路過打聽消息的鄰居就沒斷過。
這個腳印,恐怕不是今天才留下的。
我今天一整天都沒回家,早上出門前也沒做飯。
如果昨天晚上,那個凶手在躲進浴室之前,就已經進過廚房,並且留下了這個腳印的話,那我的確不會發現。
可是,他為什麼要來廚房呢。
而且還用腳了踩了灶台?
我眉頭緊擰,順著鍋裡升騰的熱氣往上麵看。
視線定在了廚房門框上頭,那個空蕩蕩的置物櫃上。
很多人都會在家裡,設計這種在門上頭的置物櫃,做成玻璃的,既可以用來放擺設,又能當收納空間用。
但我個子不高,總覺得在上麵放東西拿取不方便,所以就一直閒置。
那上麵有什麼特彆的麼?
這麼想著,我搬了個凳子過來,踩著往上看。
卻發現,裡麵除了一層灰塵之外,什麼都沒有。
但這熟悉的角度,卻叫我想起了一件事。
這個置物櫃,並非從一開始就是空著的。
我剛搬進來的時候,做大掃除,也踩著凳子上來過。
那時候,這上邊放了個擺件。
是個青銅鑄造的兵馬俑。
我媽知道後告訴我,說兵馬俑這種東西,是古人陪葬用,放在墓穴裡的,擺在家裡當擺設寓意不太好,叫我彆留著,直接扔了。
我當時聽了覺得有道理,還去問了房東,說不想要這擺件怎麼處理。
房東說他也不清楚這東西是哪來的,估計是前任租客的,叫我隨便怎麼處理。
而我把那擺件拿下來才發現,那玩意重量不輕,而且工藝精致,估計價格不菲。
我怕前任租戶隻是不小心忘了拿,以後會來找。
所以就沒扔,隻是用報紙包起來,收進了櫃子底下。
放得時間一久,連我自己都忘了,還有這麼個東西。
灶台跟凳子差不多高,如果有人想拿門框上的東西,很有可能會選擇踩著灶台上去……
我忽然冒出了一個荒謬的想法。
難道昨天晚上,那個凶手潛入我家不是為了殺我,而是為了找東西,而他要找的,就是那個銅像?
想到這,我忍不住翻箱倒櫃,從一堆雜物裡翻出了那個裹在報紙裡的銅像。
把報紙打開,露出了裡麵的擺件。
落滿了灰塵的兵馬俑已經失去了光澤,看起來灰撲撲的,沒有任何特彆的地方。
我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把那個擺件拿起來,反複觀察的時候,才忽然聽到了一聲輕微的響動。
是從擺件的空腔裡傳出來的,金屬碰撞的聲音。
裡麵有東西!
我心臟猛地一跳,迅速把擺件翻過來,底麵朝上。
這才發現底下的空洞裡,被人塞了一團紙。
我把那團紙從空腔裡扯出來之後,沒想到隨之掉出來的,還有一個鐵製的U盤。
u盤“當啷”一聲掉在地上。
昭示著它的存在感。
更新
我坐在書桌前,鎖上了臥室門。
u盤出現的詭異,我剛剛試過把它插在我的筆記本上,但卻彈出了輸入密碼的通知,沒有密碼,就看不到裡麵的內容。
直覺告訴我,這裡麵的東西應該很重要,說不好還會跟那起殺人案有關,
按照常理,我應該第一時間將它交給警察。
可因為手機裡那條便簽的存在,我卻不得不猶豫。
從警方的態度可以得知,他們對我跟那群假警察的聯絡的事並不知情,否則根本沒必要反複追問屍體的來曆。
可在這種情況下,我當做證物被呈上去的手機裡,卻出現了來自假警察的威脅。
眼下的情況看似矛盾,實則卻透露了一個信息。
那就是——警局內部,有內奸。
雖然不清楚警方自己是否察覺了問題,但我卻不敢輕舉妄動,畢竟,我根本不知道誰是內奸,無法信任任何人。
手機震動。
房東回了我的消息。
“妹子,我幫你問過了,上一家租戶說了,搬走的時候沒落下什麼東西。”
“你說的那個擺件不是他們的,你要覺得礙事丟了就行。”
剛才發現u盤的密碼無法破解的時候,我就旁敲側擊的問了房東,想弄清楚這東西的來曆。
但房東對此並不知情,甚至不知道有這麼個擺件的存在,所以在我的請求下,他幫我詢問了上一任租戶。
但沒想到,上一任租戶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難道是忘了?
我盯著屏幕上的對話,很快否認了這一可能。
那個兵馬俑被放在角落裡,空腔裡藏著u盤,底下還塞了紙,就算被人發現,也隻會被當做普通的擺件,能最大限度的保住機密。
藏u盤的人如此小心謹慎,不可能會忘記……
那個兵馬俑的擺件就放在桌上,被發綠的銅鏽和灰塵包裹著,看起來十分普通。
等等,灰塵。
我腦中閃過一種可能。
飛快的打字詢問房東。
“大哥,您還能聯係到上上任租客麼,能不能再幫我問一下,這個擺件是不是人家落下的。”
畢竟我最開始發現這個擺件的時候,是在門框上麵,灰塵又多又臟,上麵還纏著蜘蛛網,本來就不像是短時間放置的狀態。
房東說上一任租戶,是對自由職業的小情侶,本來就隻租了一年,後來還因為生活變動,沒住滿一年就提前退租了。
所以如果這擺件不是他們留下的,那就隻能向前追溯了。
房東似乎不理解,我為何對這事如此執著,委婉勸道。
“小陳妹子,我跟你說,這房子出租久了,租客掉東西都是很正常的,有些東西人家就是嫌麻煩,懶得帶走。”
“你說的這個擺件要是真那麼重要,人家肯定早就回來拿了。”
房東的邏輯沒錯,畢竟我最初發現那擺件的時候,懷著的也是同樣的想法。
可從那個蒙麵凶手潛入廚房,並且意圖帶走這個擺件的時候,一切就都撲朔迷離了起來。
我不能透露u盤的存在,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說服房東。
正絞儘腦汁的時候。
房東打了個電話過來。
我不明所以,按了接聽
“妹子啊,其實也不是我不想幫你,主要是上上任租戶吧,人已經去世了,聯係不上。不過你千萬彆多想啊,人不是在房子裡沒的,那是位老警察,因為車禍才去世的。”
“當時是家屬來收拾的東西,要是不小心,落下東西了也有可能,你如果覺得擺件放在家裡不舒服,我明天去一趟,拿走也行。”
房東聲音漸弱,顯然是在為隱瞞這些情況而心虛。
而此時的我卻顧不上怪罪他的隱瞞,直接打斷了他的話,“大哥,您說的這位警察,是不是姓趙。”
電話那頭的人聲戛然而止,過了半晌才顫聲開口,“你,你怎麼知道的。”
得到準確的答複,我也印證了自己的猜測。
剛剛把u盤插上電腦的時候,雖然沒有密碼,無法打開,但整個u盤的命名還是能看到的。
u盤被命名為“zhao”,剛好是“趙”的拚音。
太多因素疊加,這不可能是巧合。
這個u盤,恐怕就是那位姓趙的警察留下的。
車禍去世的警察,被藏在擺件裡的u盤,蓄謀闖入的殺手……
我心跳加速,隱隱覺得自己似乎距離真相更近了一步。
掛了電話,我打開電腦,在搜索框裡輸入了“趙禹”兩個字。
趙禹,據房東所說,是那位已故警察的名字。
網上關於他的信息很少,唯一能搜出來的,是篇上傳於2017年的官方新聞報道,標題是“2017 ‘江城警星.最美基層民警’表彰”
趙禹的身份,是青州區公安局新倉派出所的一級警長。
照片裡的人朝著鏡頭敬禮,看上去年齡在四十歲到四十六歲之間,表情嚴肅,臉型方正,可靠的長相中透著一股銳利。
跟房東的描述相差無幾。
房東說,趙禹是18年搬過來的,每個季度末,都會準時把下季度的房租打給他,趙禹是長住,又整潔有誠信,難得遇到這麼省心的租客,所以房東後來,連上門檢查房屋狀態的步驟都省了。
但他沒想到,趙禹會出車禍。
19年二月,天寒地凍,他忽然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自稱是趙禹的妻子,並通知了他趙禹出車禍的消息。
趙禹的行李被家人收走之後。
房子空置了兩年。
直到21年才重新出租,搬進來了一對小情侶。
再之後小情侶搬走,租客就成了我。
我攥著鼠標,繼續搜索趙禹車禍的關鍵詞,可卻一無所獲,按理說哪怕趙禹並不是警察,一起致人死亡的車禍也不是消失,總歸會有相關報道,可就是沒有,什麼都搜不到,連本地新聞都沒有。
我心裡發沉,總覺得追查到這,已經跑了偏。
可就此放棄又不甘心。
u盤就放在桌上,銀色的,泛著光,藏著叫人無法洞悉的秘密。
我或許,應該去見一見那位已故民警趙禹的妻子。
更新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下樓買早餐。
保護我安全的便衣守在小區門口,並沒靠近。
但當我想要再走遠,拐進路邊一家小店的時候,卻收到了詢問消息。
“陳女士,請問您要去哪裡,需要代勞麼。”
自從昨天下班,我沒有征兆的改變路徑,並撞上屍體之後,警方的對我的態度,也改變了一些。
單純的保護之外,還隱隱帶了點監視的意味。
“手機有點小故障,打電話聽不到聲音了,我想修理一下,可以不,如果不行我就回頭再弄。”
說完,我就在維修店門口的招牌前站定。
很快就收到了回複。
“可以的,我們不會限製您的人身自由,隻要您去遠處之前提前報備就行。”
“謝謝。”
回完消息,我收起手機,進了維修店。
門店狹小。
店主就弓腰,坐在蒙了一層灰的玻璃櫃台後麵,看不清眉眼,正低頭鼓搗一個被拆開的手機,黑色的毛線帽壓著半長的頭發,身上帶著汙漬的外套不甚合身,有股不修邊幅的沉寂。
隻有那雙手纖長白皙,動作靈活的拆分著一部手機。
聽見腳步聲也不抬頭,聲音沙啞的問,“什麼事?”
我捏緊了右邊口袋裡的東西,“手機加密您能修破解麼,很老的一個舊手機,密碼忘了,但裡麵有很重要的資料,現在拿不出來。”
“手機?”店主動作一頓,放下了手頭的活,“什麼型號的,拿來我看看。”
“您稍等。”
那人微微點頭,視線隨著我伸進口袋裡的左手移動。
“完了,不好意思啊,我出來的急,好像忘了把手機帶出來了,您稍等,我就住在附近,回去拿一趟行不?”
為了證明自己的話,我把左邊口袋整個翻到了外頭。
可抬頭,卻對上了一張似笑非笑的臉。
“手機不放在左邊吧?”
還是個熟人。
先前,在地鐵上我跟他就有過一麵之緣。
這人摘掉口罩和黑框眼鏡,身上的學生氣早就蕩然無存,高瘦和皮膚白皙帶來的書卷氣,也被銳利的氣場,轉化成了沉穩陰鬱。
“什麼時候發現不對的?”
計劃被識破,我臉上焦急也裝不下去了。
“剛進門就發現了,你身上的衣服不合身,而且還故意擋著臉,弓著背,側身麵對門口,作為一個經營維修店多年的老板,姿態不應該是這樣的。”
當然,店麵破舊,不排除老板為人節儉,性格內斂的可能。
最先引起我注意的破綻,其實是那雙手。
拆機動作靈活,卻過於白皙修長了。
弓腰駝背,蓬亂的頭發,沙啞的嗓音,乃至於那件破舊的外套,都完美勾勒出了一個,頹然的中年人形象。
但越是這樣的一個人,就越不該有那麼一雙年輕,且養尊處優的手。
一旦察覺不對,其他細節,就越看越覺得漏洞百出。
麵前的人點頭,“你比我想象中要敏銳。”
之後起身,拿掉假發和外套,恢複了原本的裝束。
“你進門就發現不對了,但卻沒直接離開,反而故意提起上鎖的舊手機,是為了試探我,對吧?”
“可現在就有點難辦了,你不想把手機給我,我卻必須得拿到。”
他說話時,一直盯著我右邊的口袋。
狹窄空間裡,身高帶來的壓迫感,存在感極強。
我後退一步,“警方的人就在門外,隻要你有一點動作,我就會立刻呼叫,警察會堵門,到時候就算你控製住我,也拿不到東西。”
櫃台後方的人似乎在思考。
半晌才斟酌著出聲,“陳女士,你似乎誤會了我們的立場,我們之前,乃至於拿到手機之後要做的事情,全都與你無關,你隻是機緣巧合被攪進了這件事裡。”
“隻要你現在交出手機,我可以保證不會再糾纏你,也不可能會傷害你。”
我直視他的眼睛,“可我報警的那天晚上,殺人凶手提著帶血的刀,在廁所裡蹲守了幾個小時,隻為了等我回來,你覺得,這是不會傷害我的意思?”
“那不是我們的人?”
對麵的人表情坦蕩,“但是,那個人的存在剛好佐證了我的話,拿著不該拿的東西,隻會帶來麻煩,隻要你把東西交給我,那樣東西引來的危險,自然會轉嫁到我身上。”
“可屍體在你們手裡,抓了他又放掉的人也是你們。”
麵前的人一頓,“我們有不得已的原因?”
“什麼原因?”
“關於這件事,知道得太多對你而言並沒有好處,你隻要知道,跟我們合作是你的最優解。”
“跟你們合作也不是不行。”我猶豫著提出要求,“但我至少要弄清楚,陳巧巧的死到底是怎麼回事。”
對麵的人見我動搖,似乎鬆了口氣。
斟酌著開口,“陳巧巧的死,其實是意外。”
“你手裡的東西,從某種層麵上來說很重要,需要拿到它的人不是隻有我們,而不是所有人的信息來源都準確,手段也各不相同。”
“那個做主播的女孩,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近期在網上跟人聯絡的時候,用的是你的名字,甚至連購物快遞都如此。”
“加上你跟她樓棟相似,年齡相仿,格外容易混淆。”
“你的意思是,凶手原本要找的人,是我?”
所以根本不是恰好目擊,凶手擔心暴露,而是當202的燈亮起來之後,那人看到我站在窗邊,才意識到殺錯了人,所以趕來善後。
理解了對方的意思之後,我身上忽然泛起一股冷意。
原本應該死的人是我,可為什麼呢!
更新*
“你們要找的到底是什麼?”
“無可奉告。”
或許是從我臉上看到了恐懼,麵前的人聲音再度放緩,“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你把招致禍患的東西留在身邊,隻會帶來更多麻煩,不如現在就把東西交出來。”
“這個案子會結束得比你想象中還要快,陳巧巧的男友不滿她從事主播行業,長期酗酒家暴,在陳巧巧去世前的一周,他就頻繁威脅她,隻要再跟其他人發生關係,他就會殺了她,到時候凶手會捉拿歸案,但幕後主使也會徹底鎖定你,你一個人,是無法對抗他們的。”
我出聲反駁,“可是屍體曾被盜走,又二次拋屍,絕非普通的買凶殺人,警方肯定會注意到這些……”
“那不重要,如果我沒猜錯,陳巧巧的男友,現在應該已經被捕了。”
“你怎麼會知道這些,我又為什麼要相信你。”
“我們有自己的消息來源,不信的話,你也可以去看官方通報。”
我將信將疑。
掏出手機查看本地新聞。
竟然真的有一條發布於幾分鐘前的通報。
“經查,陳某某(女,26歲)與其男友趙某某(男,28歲)二人長期存在情感糾紛,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警方已將屈某某控製,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屋裡陷入死寂。
反觀櫃台後方的人,卻是與我截然相反的放鬆,顯然覺得自己勝券在握。
隻是他並沒注意到。
不知不覺間我早就離他越來越遠,甚至退到了門邊。
眼看時機成熟,我稍一用力,就用背在身後的手推開店門,退出了門外。
那人臉上的從容終於消失,轉而成了意外。
“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隻是想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跟你們合作而已。”
說完,轉身。
自動合攏的玻璃門,將室內外分隔成了兩個世界。
門外陽光正盛。
驅散了方才在屋裡,無路可走的壓迫感。
其實直到剛才走進這家店之前,我都沒能想明白,留在我手機便簽裡的那句威脅,到底有什麼意義。
如果隻是不想暴露,我跟他們之間的聯絡,其實隻要刪掉聊天記錄,我就已經百口莫辯了。
可偏偏還要留下那樣一句話。
便簽的編輯時間是最大的漏洞,一旦被派出所裡其他人發現,反而會暴露內奸的存在。
但他們偏偏要冒這個險。
現在我明白了。
這條消息的存在,不光是為了震懾和威脅,更深層的目的,其實是想徹底打碎我對警方的信任。
因為對陷入困境的普通人而言,警察就是唯一的希望。
隻有當希望被澆滅,我才會徹底陷入恐慌,進而將他們的合作,當成救命稻草。
剛剛也是,那人一直在強調我的處境危險,甚至明晃晃的暗示,警方並不可靠,凶手就算被抓,幕後主使也會安然無恙,無非是想給我施壓。
讓我覺得無路可走,不得不把手裡的東西交給他。
可實際上,從他躲躲藏藏找上我的行為,以及對便衣警察的忌憚程度來看,他們在警方內部的人,根本沒有那麼無所不能……
故弄玄虛,也隻是為了騙取我的信任,實際上連我手裡的東西,到底是手機還是u盤都不清楚。
提前得知警方的通報信息,以及抓捕動向,乍一看的確很能唬人。
但仔細想想就會明白,陳巧巧是個主播,某種程度上也算公眾人物。
本地新聞記者,乃至想蹭熱度的營銷號都會關注案件進展。
在確定了警方的抓捕行動後,想推斷出通報內容並非難事。
而且通報裡,趙某某也隻是作為嫌疑人被警方控製,而非認罪結案。
不過,哪怕這人沒安好心,我也還是從他那裡得到了一些信息。
至少能確認,u盤裡的東西很重要,有兩方人都在找它。
一方是之前動手殺人的凶手,以及其幕後主使;另一方則是今天見到的這個男人,以及他背後的假警察團夥。
不,也不一定完全是假警察。
他們能拿到我的報警信息,還能在我被當做證物的手機裡,留下威脅消息,至少證明,是能侵入警方內部的。
再說先前的黑衣人。
陳巧巧被害,死亡過程很短,如果凶手這麼做是為了找東西的話,那根本就說不通。
唯一的解釋隻能是,那個黑衣人接到的任務恐怕不是找東西,而是更簡單粗暴的——殺人滅口,防止消息走漏。
一方尋找,一方要銷毀。
手段相似,立場卻天然對立。
剛剛那個男人說的,有一半的確是實話。
u盤危險,帶在身上會惹來麻煩,可從另一方麵而言,這也是我唯一的生機。
東西拿在我手上,他才有所顧忌,不敢輕舉妄動。
幕後主使也所忌憚,怕我跟對立方合作,提前泄密。
可一旦我把東西交出去,作為一個手裡沒有任何把柄,卻又最可能會泄密的人,才是真的活不了。
所以我至少,得先想辦法解開密碼,弄清楚u盤裡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麼想著,我捏緊了口袋裡那個小小的u盤。
不由又想起了那位名為趙禹的警察。
他到底是什麼人。
為什麼他留下的u盤,會有這麼多人處心積慮的尋找,甚至在這件事裡,連警方的立場似乎都無法保證一致。
還有,導致他身亡的那起車禍,真的是意外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