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節 中元節禁忌頗多,最好不要出門……(2 / 2)

你相信嗎 俞不愚 25534 字 11個月前

等那頭報案人的話音落了,才看向我,“小陳,咱們去屋裡聊聊吧。”

該來的還是來了。

房間不大,可因為陳設太少,卻依舊顯得很空。

趙警官示意我在椅子上坐下。

由於早上隱瞞情況的心虛。

再次對上趙警官的視線時,我下意識想繼續撒謊,說我隻是因為心情不好,才會改道去公園散心。

但在警方的冷靜詢問之下。

我的借口漏洞百出。

終究沒忍住,說了實話。

把那個微信號的存在,告知了警方。

可問題是。

當警方拿走我的手機作為證物之後,卻翻遍了整個手機,都沒能找到我說的那個微信號。

“不可能,我沒刪過好友,就算聊天記錄沒了,那個人也應該還在列表裡。”

可問題是,哪怕我親自翻找,卻依舊沒能找到那個人。

那個提醒我去找屍體的賬號,消失了。

怎麼可能?

難道是微信的bug。

我動作急切,視線劃過列表裡每一個頭像以及備注,想找出那個消失的賬號。

但,無果。

趙警官皺眉,眼裡再一次帶上了審視,“陳女士,請你嚴肅對待這件事,不要嘗試隱瞞什麼。”

屋裡溫度不高,可我的額頭上,卻控住不出的沁出了冷汗。

微信聯係人消失,肯定是被刪除了。

而且是由我自己單向操作刪除。

可我在地鐵上,還能收到那個人的消息,聊天記錄和聯係人都還在。

之後手機也一直在我身上,從未離開過。

我沒出聲。

不停地思考著從走上地鐵之後,發生的每一件事,大腦裡一片混亂。

直到房間的門被推開。

又進來了一個捏著文件夾的男人。

高瘦,寸頭,上揚的劍眉配上跟警服十分匹配,那人捏著文件夾逐步朝我靠近,直至逼近我麵前才開口,“陳雪女士,請問你跟死者之間是什麼關係。”

思路被打斷,這問題又來得猝不及防。

我隻能循著本能作答,“我不清楚死者是誰,也不認識她。”

“你現在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我勸你最好不要有任何隱瞞。”

“我真的不認識死者。”

趙警官也皺眉,“小吳,這個是之前就確認過的,作為報案人,陳雪確實是偶然目擊,並不認識死者。”

那寸頭後退一步,回答趙警官質疑,但視線卻仍是一動不動的釘在我身上。

“現勘組剛剛確認了死者身份,死者26歲,陳巧巧,職業網絡主播,家庭住址:風華園15號樓201。而我沒記錯的話,這位報案人陳雪,就住在15號樓202,對吧。”

“十五號樓是洋房構造,每層樓隻有兩戶,你跟死者是麵對麵的鄰居,之前還曾就門口垃圾堆放的問題,在小區群聊中產生過爭執。”

“而且現勘組在死者家中,發現了大量寫有你名字的,未拆封快遞箱,可在這種情況下,你卻說不認識她?”

這個問題,顯然是問我的。

但聽懂對方話裡的意思之後,我卻整個人都懵了。

死者怎麼會是我的鄰居,寫有我名字的快遞,又怎麼會在她家裡?

*更新(8.31)

而且我對門住著的,不是個男的麼?

上一個房子租約到期,我兩個月前才搬了家。

加上工作繁忙,早出晚歸,跟鄰居碰麵的機會少之又少。

可新鄰居經常在門口堆放垃圾,遲遲不清理。

樓道臭味熏天,我過去敲門又沒人回應。

無計可施,隻能在群裡吐槽這事,沒想到對方看到群消息,反而急了,直接在群裡破口大罵,說我心胸狹窄,斤斤計較,還咒我去死。

鄰居們見事情鬨大,有拉偏架的,有打圓場的,還有拱火看熱鬨的。

最後連物業都驚動了,這事才不了了之。

但好在,從那之後,對方收斂了許多,不再在門口堆放垃圾。

我媽也勸我退一步海闊天空,自己在外地工作,少跟人起爭執。

這事之後,大概過了一周左右。

有天早上,我準備出門上班,正好趕上對麵也推門出來。

為了避免尷尬,我直接縮回了屋內。

然後就隔著貓眼,看到202走出來了一個男人。

拖鞋,睡衣,最好分辨的居家裝扮。

所以我自然而然的,以為對麵住著的是個男的。

可警方說對門的住戶是女性……那我那天看見的,是死者的男朋友?

我把知道的情況和盤托出。

警方果然很重視這個在202出現過的男性。

殺人案發生時,警方最先需要調查的,就是死者的社會關係,需要知道死者生前跟誰有過過節,是否是熟人作案。

屍體的身份明確,帶來了新的進展。

加上我是報案人,又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

警方雖然對我所說的,微信出bug的說辭並不相信,但反複詢問幾遍,都沒能找到我撒謊的證據,也隻能暫時擱置。

我恢複了自由。

“陳女士,可以出發了。”

我正坐在大廳裡,端著一次性水杯發呆時,忽然有人叫我。

是那個理著寸頭的男警察,他走路帶風的從辦公室裡出來,一邊走還在一邊整理領口。

喊我去搭便車。

因為警方也需要前往202勘查現場,所以順路送我回家。

怕人家等的不耐煩,我趕緊放下水杯起身,結果卻因為動作太急,挎包帶甩到了桌上,眼看就要帶撒水杯。

還是那寸頭警察眼疾手快,幫忙扶了一下,我這才沒被淋成“落湯雞”。

“對不起對不起,我沒注意。”

那人拿起紙杯,順手把剩下的水倒在了窗邊的仙人球上,之後把空杯扔進了垃圾桶,動作一氣嗬成。

之後才扭頭朝我看過來,“沒事,開空調挺乾的,真撒了就當加濕了。”

說完就轉身往外走。

給不忘給我使眼色叫我跟上。

這人看著一身正氣,在審訊室的時候,連眼神都帶著壓迫感,像個白臉包公,但此時語氣放鬆,臉上那點俏皮的笑意,倒顯得他整個人鮮活了不少。

“陳雪是吧,聽趙隊說你是海市人?”

鄉音親切,消弭了方才在審訊室裡的壓力。

我有些驚訝,“你也是海市人?”

“算吧,我是在那邊長大的,十六歲才搬了家,對了,這是你的手機,物歸原主。”

“對了,我姓吳,吳越。”

包裹在證物袋裡的手機,又回到了我手上。

除了沒電關機,我還是第一次這麼久不看手機。

習慣性的點亮屏幕,想看看有沒有人聯絡我。

可就當我順滑的解鎖屏幕,點進微信之後。

卻忽然發現了不對勁。

等等,我沒用指紋解鎖,也沒輸入密碼,可鎖屏卻直接被劃開了……

我一愣。

下意識按滅屏幕,回到鎖屏界麵。

依舊是輕輕上劃,就到了主屏幕,指紋解鎖和密碼解鎖的步驟,全都消失了。

而更恐怖的是。

主屏幕上,手機桌麵的係統便簽上,多出了一條新的筆記。

隻有一句話。

“你失信了,陳女士。”

點開才發現,筆記的創建時間,是五分鐘之前。

可明明之前,將手機交給警方調查取證的時候,我還親手解開了鎖屏。

“陳女士,上車吧。”

車門被人拉開,穿著警服的吳越站在門邊朝我示意。

跟便簽裡重疊的稱呼,響在蟬鳴沉寂的雨後,那股涼意叫我下意識打了個冷戰。

*更新

算上我,車裡一共有五個人。

除了帶隊調查的吳越之外,其他三個人都是生麵孔。

我一路沉默,思緒卻並不平靜。

案發之後,變故一樁連著一樁。

凶手在逃,而我唯一的仰仗,就是在警方的保護下,凶手無法傷害我。

可如果,警察本來就不可信呢?

“陳女士,你好像緊張?”

我應聲抬頭,對上了後視鏡裡吳越的視線,他負責開車。

想到便簽裡那條忽然出現的筆記,我心裡一緊。

掩飾般扯出了一個笑容。

“沒,就是餓太久了,有點頭暈。”

“要停下買點東西吃麼?”

“不,不用,我回家吃就好。”

警車抵達小區。

202的門敞著,裡麵的情況清晰可見。

警方提到的,寫了我名字的快遞,就堆在門口的鞋架旁邊。

逐一開箱之後,發現裡麵的東西多為衣服,化妝品,提包和首飾項鏈這類。

均為正常情況下,女性會網購的物品。

但這些東西越正常,那些寫著我名字的收件人,就顯得越發奇怪。

而根據警方在陳巧巧電腦裡發現的生前直播錄屏,我也終於看清楚了陳巧巧的長相。

她很漂亮,長頭發,大眼睛,直播錄屏裡穿著一身女仆裝,對著鏡頭跳舞,時不時停下來感謝觀眾的禮物。

我把錄屏看了好幾遍。

拚命回憶,自己跟這個女孩,到底有過什麼交集,但卻一無所獲。

隻能對站在我旁邊的警察搖頭,“抱歉,我真的不認識她。”

根據警方的調查顯示,陳巧巧是杭市人,兩年前來到這邊,入職了本地一家網紅孵化機構,成為了簽約主播,日常工作就是直播。

從她家中的生活痕跡來看,應該是獨居。

現場安靜,角落裡抱著電腦的技術科卻忽然出了聲,“吳哥!死者的微信也登上去了,不過聊天記錄不全。”

通過這台電腦,警方也終於聯係上了陳巧巧所在的機構運營。

接到警方的電話之前,機構運營對陳巧巧死亡的情況毫不知情。

“陳巧巧死了?我靠,真的假的。”

被開了擴音的通話有點失真。

“我能知道什麼啊,我跟她真不熟,是,她的確是跟我簽的合同,但我這手底下管著上百個主播,不可能有精力把每個人都關心到了啊,而且她這人沒什麼上進心,怕男朋友不高興,連直播的時候都扭扭捏捏的,數據一直起不來,我也就懶得管她了。”

“陳巧巧有男朋友?你還知道些什麼,她男朋友的聯絡方式,可以告訴我麼?”

“我沒他聯係方式,不過那瘋子之前往公司打過威脅電話,前台那應該有通話記錄,警察叔叔,您稍等哈……”

“麻煩了。”

吳越舉著電話等結果,期間抬頭朝我這邊看了一眼。

我這才回神,意識到警方對我的詢問已經結束了。

而我繼續留在這,實在顯得有些多餘。

趕緊開門了回家。

打開燈,看眼時間。

已經十點多了。

我拖著疲憊的身體走到廚房,翻出一包泡麵,準備解決晚飯。

餓得太久,胃裡早就麻木了。

我倚在廚房牆邊,盯著鍋裡還沒燒開的水發呆。

那些偷走屍體的人到底是誰,通過備忘錄威脅我的又是誰?如果連警察都不能相信的話,那我之後又該怎麼辦。

鄰居被殺,她家裡堆滿了寫著我名字的快遞盒,作為唯一的目擊者,被凶手盯上了不說,還有另外一夥人躲在暗處跟蹤。

可,為什麼是我呢?

鍋裡的熱水有了沸騰的跡象。

我這才回神,趕緊撕開包裝,把麵餅放了進去,拿起放在一旁的鍋蓋蓋上。

鍋蓋的熱氣,把灶台上熏出了一圈水霧。

我拿起抹布順手想擦掉。

但卻發現一點不對。

純黑色的玻璃灶台擦得很乾淨,被鍋蓋熏出的水霧本該是個規整的圓,可卻有個奇怪的缺口,破怪了這個圓。

仔細看才發現,那個缺口的形狀看起來還很眼熟。

就像是,半個腳掌……

我動作一頓。

往灶台上哈了口氣。

熱氣模糊了玻璃灶台,那個奇怪的形狀也終於被補全,成了個完整的鞋印。

這個印子很淡,如果不是特意往上麵哈氣,根本注意不到它的存在。

可灶台上怎麼會有個鞋印?

且不說我從來都沒有穿著鞋站上過灶台,隻看大小,這個鞋印都比37碼大了很多。

很顯然,這不是我自己留下的。

那就說明,有人趁我不在的時候,進過我的廚房,還在灶台上留了個腳印!

可那個人是什麼時候來的,他現在真的離開了麼?

我瞬間想起了,那把被凶手扔在了浴室刀。

後背冒出了一層冷汗。

動作僵硬的扭頭,看向了漆黑一片的臥室門。

但我很快就又冷靜了下來。

不,今天白天,不可能有人進得來我家。

早上上班之前,我親自加固並且檢查了所有窗戶上的安全鎖。

安全鎖無法從外麵打開,也就杜絕了有人跳窗戶進來的行為。

至於唯一有可能被撬開的門鎖,我也在門縫上夾了根頭發。

剛剛開門的時候,我是先確認了頭發還在原位,這才放心進屋的。

加上警方需要在202取證,幾乎一整天,樓道裡都有人守著。

就算真的有人手眼通天,串通了警察,他也很難在白天避開鄰居們的視線,潛入我家。

畢竟這起案子鬨得小區裡人心惶惶,從早到晚,假裝路過打聽消息的鄰居就沒斷過。

這個腳印,恐怕不是今天才留下的。

我今天一整天都沒回家,早上出門前也沒做飯。

如果昨天晚上,那個凶手在躲進浴室之前,就已經進過廚房,並且留下了這個腳印的話,那我的確不會發現。

可是,他為什麼要來廚房呢。

而且還用腳了踩了灶台?

我眉頭緊擰,順著鍋裡升騰的熱氣往上麵看。

視線定在了廚房門框上頭,那個空蕩蕩的置物櫃上。

很多人都會在家裡,設計這種在門上頭的置物櫃,做成玻璃的,既可以用來放擺設,又能當收納空間用。

但我個子不高,總覺得在上麵放東西拿取不方便,所以就一直閒置。

那上麵有什麼特彆的麼?

這麼想著,我搬了個凳子過來,踩著往上看。

卻發現,裡麵除了一層灰塵之外,什麼都沒有。

但這熟悉的角度,卻叫我想起了一件事。

這個置物櫃,並非從一開始就是空著的。

我剛搬進來的時候,做大掃除,也踩著凳子上來過。

那時候,這上邊放了個擺件。

是個青銅鑄造的兵馬俑。

我媽知道後告訴我,說兵馬俑這種東西,是古人陪葬用,放在墓穴裡的,擺在家裡當擺設寓意不太好,叫我彆留著,直接扔了。

我當時聽了覺得有道理,還去問了房東,說不想要這擺件怎麼處理。

房東說他也不清楚這東西是哪來的,估計是前任租客的,叫我隨便怎麼處理。

而我把那擺件拿下來才發現,那玩意重量不輕,而且工藝精致,估計價格不菲。

我怕前任租戶隻是不小心忘了拿,以後會來找。

所以就沒扔,隻是用報紙包起來,收進了櫃子底下。

放得時間一久,連我自己都忘了,還有這麼個東西。

灶台跟凳子差不多高,如果有人想拿門框上的東西,很有可能會選擇踩著灶台上去……

我忽然冒出了一個荒謬的想法。

難道昨天晚上,那個凶手潛入我家不是為了殺我,而是為了找東西,而他要找的,就是那個銅像?

想到這,我忍不住翻箱倒櫃,從一堆雜物裡翻出了那個裹在報紙裡的銅像。

把報紙打開,露出了裡麵的擺件。

落滿了灰塵的兵馬俑已經失去了光澤,看起來灰撲撲的,沒有任何特彆的地方。

我百思不得其解。

直到把那個擺件拿起來,反複觀察的時候,才忽然聽到了一聲輕微的響動。

是從擺件的空腔裡傳出來的,金屬碰撞的聲音。

裡麵有東西!

我心臟猛地一跳,迅速把擺件翻過來,底麵朝上。

這才發現底下的空洞裡,被人塞了一團紙。

我把那團紙從空腔裡扯出來之後,沒想到隨之掉出來的,還有一個鐵製的U盤。

u盤“當啷”一聲掉在地上。

昭示著它的存在感。

更新

我坐在書桌前,鎖上了臥室門。

u盤出現的詭異,我剛剛試過把它插在我的筆記本上,但卻彈出了輸入密碼的通知,沒有密碼,就看不到裡麵的內容。

直覺告訴我,這裡麵的東西應該很重要,說不好還會跟那起殺人案有關,

按照常理,我應該第一時間將它交給警察。

可因為手機裡那條便簽的存在,我卻不得不猶豫。

從警方的態度可以得知,他們對我跟那群假警察的聯絡的事並不知情,否則根本沒必要反複追問屍體的來曆。

可在這種情況下,我當做證物被呈上去的手機裡,卻出現了來自假警察的威脅。

眼下的情況看似矛盾,實則卻透露了一個信息。

那就是——警局內部,有內奸。

雖然不清楚警方自己是否察覺了問題,但我卻不敢輕舉妄動,畢竟,我根本不知道誰是內奸,無法信任任何人。

手機震動。

房東回了我的消息。

“妹子,我幫你問過了,上一家租戶說了,搬走的時候沒落下什麼東西。”

“你說的那個擺件不是他們的,你要覺得礙事丟了就行。”

剛才發現u盤的密碼無法破解的時候,我就旁敲側擊的問了房東,想弄清楚這東西的來曆。

但房東對此並不知情,甚至不知道有這麼個擺件的存在,所以在我的請求下,他幫我詢問了上一任租戶。

但沒想到,上一任租戶也不知道怎麼回事。

難道是忘了?

我盯著屏幕上的對話,很快否認了這一可能。

那個兵馬俑被放在角落裡,空腔裡藏著u盤,底下還塞了紙,就算被人發現,也隻會被當做普通的擺件,能最大限度的保住機密。

藏u盤的人如此小心謹慎,不可能會忘記……

那個兵馬俑的擺件就放在桌上,被發綠的銅鏽和灰塵包裹著,看起來十分普通。

等等,灰塵。

我腦中閃過一種可能。

飛快的打字詢問房東。

“大哥,您還能聯係到上上任租客麼,能不能再幫我問一下,這個擺件是不是人家落下的。”

畢竟我最開始發現這個擺件的時候,是在門框上麵,灰塵又多又臟,上麵還纏著蜘蛛網,本來就不像是短時間放置的狀態。

房東說上一任租戶,是對自由職業的小情侶,本來就隻租了一年,後來還因為生活變動,沒住滿一年就提前退租了。

所以如果這擺件不是他們留下的,那就隻能向前追溯了。

房東似乎不理解,我為何對這事如此執著,委婉勸道。

“小陳妹子,我跟你說,這房子出租久了,租客掉東西都是很正常的,有些東西人家就是嫌麻煩,懶得帶走。”

“你說的這個擺件要是真那麼重要,人家肯定早就回來拿了。”

房東的邏輯沒錯,畢竟我最初發現那擺件的時候,懷著的也是同樣的想法。

可從那個蒙麵凶手潛入廚房,並且意圖帶走這個擺件的時候,一切就都撲朔迷離了起來。

我不能透露u盤的存在,一時也不知該怎麼說服房東。

正絞儘腦汁的時候。

房東打了個電話過來。

我不明所以,按了接聽

“妹子啊,其實也不是我不想幫你,主要是上上任租戶吧,人已經去世了,聯係不上。不過你千萬彆多想啊,人不是在房子裡沒的,那是位老警察,因為車禍才去世的。”

“當時是家屬來收拾的東西,要是不小心,落下東西了也有可能,你如果覺得擺件放在家裡不舒服,我明天去一趟,拿走也行。”

房東聲音漸弱,顯然是在為隱瞞這些情況而心虛。

而此時的我卻顧不上怪罪他的隱瞞,直接打斷了他的話,“大哥,您說的這位警察,是不是姓趙。”

電話那頭的人聲戛然而止,過了半晌才顫聲開口,“你,你怎麼知道的。”

得到準確的答複,我也印證了自己的猜測。

剛剛把u盤插上電腦的時候,雖然沒有密碼,無法打開,但整個u盤的命名還是能看到的。

u盤被命名為“zhao”,剛好是“趙”的拚音。

太多因素疊加,這不可能是巧合。

這個u盤,恐怕就是那位姓趙的警察留下的。

車禍去世的警察,被藏在擺件裡的u盤,蓄謀闖入的殺手……

我心跳加速,隱隱覺得自己似乎距離真相更近了一步。

掛了電話,我打開電腦,在搜索框裡輸入了“趙禹”兩個字。

趙禹,據房東所說,是那位已故警察的名字。

網上關於他的信息很少,唯一能搜出來的,是篇上傳於2017年的官方新聞報道,標題是“2017 ‘江城警星.最美基層民警’表彰”

趙禹的身份,是青州區公安局新倉派出所的一級警長。

照片裡的人朝著鏡頭敬禮,看上去年齡在四十歲到四十六歲之間,表情嚴肅,臉型方正,可靠的長相中透著一股銳利。

跟房東的描述相差無幾。

房東說,趙禹是18年搬過來的,每個季度末,都會準時把下季度的房租打給他,趙禹是長住,又整潔有誠信,難得遇到這麼省心的租客,所以房東後來,連上門檢查房屋狀態的步驟都省了。

但他沒想到,趙禹會出車禍。

19年二月,天寒地凍,他忽然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自稱是趙禹的妻子,並通知了他趙禹出車禍的消息。

趙禹的行李被家人收走之後。

房子空置了兩年。

直到21年才重新出租,搬進來了一對小情侶。

再之後小情侶搬走,租客就成了我。

我攥著鼠標,繼續搜索趙禹車禍的關鍵詞,可卻一無所獲,按理說哪怕趙禹並不是警察,一起致人死亡的車禍也不是消失,總歸會有相關報道,可就是沒有,什麼都搜不到,連本地新聞都沒有。

我心裡發沉,總覺得追查到這,已經跑了偏。

可就此放棄又不甘心。

u盤就放在桌上,銀色的,泛著光,藏著叫人無法洞悉的秘密。

我或許,應該去見一見那位已故民警趙禹的妻子。

更新

第二天,我睡到中午才下樓買早餐。

保護我安全的便衣守在小區門口,並沒靠近。

但當我想要再走遠,拐進路邊一家小店的時候,卻收到了詢問消息。

“陳女士,請問您要去哪裡,需要代勞麼。”

自從昨天下班,我沒有征兆的改變路徑,並撞上屍體之後,警方的對我的態度,也改變了一些。

單純的保護之外,還隱隱帶了點監視的意味。

“手機有點小故障,打電話聽不到聲音了,我想修理一下,可以不,如果不行我就回頭再弄。”

說完,我就在維修店門口的招牌前站定。

很快就收到了回複。

“可以的,我們不會限製您的人身自由,隻要您去遠處之前提前報備就行。”

“謝謝。”

回完消息,我收起手機,進了維修店。

門店狹小。

店主就弓腰,坐在蒙了一層灰的玻璃櫃台後麵,看不清眉眼,正低頭鼓搗一個被拆開的手機,黑色的毛線帽壓著半長的頭發,身上帶著汙漬的外套不甚合身,有股不修邊幅的沉寂。

隻有那雙手纖長白皙,動作靈活的拆分著一部手機。

聽見腳步聲也不抬頭,聲音沙啞的問,“什麼事?”

我捏緊了右邊口袋裡的東西,“手機加密您能修破解麼,很老的一個舊手機,密碼忘了,但裡麵有很重要的資料,現在拿不出來。”

“手機?”店主動作一頓,放下了手頭的活,“什麼型號的,拿來我看看。”

“您稍等。”

那人微微點頭,視線隨著我伸進口袋裡的左手移動。

“完了,不好意思啊,我出來的急,好像忘了把手機帶出來了,您稍等,我就住在附近,回去拿一趟行不?”

為了證明自己的話,我把左邊口袋整個翻到了外頭。

可抬頭,卻對上了一張似笑非笑的臉。

“手機不放在左邊吧?”

還是個熟人。

先前,在地鐵上我跟他就有過一麵之緣。

這人摘掉口罩和黑框眼鏡,身上的學生氣早就蕩然無存,高瘦和皮膚白皙帶來的書卷氣,也被銳利的氣場,轉化成了沉穩陰鬱。

“什麼時候發現不對的?”

計劃被識破,我臉上焦急也裝不下去了。

“剛進門就發現了,你身上的衣服不合身,而且還故意擋著臉,弓著背,側身麵對門口,作為一個經營維修店多年的老板,姿態不應該是這樣的。”

當然,店麵破舊,不排除老板為人節儉,性格內斂的可能。

最先引起我注意的破綻,其實是那雙手。

拆機動作靈活,卻過於白皙修長了。

弓腰駝背,蓬亂的頭發,沙啞的嗓音,乃至於那件破舊的外套,都完美勾勒出了一個,頹然的中年人形象。

但越是這樣的一個人,就越不該有那麼一雙年輕,且養尊處優的手。

一旦察覺不對,其他細節,就越看越覺得漏洞百出。

麵前的人點頭,“你比我想象中要敏銳。”

之後起身,拿掉假發和外套,恢複了原本的裝束。

“你進門就發現不對了,但卻沒直接離開,反而故意提起上鎖的舊手機,是為了試探我,對吧?”

“可現在就有點難辦了,你不想把手機給我,我卻必須得拿到。”

他說話時,一直盯著我右邊的口袋。

狹窄空間裡,身高帶來的壓迫感,存在感極強。

我後退一步,“警方的人就在門外,隻要你有一點動作,我就會立刻呼叫,警察會堵門,到時候就算你控製住我,也拿不到東西。”

櫃台後方的人似乎在思考。

半晌才斟酌著出聲,“陳女士,你似乎誤會了我們的立場,我們之前,乃至於拿到手機之後要做的事情,全都與你無關,你隻是機緣巧合被攪進了這件事裡。”

“隻要你現在交出手機,我可以保證不會再糾纏你,也不可能會傷害你。”

我直視他的眼睛,“可我報警的那天晚上,殺人凶手提著帶血的刀,在廁所裡蹲守了幾個小時,隻為了等我回來,你覺得,這是不會傷害我的意思?”

“那不是我們的人?”

對麵的人表情坦蕩,“但是,那個人的存在剛好佐證了我的話,拿著不該拿的東西,隻會帶來麻煩,隻要你把東西交給我,那樣東西引來的危險,自然會轉嫁到我身上。”

“可屍體在你們手裡,抓了他又放掉的人也是你們。”

麵前的人一頓,“我們有不得已的原因?”

“什麼原因?”

“關於這件事,知道得太多對你而言並沒有好處,你隻要知道,跟我們合作是你的最優解。”

“跟你們合作也不是不行。”我猶豫著提出要求,“但我至少要弄清楚,陳巧巧的死到底是怎麼回事。”

對麵的人見我動搖,似乎鬆了口氣。

斟酌著開口,“陳巧巧的死,其實是意外。”

“你手裡的東西,從某種層麵上來說很重要,需要拿到它的人不是隻有我們,而不是所有人的信息來源都準確,手段也各不相同。”

“那個做主播的女孩,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近期在網上跟人聯絡的時候,用的是你的名字,甚至連購物快遞都如此。”

“加上你跟她樓棟相似,年齡相仿,格外容易混淆。”

“你的意思是,凶手原本要找的人,是我?”

所以根本不是恰好目擊,凶手擔心暴露,而是當202的燈亮起來之後,那人看到我站在窗邊,才意識到殺錯了人,所以趕來善後。

理解了對方的意思之後,我身上忽然泛起一股冷意。

原本應該死的人是我,可為什麼呢!

更新*

“你們要找的到底是什麼?”

“無可奉告。”

或許是從我臉上看到了恐懼,麵前的人聲音再度放緩,“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你把招致禍患的東西留在身邊,隻會帶來更多麻煩,不如現在就把東西交出來。”

“這個案子會結束得比你想象中還要快,陳巧巧的男友不滿她從事主播行業,長期酗酒家暴,在陳巧巧去世前的一周,他就頻繁威脅她,隻要再跟其他人發生關係,他就會殺了她,到時候凶手會捉拿歸案,但幕後主使也會徹底鎖定你,你一個人,是無法對抗他們的。”

我出聲反駁,“可是屍體曾被盜走,又二次拋屍,絕非普通的買凶殺人,警方肯定會注意到這些……”

“那不重要,如果我沒猜錯,陳巧巧的男友,現在應該已經被捕了。”

“你怎麼會知道這些,我又為什麼要相信你。”

“我們有自己的消息來源,不信的話,你也可以去看官方通報。”

我將信將疑。

掏出手機查看本地新聞。

竟然真的有一條發布於幾分鐘前的通報。

“經查,陳某某(女,26歲)與其男友趙某某(男,28歲)二人長期存在情感糾紛,趙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警方已將屈某某控製,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屋裡陷入死寂。

反觀櫃台後方的人,卻是與我截然相反的放鬆,顯然覺得自己勝券在握。

隻是他並沒注意到。

不知不覺間我早就離他越來越遠,甚至退到了門邊。

眼看時機成熟,我稍一用力,就用背在身後的手推開店門,退出了門外。

那人臉上的從容終於消失,轉而成了意外。

“你這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隻是想考慮一下再決定是否跟你們合作而已。”

說完,轉身。

自動合攏的玻璃門,將室內外分隔成了兩個世界。

門外陽光正盛。

驅散了方才在屋裡,無路可走的壓迫感。

其實直到剛才走進這家店之前,我都沒能想明白,留在我手機便簽裡的那句威脅,到底有什麼意義。

如果隻是不想暴露,我跟他們之間的聯絡,其實隻要刪掉聊天記錄,我就已經百口莫辯了。

可偏偏還要留下那樣一句話。

便簽的編輯時間是最大的漏洞,一旦被派出所裡其他人發現,反而會暴露內奸的存在。

但他們偏偏要冒這個險。

現在我明白了。

這條消息的存在,不光是為了震懾和威脅,更深層的目的,其實是想徹底打碎我對警方的信任。

因為對陷入困境的普通人而言,警察就是唯一的希望。

隻有當希望被澆滅,我才會徹底陷入恐慌,進而將他們的合作,當成救命稻草。

剛剛也是,那人一直在強調我的處境危險,甚至明晃晃的暗示,警方並不可靠,凶手就算被抓,幕後主使也會安然無恙,無非是想給我施壓。

讓我覺得無路可走,不得不把手裡的東西交給他。

可實際上,從他躲躲藏藏找上我的行為,以及對便衣警察的忌憚程度來看,他們在警方內部的人,根本沒有那麼無所不能……

故弄玄虛,也隻是為了騙取我的信任,實際上連我手裡的東西,到底是手機還是u盤都不清楚。

提前得知警方的通報信息,以及抓捕動向,乍一看的確很能唬人。

但仔細想想就會明白,陳巧巧是個主播,某種程度上也算公眾人物。

本地新聞記者,乃至想蹭熱度的營銷號都會關注案件進展。

在確定了警方的抓捕行動後,想推斷出通報內容並非難事。

而且通報裡,趙某某也隻是作為嫌疑人被警方控製,而非認罪結案。

不過,哪怕這人沒安好心,我也還是從他那裡得到了一些信息。

至少能確認,u盤裡的東西很重要,有兩方人都在找它。

一方是之前動手殺人的凶手,以及其幕後主使;另一方則是今天見到的這個男人,以及他背後的假警察團夥。

不,也不一定完全是假警察。

他們能拿到我的報警信息,還能在我被當做證物的手機裡,留下威脅消息,至少證明,是能侵入警方內部的。

再說先前的黑衣人。

陳巧巧被害,死亡過程很短,如果凶手這麼做是為了找東西的話,那根本就說不通。

唯一的解釋隻能是,那個黑衣人接到的任務恐怕不是找東西,而是更簡單粗暴的——殺人滅口,防止消息走漏。

一方尋找,一方要銷毀。

手段相似,立場卻天然對立。

剛剛那個男人說的,有一半的確是實話。

u盤危險,帶在身上會惹來麻煩,可從另一方麵而言,這也是我唯一的生機。

東西拿在我手上,他才有所顧忌,不敢輕舉妄動。

幕後主使也所忌憚,怕我跟對立方合作,提前泄密。

可一旦我把東西交出去,作為一個手裡沒有任何把柄,卻又最可能會泄密的人,才是真的活不了。

所以我至少,得先想辦法解開密碼,弄清楚u盤裡到底是什麼東西。

這麼想著,我捏緊了口袋裡那個小小的u盤。

不由又想起了那位名為趙禹的警察。

他到底是什麼人。

為什麼他留下的u盤,會有這麼多人處心積慮的尋找,甚至在這件事裡,連警方的立場似乎都無法保證一致。

還有,導致他身亡的那起車禍,真的是意外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