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盼陽,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紀。
剛出生時,我媽去做了B超,顯示是女的。我爸說,那就引產吧,七個月了,也隻能引產了。
我奶奶說,生下來吧,現在政策女的也算半個人,還能再生一個。姐姐好,姐姐會照顧人。
於是我出生了,叫招娣。
後來我媽流了兩次,在我四歲的時候,生下一個男寶。
我很高興,因為媽媽再也不用忍受村裡的閒言碎語了。
後來我長大了,讀書。老師是個很溫柔的女的,她找到我家,說,招娣這個名字不好聽,長大以後孩子會被取笑的。
在老師的再三勸說下,我寡言少語的爸去找了村裡的先生,給我改了名字,叫“盼陽”。
我成績很好,一直是學校前幾名。九年義務教育結束了,我的房間掛滿了各科的獎狀。
我要上高中了,爸媽大吵了一架,爸爸說,你一天到晚在家,又不掙錢,怎麼好意思讓我出兩份學費。
我不想看到爸爸動手打人,於是我主動輟學了。
輟學後,我進過電子廠、裁縫店,賣過衣服,做過小本生意,日子倒也過得有滋有味。
我二十三的時候,在父母的催促下,我嫁給了我老公。
原因很簡單,我老公是城市戶口,有了他,我的弟弟能在城裡上學。
可是我不喜歡我老公,我討厭他抽煙到發黃的牙齒,幾天不洗澡的汗臭味,粗魯不堪的言行......但是沒辦法,誰讓他是我的老公呢?
我要做一個賢良淑德的好妻子。
我懷孕了,公公找了人,查出來是個女孩,我不想要。
老公卻說,生下來吧,好歹是我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