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十七 -- 遇見 凶殺對……(1 / 2)

暗戀殺 北與空 2640 字 11個月前

1 李十七

七月的高二暑假,窗外梧桐樹上的蟬叫個不停,即使關上窗也沒有任何的作用。家裡的空調把製冷拉滿之後,蟬鳴終於能顯得沒有那麼聒噪了。

我覺得我真的算是一個無趣的人,沒有什麼熱愛的體育運動,連老師批判、同學沉迷的遊戲也提不起興趣,他們在討論這些話題的時候,我就像一個局外人一樣,坐在中間,要麼把他們的話當背景BGM,要麼根本不理會。重要的是,我並不會覺得自己格格不入,是個內向的人,相反,我覺得自己隻是開了上帝視角,在看這芸芸眾生如何毫無成就的過完一生罷了。人生裡的打怪升級,還是比遊戲裡的有意思的多。

佩服我自己的是,甚至因為無聊,我早早的把暑假作業寫完了。於是乎,剩下的時光差不多都是在看漫畫、看書、邊看窗外邊思索中度過。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起,我的大腦中逐漸萌生出了一個可怕的念頭,我想殺一個人。這個想法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在我自己沒有意識到的時候,慢慢的生根發芽,直到這棵樹穿透了意識與現實之間的那層屏障的時候,我才發現,原來這個想法已經存在了那麼久。

這絕對不是出於所謂的反社會人格,我對這個社會沒有任何的惡意與不滿,即使新聞裡每天出現那麼多的車禍、槍擊案件,即使現在因為疫情社會經濟下滑,我生活的城市長久的封閉,出行不便,我也出乎自己意料的心滿意足,如果說這是出於中華民族的對苦難的忍耐我覺得是完全不對的,因為我並不覺得這樣的生活是痛苦的。

我隻是情感淡漠而已,直白一點說,外部環境對我來說是沒有什麼影響的,與生俱來一樣,我的內心平靜到麵對任何事情都不會有大喜大悲。因此,可能會出乎很多人的意料,我想要殺人隻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智商超群而已,當然這是在沒有人能發現的情況下。

於是,我反複的在大腦中演練,模擬這件事情。首先,要選擇一個對象,如果是出於某種善心,或許會選擇一個被社會定格為“惡人”的人,比如盜竊犯,剛剛刑滿釋放的人之類的,但我並沒有這樣的善心,為了不牽連到自己,引起警方的注意,最好選擇一個和自己沒有社會關係的人,當然這不是說隨機在馬路上找一個人就跟蹤殺害他就完結的事情,既然是高智商殺人,就必須要有一個完美的計劃。

開始跟蹤的地方,必須是一個沒有監控,人煙稀少之處,最好來這個地方的途徑也紛亂複雜,公共場所和交通站點首先被排除之後,我把目標放在了市中心的一個小區。從出租房屋的平台上查到,這個小區建於上世紀五十年代,是個馬上就要麵臨拆遷的老舊小區。根據我一個月內間斷的排查,這個小區到處都是亂搭的電線、網線,小區沒有所謂的大門,更談不上物業保安了,因此幾乎沒有什麼監視器,也就是說,隻要儘量躲開這附近商店的外置監控就可以,最好多準備一套衣服,進來和出去要使用不同的裝扮。此外,由於這裡地處市中心,每天晚上城管下班以後,這裡會聚集幾家做地攤生意的,但到淩晨一點,差不多也就結束了。

那麼,最好的下手時間段就是淩晨三點,給自己預留一個小時的動手時間,這附近企業的加班女職工就是最好的目標,天氣最好是雨天,這樣腳印等證據都會更好處理,雨天跟蹤的難度也會降低很多。

殺人的手段有很多,但我更偏好一擊致命的,虐待並不會給我帶來更多的快感,用刀直接割開動脈是最直接最快速的方式,但是也有一個缺點,就是可以根據傷口的形狀來判斷刀的種類。我選擇了最容易買到也是最大眾的美工刀,不僅容易隱藏,隻要下手利落,夠準,劃開頸動脈也不是問題。殺完人之後洗洗放進筆袋裡還可以接著用,是種奇怪的一舉兩得。

既然要見血,那麼有一個重要的問題不可忽視,就是身上和衣服上的血如何處理,如果衣服、鞋子或者身體上的血蹭到了其他的地方,就可能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不能暴露鞋印,最好能就地處理,這些是前提。

鞋是好處理的,事先準備兩雙不同尺寸的鞋,其中一雙割掉鞋底,晚上蹲點之前換上割掉鞋底的鞋,殺人之後立刻把鞋收到密封袋中,光腳走路出小區,再換上正常的鞋子,這樣基本就不會被發現了。衣服就要麻煩的多了,換衣服本身就要比換鞋子更加的麻煩,衣服上的血還存在被雨水衝刷下來的可能性。這件事情我思索了很久,在某一天做核酸檢測,看到護士的那一刻迎刃而解,穿一個幾乎全包的雨衣,殺人完脫掉,同樣收到密封袋裡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