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白玖:我很貴,一百日元一……(1 / 2)

西方向的安全樓梯,位於二樓到一樓的轉角處,一個男人的屍體倒在那。

一白玖抱著江戶川柯南站在高幾階樓梯的地方,在男孩跳下去檢查對方死活時,再次用江戶川柯南的手機報了警。

在趕到之前,江戶川柯南有想過犯人已經逃走,他隻能根據對方留下的線索,像是腳印又或是其他,進一步確認犯人的外貌側寫,或是猜測對方會怎麼處理凶器跟沾了自己血的衣物,試圖找到確定性證據,以便讓犯人認罪。

但他根本沒想到是,當追著痕跡趕過來的時候,會看到犯人的屍體。

男人倒趴在地麵上,小腿還在第一第二節樓梯上,雙手手心向上擱在身旁,頭抵在牆麵,半張臉上都是血,半睜著的瞳孔渙散,脖子以扭曲的角度傾斜。

看上去像是不小心自樓梯上跌落導致的意外。

一白玖打量完屍體,都用不上江戶川亂步的能力,光憑先前所得到的線索就能猜到跟真相沒太大區彆的結果。

人如果是有意識的狀況往下滾落,就算從沒學過如何從高處墜落時保護自己,也會下意識的蜷縮身體進行自我保護。

他是在無意識的情況摔落的。

能讓一個人放棄自己原本的行動失去意識,排除藥物影響和神經病變,那就隻有昏迷。

更彆提屍體的後腦還有微妙的突起,明顯的腫脹痕跡。

這是被人在身後敲悶棍擊暈的同時跌落,加上過強的擊打力道,讓他毫無防備的摔倒是多了層衝力,照成現在這樣,缺少一個條件都達不到的即死。

如果凶手是故意的,恐怕敲悶棍這手技能堪稱經驗豐富。

金發的員工這時也帶著少許氣喘的追了過來,說道:“兩位,請不要在這個時候的商場裡亂跑……就算想調查,也請先等警察……這是?!”

他說著往這邊走兩步,視野隨著前進擴大,他也看到樓梯下的那具屍體。

“他是造成剛剛那位叔叔死亡的犯……”江戶川柯南本著也得讓人了解點情況,說不定能提供些線索,跟這位在他眼中已經有點可疑的超市員工介紹著,隻是在說到這沒忍住卡頓了下。

說是犯人之一是完全不嚴謹的說法,在心裡想想就算了,但說出口……就不太行。

畢竟綁炸彈的人跟開槍的並不是同夥。

單純的開槍打人的右胸並不會立馬造成死亡,這位新的死者當時不是威嚇就是槍走火,實際上後者的可能性更大,威嚇隻要有槍就夠了沒必要真的開槍。

除非這位死者當時能確定就算自己開槍擊傷A先生,A先生也不會報警。

江戶川柯南沒辦法在這時說開槍人是犯人的原因,主要是根據屍體的痕跡來看,造成A先生死亡的是他胸前纏著的炸彈。

直白的說單論A先生的死亡,殺人犯是綁炸彈的那個人。

這位開槍擊人的罪行要另算。

而且關於致死的炸彈這點,他還沒有想明白。

江戶川柯南本來是更傾向於受害人自己往身上綁炸彈這個猜測的,但先前他就在推論的時候推倒了這個可能性。

可!

要說是還有另一方在A先生身上綁炸彈威脅他什麼……就是這個“什麼”,他想不通。

有什麼事得讓A先生去廁所等人的,除非給A先生綁炸彈的那個人,本來就打算讓A先生死……如果是要做什麼交易,那把東西放到地點就行,根本不需要在那裡等人。

總而言之,有用的線索太少,能做的推理有限。

若是想讓可能性變多,那就會變成單純的空想,多到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在推理上,不知道且無法證明的內容就是不知道,絕對不能把自己根據不多的猜測當真,要是說出口的內容不嚴謹,甚至會誤導他人。

江戶川柯南想到自己目前的狀態,立刻有了主意,手一指,“這家夥,是對剛才廁所裡那個叔叔開槍的壞人!”

他要是沒有持槍證,這就是違法持槍!

先不說持槍證包不包含他用的那款槍,就算有證這也是在違規情況下對一般民眾開槍!他要是還活著肯定也是要被帶進局子裡去的!

“這孩子……”

金發員工露出有些詫異的表情。

一白玖也很適時的給出崽的行為解釋:“柯南很崇拜偵探,還有個一直有共同話題的哥哥,所以很聰明。”

安室透:“……”

你說的哥哥,是你自己嗎?

人說話時候的出發點,與一些自己無意識表達出來的前提條件,對於一個善於觀察且擅長推理的人來說,到處都是線索。

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