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擇意一直在想,這件事一定要委屈自己,是因為所有人都覺得自己沒受到實質性的傷害嗎?
他打了自己,他還嚇到了自己,這不算實質性傷害嗎?就是小事了嗎,無法和親情相較的小事?
可怕的是,連自己從小依賴到大的母親也這樣想。
那怎麼才算是大事,自己要把這件事,變成大事。讓所有人後悔,讓父母後悔。
當她爬上樓頂的時候,她開始預測事情後續的走向。
她死了,會驚動警察,但是會被斷定為自殺,所以沒人會去抓捕孫軍濤,他置身事外了,所以房子還是歸大舅家,自己並沒有對大表哥食言。
她死了,媽媽就會知道她真的很委屈,她的寶貝女兒真的很委屈,就會知道沒有實質性的傷害,也不是小事;就算和姥爺家的兩個兒子鬨掰相比,也不是小事。
她要用自己的死,換父母一輩子的折磨。
儘管不止是被抱了一下而已。哪怕隻是強行抱了一下,那也不是小事。等自己死了,媽媽就會知道,她不應該用自己的女兒的命去換取娘家的和睦。
媽媽她現在還在覺得自己兩頭為難,無辜委屈,她的一生都在被家庭所綁架,但是她不應該犧牲了自己,還要犧牲自己的女兒。
商擇意麵無表情地爬上了防護牆,自己的母親把自己的事當小事,父親一直選擇當透明人,那誰還在乎自己?沒有了在乎的人,那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她低頭往樓下看了一眼,告訴自己很快,很快這件事就要變成誰也壓不下去的大事了。
遠處傳來響聲,她條件反射地抬頭,是煙花。
很遠,但是看得一清二楚,那時候還沒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煙花在天空炸裂,熱烈,華麗,恣意盎然。
一陣風也吹到了商擇意身上,開春的晚風,卻是出乎意料的暖煦煦的,裡麵還夾雜著一點煙火的味道,纏繞著她,安撫著她。
她記起李可然說過,她們以後要一起去日本看煙花祭。
到時候我們再去看櫻花,然後讓江沐陽給我們兩個拍照。
我們再去江南,江南的春天也好看,我們要走在石板路上,要穿旗袍,要打油紙傘,要坐船。
還要去海邊,要在沙灘上奔跑,要看日落,看海天一色。最好在太陽升起的時候裸奔。
心裡有個聲音和商擇意說,春天要來了,起碼要再看一眼春天吧。
起碼再吹一次春風,看一眼煙花,嗅一朵路邊的薔薇,掐一片冬青剛鑽出來的嫩芽,在手心揉搓。
自己想做的事情,都還沒做呢。
總不能因為父母“拋棄”自己,自己就不再看春天了吧。
商擇意從防護牆上爬下來,她決定了,她也“不要”父母了,她無法再麵對用自己來□□的父母,她依賴了18年的父母,再也不能給她精神上的支持。
以後,未來,如何生存,都已經不在她的考慮範圍內了,她現在想的,隻有逃離,逃離這裡,去做能讓自己開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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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五點,睡醒的商擇意看著外麵漆黑的天翻了個身,她睜著眼安靜地躺著,很平和。
七年前,也是這樣一個傍晚,在小旅館睡醒的時候,看見外麵漆黑的天,商擇意感到惶恐無措,一心想紮到人堆裡,要隨波逐流,要被裹挾著往前推日子。
她坐了起來,手機顯示17點20分,商擇意莫名其妙地笑了,居然想舊事想這麼久?現在的自己已經不需要在人群裡尋找安慰了,但是脫離人群的自己到底需要什麼,商擇意還沒想到。
她起來上了個廁所,酒店的大鏡子加上明亮的燈光,映出商擇意疲倦的帶有細紋的臉,她看著滿臉愁容的自己又愣住了。自己沒有意識的時候一直是這樣的表情嗎?是這樣一張苦悶又了無生趣的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