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我也會化很濃的妝,上台唱兩首,不是因為什麼,隻是很久沒有站在舞台上了。
很久沒有觀眾給我喝彩、鼓掌的感覺了。
忘不了那晚,我在後上唱了一首張韶涵的淋雨一直走。
下來後,和朋友坐在角落喝酒,這時一個男人走到了我們桌前。
他對我笑,溫文爾雅,他說:
“小姐,你的歌聲真美!”
我笑,這真是一個爛透了的開場白了,記得以前我在酒吧唱歌的時候,這樣搭訕的男人太多了。
可是我就是覺得這個男人和他們不同,因為他周身散發的氣質,是那麼的與眾不同。
說實話,被那個男人搭訕的那一刻,我真的忘記自己是一個已婚的女人了,好像回到了以前。
可是不難看出,這個男人是有家室的了,他無名指上的戒指,是另一個女人擁有了他的象征。
而我,也是,顯然,他看到了我拿酒杯的無名指上的鑽戒,微微愣了一下,他說:
“”我不相信這麼漂亮的小姐會這麼容易就嫁給一個男人。”
我笑說:
“你的意思是你不相信我會這麼輕易結婚,還是不相信我隻會嫁給一個男人?”
他急忙說:
“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是,我不相信你會這麼輕易結婚。”
朋友在旁邊癡癡的笑,看樣子是喝的有點多了,朋友說:
“她真的結婚了。”
男人看了我一眼,回到了他的座位處,遠遠地看向他們,一群成功人士的模樣,遠遠的,我們的餓眼神交彙到了一起,他向我舉杯,點頭致意,我心領神會,也舉杯,一飲而儘。
晚上很晚才和朋友從酒吧出來,今晚她喝的真的很多,嘴裡一直在呢喃著不知是什麼東西的話,總感覺他在蹦什麼詞語,連不成句,但是聽清楚了她說的:
“你真不應該這麼早就嫁了,你看多有魅力啊,即使結婚了,也有男人為你傾倒,知道你今晚多麼迷人麼?”
我笑笑,不置可否。
好不容易把它塞進車裡,我小心翼翼的開著車,酒後駕駛,其實我也很怕的將她拉回我的家裡。
下車時,我感覺有輛悍馬一直跟在我後麵,一開始以為是巧合,但最後竟然跟到了我們小區,著實嚇了一跳,因為從悍馬裡走出來的就是在酒吧看到的男人,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