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與雜貨店 自我介紹是很重要的!(1 / 2)

撿到了死去的小鳥,羽毛已經乾枯了。

好可憐。

這麼漂亮的小鳥,就這麼死去真的好可惜。

於是我伸出手。

羽毛從乾枯逐漸變得有光澤,捧在掌心裡的小小身體溫度不斷拔升,乾癟的身軀漸漸豐滿回了原有的體態。

熱乎乎,毛茸茸的小鳥!

恢複健康的小鳥很快掙開我的手飛走了。

真讓人開心。

雖然這是不被千繪允許的……但是,隻是這一次的話,應該沒關係吧?

因為隻有千繪是不會改變的,永遠的,我的朋友。

……

……

……

“在這邊哦,黎黎子。”雜貨店的大叔招呼著我。

我抱著一大箱貨物努力走的更快,這堆東西實在是堆的很高,比我的身高還高出一點,每到這種時候我就對自己實在是不能恭維的身高充滿怨念。

走到目標地點,開始分揀商品,再放到對應的貨架上。這些東西這幾天我已經可以做的很好了,是會被大叔稱讚手腳很快的程度。對這點我還是有點小小的高興的,雖然初代總是會小小的嘲笑幾下,並說些“多長些手腳,像章魚一樣不是更快更好”的沒用廢話。

更恐怖的是這家夥是認真的,係統的審美都這麼獨特嗎?

在她第一次這麼說的時候,我倒是還算認真的解釋了一下人正常是沒有多長出來那麼多肢體的。初代聽的不以為然,然後提出了一個更驚悚的建議。

‘那麼,讓大家都多長幾隻手不就好了?這樣大家都一樣,而且都變得方便了!’

那瞬間我甚至都有點無語了,這是係統還是熊孩子?更恐怖的是我真的想象出來了那種每個人都長著兩三對胳膊打招呼的地獄繪圖……

跑題了,總而言之,我並沒有過上想象中末日生存絕地求生的生活,而是很意外的被在爆炸邊緣區域的雜貨店老板撿了回去。

對著麵無改色亂編生活經曆的我,老板倒是沒多說什麼,也容許了我在雜貨店“打工”——說實話,我個人覺得自己還是算劃算員工的。吃的少乾的多,工資隻需要一日三餐包住宿,以及一些當日報紙,缺點是年齡小,雖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幾歲(初代也不知道)。

和我想象中炸的一乾二淨平滑的像平底鍋鍋底不同,莫名其妙的,在凹凸不平的坑裡開始聚集起人,在我看來小孩尤其的多。不過我感覺並不是坑裡憑空冒出了小孩,而是小孩流浪到了坑裡生活。具體為什麼這麼以為,是因為老有從坑裡跑出來的小孩跑到雜貨店打劫……更準確來說,是偷東西。有些小孩甚至統一帶著標誌性的東西————他們甚至已經有組織了。

正常來說真的有這麼快嗎?從我來到雜貨店開始算的話,才一個月多來著。雖然拖了每天看報紙的福,我也明白了橫濱勢力有多混亂,但這還是快的有些異常了吧?

不過很快我就無暇去想這些事了,雜貨店大叔無疑是個老好人。他甚至特意把臨期食品整理好放在了那些小孩子們常來‘光顧’的貨架,雖然在他們拿完後苦的是整理被拿的亂七八糟貨架與趕走想渾水摸魚的大人的我。

今天最早來的是右手腕上有整齊藍色手環的小孩子們。與以往略微不同的是,今天在裡麵混雜了一個生麵孔,一個頭發顏色很張揚的小孩。由於那赭色實在是很亮眼,我沒忍住多看了幾下。

那個小孩子看起來很局促的拿了一個麵包,似乎是對這種行為相當不習慣。即使在他身邊銀發的看起來大一些的孩子已經跟他反複提及了這裡是可以拿取一些的【臨期食品區】,這個赭發小孩動作也還是不太自然,表情嚴肅的像是要去組織家長會的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