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考的時候班主任把我同桌叫了出去,我的心就涼了半截,看班主任這樣就是想讓我倆和解了,畢竟之前還想讓嬌哥來勸我和同桌和解,我當時就直接拒絕了,我說不可能。(嬌哥是我們班一個比較大大咧咧的女生,跟誰都聊得來的那種,我挺喜歡她的,最重要的是人也好)
嬌哥:“你真的不打算和好嗎?”
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怎麼勸都不可能。”
嬌哥:“好吧,那就算了。”
班主任這下親自上陣了,隻能說6。
後麵又把我叫了出去,班主任說同桌說是她的錯,讓我原諒她。
班主任又沒經曆過,憑什麼輕描淡寫地讓我原諒,當時真就挺討厭她的——在某些事情上,當然,她教書教得挺好的,就是有點古板。
班主任:“你倆自己聊,和好了再過來辦公室找我。”
我:“……”無語。
過了一會兒,同桌開口了:“我知道你不可能原諒我的,畢竟我之前做的事的確影響到你了,……,我想的是在老師麵前假裝和好,私底下愛怎麼樣怎麼樣吧。”
我很冷淡地“嗯”了一聲。
然後我倆就去找班主任了。
班主任很詫異:“這麼快?你倆真的和好了?”
我們點點頭。
班主任:“那你倆拉一分鐘的手證明一下。”
拉手?!無語,這輩子都沒這麼無語過。我不是很喜歡跟彆人有肢體接觸,我和朋友們挽挽手臂我都覺得怪怪的,甚至我和我妹都沒拉過幾次手(在家裡帶侄子侄女還是可以拉拉手的),憑什麼跟她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