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裝作神明來愛你.”
“不是神明.
她生得極為張揚,眼角向上勾去,十分魅惑人心,絲絲金箔貼在眼角,顯得十分富貴,過路人瞧了,都得感歎好一陣,又會想這是哪戶商賈人家的姑娘.
不過她隻是一個替富家小姐去死的祭品罷了。
“小姐,我該乾什麼?”
“去塔頂。”
“然後呢?”
“然後跳一支舞,給神明。”
“為什麼?”
繪作再手一頓:“什麼為什麼?”
“我”為什麼要給神明跳舞?”
繪作再繼續幫寫應係著腰帶:“因為她會愛你。”
寫應孩子氣一般嘟囔著:“我並不需要她愛我,我有小姐。”
繪作再並未搭話,隻一心整理祭裝,當作沒聽到她的話。
按照規矩,祭塔人得先繞塔走一圈,上塔時,雙眼需蒙紗。
屆時,塔城中所有的民子都會去觀看。
聽說今年祭塔人是繪作家的,而繪作家姑娘從不示容,民子們都爭著要往前站,都想看清楚些.
可當那位“小姐”下攆後,周圍卻都沒聲了。
漂亮已經不配用來形容她了,用美都覺得差了一個層次.
寫應在塔底走圈時,聽到了好多話。
“這就是繪作家姑娘?生得也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