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把自己的槍扔在地上:“你的槍呢,拿出來。”
看著手中冰冷的槍,鎧心裡揪著疼。
李信走近鎧,握住鎧拿槍的手抵在自己太陽穴上。
“我這條命給你,幫著明世隱多說點話,所有事情都推到我身上。”李信閉上眼“今天……二月十四日,是你們這裡的情人節,我沒有什麼禮物送給你,就送給你一個掛在你胸襟上的勳章,記在檔案上的獎項。”
鎧的手抖的厲害,平時訓練從不猶豫開槍的人,這時卻猶豫了。
“開槍。”李信特彆淡定“與其讓我被抓了折磨,還不如你開槍讓我少受點罪。”
“我沒能給你一個家……”
“鎧,彆忘了我,下輩子還做我男人,好嗎?如果有下輩子,我想做一個好人,你再給我一個家。”
“還有……記得給我帶蘋果……我喜歡的。”
李信握住鎧的手,扣下了扳機。
血花四濺開來,落在了鎧的手上,殷紅的血液順著李信白晢的麵龐流下,春季萬物複蘇,此時一個生命就此凋零。
“彆碰我,臟。”
這是李信最後說的一句話。
彆碰我,臟。
像那天鎧第一次來到他身邊,他踉蹌了一下被扶住後說的,但是意思卻完全變了。
他的血,臟,他感覺不配落在那個男人身上。
那個男人太好了,但他們也不是一路人,該離開的終究還是要離開的。
他的滿眼都隻有那個他愛到不惜去死到男人。
他的氣息逐漸變得微弱,鎧的心也一點點碎成了碎片。
百裡守約帶著人趕到的時候,就看見鎧跪在樹下,懷裡抱著那個被通緝的男人。
他沒有墓,鎧找人幫忙拿到了李信無名指的骨灰,把他做成了一個項鏈掛在脖子上。
鎧也按著李信臨死前說的幫著明世隱說了說話,不至於判死刑,但是也夠喝一壺了。
而那個帶著無家可歸的人一起乾活掙錢,給無家可歸的孩子們支棚放飯實際上很善良的人,被褒貶成了一個無惡不作的罪人。
他也苦,他也想做個好人,可走上這條路便不能回頭。
二月十四日,情人節,李信送給了鎧一個獨一無二的禮物。
上級領導給鎧戴上那個徽章的時候……鎧的心都在滴血。
那是他愛人的命換的。
這段感情沒人知曉,隻有那個天上的星星和他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