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生意,越做越大,成為跨國軍事集團的掌權人。
我為他報了仇,滅了仇人滿門,上到九十老母,下到三歲小兒。
有罪者殺,無罪者也殺。
血流成河,哀聲滿天。
我踩著Christian Louboutin搖曳生姿地離開。
我在他墳前發過毒誓,此生不做好人。
我跟毒梟做過槍械買賣,跟□□三代目拜過把子,香港的金融巨鱷那點養小三的事我門兒清。
公司裡隻要與我作對的人都落不得好下場。
如今我看見落日依舊會恍神,如果他也在的話就好了。
我用斷情絕愛懲罰自己,怪自己沒有守住當初的那個林鹹魚。
我的生活奢靡,再沒分出過一點兒給希望工程。
街上的老人摔倒了我隻冷眼看著。
傳單遞過來時保鏢會扔掉。
但,諷刺的是,我壞事做儘,寫出來的字卻還是一筆一劃藏不住的正氣凜然。
(八)
第二十七年春,瑞典的櫻花又開了。
我坐在他和貓兒的墳前,喝著自釀的米酒。照片上的人依舊年輕,二十六歲的麵容,二十六歲的笑。
這酒不醉人,可我喝的恍惚,仿佛又聽見了他叫我林鹹魚。
林鹹魚,林鹹魚。
我咧開嘴角,本應是高興的,可眼淚流到嘴角裡,又鹹又澀。
說出口的話也變成了“什麼啊,人家本來叫羨魚”
第二十七年春,我終於在這個櫻花盛開的季節,嫁給了我的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