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天下賤丈……(2 / 2)

……

明朝。

馬皇後看了看自己的一雙天腳,再看了看天幕中那雙已然畸形的殘足,隻覺得過於荒謬,腳變成這樣還能走路生活嗎?要如何生兒育女,操持家務?她也知道有些人家會給家中女兒纏足,但也未聞如此,難道纏足之風今後會越演越烈?

我得說服重八禁絕纏足惡習,天下女子太苦,雖然暫時改變不了女子地位,但至少要儘我所能禁此非刑,改茲惡俗,此乃國母之責。

前朝。

“父皇,兒臣請求禁絕此陋習!”朱標滿臉肅然地行臣子大禮,“兒臣縱觀史書,纏足風俗最早出現北宋,盛行於南宋,更之前的唐朝未聞此事,唐朝強盛不以此為樂,宋朝積弱,才以小而美,生此陋習,我大明驅除韃虜,複我華夏,當以盛唐為標杆,杜絕弱宋惡習!”

“對呀,對呀,”朱棣大咧咧地說,“爹,腳纏成這樣不就是殘廢了嗎?還怎麼走路跑馬,您老人家可彆給我娶個這樣的媳婦!”

朱元璋瞪了朱棣一眼,也不搭理他,對著朱標說:“這些人是這麼纏足的嗎?咱看有些纏足的女人腳也沒纏成這樣啊!”

“想來是後世纏足之風越盛,此為亂世之象,當現下杜絕才是。”朱標嚴肅地說。

朱元璋想了想也點頭,唉,他本來還想提倡女子纏足,這樣也少出家門裹亂,但要是纏成這樣,可不就是朱棣說的殘廢,到時候還怎麼勞作。

“那就下旨吧。”

聞言,站在下麵的某大臣心中叫好,他之前還把玩了一雙金蓮,雖然不像天幕中那樣小,但他還是惡心非常,要不是怕殿前失儀,他能當場吐出來。

也有某些私下愛好金蓮的大臣,心裡不免遺憾,這樣以後明麵上也就見不到了,恐怕隻有私人勾欄才能一賞了,這些人也是,穿上鞋蓮步芊芊多美,誰叫你們非要脫了看。

……

明天啟年間。

“妖言惑眾!真乃妖言惑眾!”一中年男子站在茶館一副痛心疾首的樣子,“纏足乃華夏舊俗,有助女子美德,哪到了這地步!”

旁邊一群誌同道合的酸儒連連附和,好像不讓女子纏足就世道敗壞一樣。

不遠處小樓二樓窗戶開了一個小口,一雙杏眼冷冷地盯了他們一眼,又看了一眼天幕,轉頭嗬道:“你哭什麼?眼淚還沒流儘嗎?”

屋內回應她的隻有壓抑的痛苦的嗚咽聲,半晌,才聽見一個細細的聲音響起:“原來……原來天上人也知道我等女子的苦楚,也恨纏足惡事。”

“天幕同情又如何?也不見把這些喜歡小腳的賤男人都劈死!”說話的女子,一雙大大的杏眼,本應更添姿色,但配上消瘦的臉,反襯得那雙眼睛大得嚇人了,她的裙擺很長,幾乎看不到腳,隻隱隱約約見到兩隻小小的鞋尖。

“連天上人都批判纏足,婉娘,也許那些大人們會禁了此事,不是說皇上都能看到嗎?”她身旁一個身著淺綠色長裙的女子擦了擦眼淚,溫柔的臉上帶著些許期盼。

“天下烏鴉一般黑!這些狗男人都不是好東西!要不是他們喜歡,我們怎麼會受這種苦?”婉娘恨恨地罵道,“再說就算禁了又怎麼樣,我們都已經殘了,難道腳還能長回去嗎?”

“可是,可是,若是禁了,就算我們廢了,豆娘就不用纏了。”

婉娘沉默了,豆娘是才被她爹娘買進來的女孩,才不到六歲,瘦得跟小猴兒一樣,昨天老鴇還說再養胖些,就給她纏腳。

“就算禁,恐怕也是那些良家女子,我們這些婊子的死活,誰會來管!”

……

清康熙年間。

姑蘇城。

謝姝妍趴在關得緊緊的窗台上,她找了個凳子跪在上麵,雙腳懸空,避免碰到。本來今天是她爹的五十大壽,這樣難得的日子她才能被婆子背出來去拜個壽,誰知天幕上突然出現了仙子,仙子一說話她爹就讓她回繡樓做針線,不許看這些不規矩的東西。

剛才天上的仙子開始罵人,她爹更是勃然大怒,大呼小叫地讓養娘婆子趕緊封了她的窗戶——“造孽!造孽!這是要斷我漢家舊俗啊!”

她爹雖然封了窗,但事情卻不像他想的那樣,儘管看不了天幕,天音卻還是無孔不入,謝姝妍豎起耳朵細細地聽,這些“大逆不道”“不規矩”的話。

她想,仙子說的都是對的。

她爹也奈何不了天上的仙子,所以隻能來管她。

若有一日,她也能像仙子一樣,大罵一聲,都是狗屁,該多好。

……

【“關於纏足,有很多所謂的文人騷客寫些淫詞豔曲來讚歎,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曾自詡為“香蓮博士”,寫成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儘心機地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分彆進行仔細地品味和讚賞,居然因此而名聲大振,以女子的痛苦作揚名工具,真是臭不可聞,隻等著遺臭萬年。纏足臭聞淫詩甚多,但我倒覺得,都不如一首詩寫的好。”

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

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天下賤丈夫。

“我為曆史上所有不幸受此殘害的女性表示難過和憤慨,這是華夏文明中最黑暗的一章。值得慶幸的是,曆史上亦有許多有為之士早早看透此為殘暴陋習進行批判,而如今也早已禁止。”

“女性不應被定義,如果一定要被定義,那麼,應該像婦好一樣,像所有青史留名的女性一樣,聰明、勇敢、堅強、野心勃勃!”

“讓我們有請下一位傳奇女性——豆蔻少女突圍救父,誰說女子不如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