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氣很糟糕,正如我現在的心情一樣。
我好像活不長了,昨天淩晨去醫院查出了胃癌晚期,隻有半年的時間了。
我還有好多事情沒做,卻又想死。就在前天我唯一的光也熄滅了,像燃燒殆儘的蠟燭一樣,無論給他多少火也燃不起來了,所以光熄滅的那一瞬間我也不想活了。或許是老天知道我不想活了,便給了我一個冠冕堂皇死的理由。
胃癌晚期對於一個幸福的家庭來說是一個噩耗,但對於我來說像是天大的恩惠。
他要是在大前天告訴我這個恩惠,我可能會覺得是噩耗,但現在卻是感覺是我這輩子做好事的賞賜。
我有個男朋友,叫宋江淮。他什麼都好,就是不愛我。我們相識已有十五年之久了,今年我二十五歲了,
他陪著我從一個少年長成了男人。
我愛他。
十五歲的時候是我人生最陰暗的時刻,他的出現救了我。他就像古希臘神話裡的神一樣,而我就像該下十八層地獄的罪人。
我的出生或許就注定了我是個罪人。
我的母親是逼死彆人家原配的小三,而我理所應當的成了遭人唾棄的私生子。
這樣的身份讓我隻配活在暗處,而宋江淮是宋家疼愛的大少爺,是活在明處的一束光,一束閃耀的光。
在我成年的那天我和宋江淮表白了。
那天太陽很大。
我們在2013年6月21日在一起了。
談了七年戀愛,今年正好第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