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情/婦。
準確的說,我是一名肉。體交易者。
包。養我的是一名未結婚的男子,他浪蕩,也可以說,他還年輕,繼承他爸爸的遺產,他沒玩夠。
那天,他心情不好,對我不僅殘暴,還對我又打又罵。
我沒有辦法。
那天晚上雨很大,我沒有傘,穿著他喜歡的露背紅絲絨裙跑回家。雨淋了我滿身。
我為什麼要這麼做。
我也不想。
我要還債。
要不然靠我那個拖油瓶弟弟還嗎。
他才七歲。
我承認,我爸的錯,和他沒關係。
遠遠的,我在人行道昏黃的路燈下,看見有個男孩兒,正蹲在地上,雙手抱臂,將頭埋進臂彎裡。
細密的雨絲拍打在他身上,我好像看到了我和一樣的那個他。
他也無家可歸嗎。
他穿著黑白相間的校服,真好看。
我忍不住向前快跑,衝進最近的一家便利店,買了一把雨傘。
隨後,我跑到他麵前,蹲下身子,與他差了一截。
“他一定很高。”我心裡想。
“你怎麼了,為什麼不回家。”我問他。
“我不想回家。”他說。
“回家吧,弟弟,姐姐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也不想回家,我現在,好後悔啊…”
他看我哭了,急忙為我擦掉眼淚,見我沒有停的意思,將我摟進懷中,抱了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