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口型對我說:
“彆哭啦。”
演唱會結束後,我被告知可以去後台請求簽名。
我十分激動,畢竟我從他們的出道初期就開始關注。
不亞於“網戀奔現”。
當然,最重要能近距離的看到他。
看看他瘦了沒有。
看看他累不累。
看看他想沒想我。
我忐忑的靠近那扇門,敲了三下。
“你好?”
“進來吧。”
我推開門,是昔日隻能出現在屏幕上的人們啊。
我張大嘴巴。
我十分吃驚。
他看到我的這幅樣子,笑了笑,隨後站起身,為我一一介紹他的隊友。
之後,他拉著我的手,走進儲物間裡。
“你牽痛我了!”我喊道。
他快速打開門關上門,一套動作行雲流水。
一片漆黑。
“你在哪裡…我看不見你…我怕黑嗚嗚嗚嗚…”我哭腔說道。
他把頭搭在我脖頸兒上。
他半弓著腰,十分彆扭。
他貪婪的嗅著我身上的味道。
“你什麼時候回國?”他問我。
“明天,真讓你問著了。”我沒好氣的回答。
他倒也不計較,“我也明天回去。”
“我今年二十七了。你也二十七了。”
“說這個乾嘛。”
“我要和你結婚。”
“我們回國辦手續好不好。”
“好。”
我壓抑不住內心的情感了。
我喜歡他。
這十年裡的每一天,我都喜歡他。
他光芒萬丈,我籍籍無名。
可沒關係。
他將我拉進,他的光芒之下。
我從此不再彷徨。
因為,他就是我的太陽。
—我結婚了。祝福我們吧。她是我青梅。青梅竹馬那個青梅。
—我結婚了,祝福我們吧!他是我的男主角,人生裡,唯一的小竹馬。
他總是將我摟進懷中,在陽光燦爛的午後。
數著天上的雲朵。
他喜歡吻我。
唇舌冰冰涼涼。
他總是喜歡看我臉紅的樣子。
說我很可愛。
而那場演唱會的彩帶。
被我們夾在婚紗照的夾層中。
永遠都不會腐蝕。
因為,我們永遠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