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帶(重修) “我今年二十七,你也二……(2 / 2)

Ready to love. 滿想 2001 字 10個月前

用口型對我說:

“彆哭啦。”

演唱會結束後,我被告知可以去後台請求簽名。

我十分激動,畢竟我從他們的出道初期就開始關注。

不亞於“網戀奔現”。

當然,最重要能近距離的看到他。

看看他瘦了沒有。

看看他累不累。

看看他想沒想我。

我忐忑的靠近那扇門,敲了三下。

“你好?”

“進來吧。”

我推開門,是昔日隻能出現在屏幕上的人們啊。

我張大嘴巴。

我十分吃驚。

他看到我的這幅樣子,笑了笑,隨後站起身,為我一一介紹他的隊友。

之後,他拉著我的手,走進儲物間裡。

“你牽痛我了!”我喊道。

他快速打開門關上門,一套動作行雲流水。

一片漆黑。

“你在哪裡…我看不見你…我怕黑嗚嗚嗚嗚…”我哭腔說道。

他把頭搭在我脖頸兒上。

他半弓著腰,十分彆扭。

他貪婪的嗅著我身上的味道。

“你什麼時候回國?”他問我。

“明天,真讓你問著了。”我沒好氣的回答。

他倒也不計較,“我也明天回去。”

“我今年二十七了。你也二十七了。”

“說這個乾嘛。”

“我要和你結婚。”

“我們回國辦手續好不好。”

“好。”

我壓抑不住內心的情感了。

我喜歡他。

這十年裡的每一天,我都喜歡他。

他光芒萬丈,我籍籍無名。

可沒關係。

他將我拉進,他的光芒之下。

我從此不再彷徨。

因為,他就是我的太陽。

—我結婚了。祝福我們吧。她是我青梅。青梅竹馬那個青梅。

—我結婚了,祝福我們吧!他是我的男主角,人生裡,唯一的小竹馬。

他總是將我摟進懷中,在陽光燦爛的午後。

數著天上的雲朵。

他喜歡吻我。

唇舌冰冰涼涼。

他總是喜歡看我臉紅的樣子。

說我很可愛。

而那場演唱會的彩帶。

被我們夾在婚紗照的夾層中。

永遠都不會腐蝕。

因為,我們永遠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