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來,我和他的第一次相遇,還是在陽光明媚的悉尼。
那天是校園文化節舉辦的日子,全校師生都要到場。他在不大的禮堂舞台上表演Bbox,我在台下,努力回應著周圍的搭話。
我不是澳洲人。父母從商,在世界各地落腳,往往前腳沒站穩,後腳又要去其他地方紮根。可是自幼而來的豐富經曆沒讓我有多能社交,我也並沒有遺傳到家裡善於應酬的基因。或許本來就是我天生愚拙,能夠適應不同的教學方式都已經謝天謝地。不過每日埋頭在書本裡,試圖弄懂從未接觸過的知識,沒有多少時間去參加活動也是原因之一。找到幾個朋友對我來說似乎也沒有太大必要,畢竟不知道哪一天的清晨或深夜,我又會被叫醒,然後又一次離開仿佛已經熟悉了的世界。
所以我不會主動招惹彆人,更不會把感情表露出來,無論這份感情是應該有的還是不該出現的。就像現在,舞台上的男生閃耀得像太陽,我也隻是感受著這份光熱,三心二意地看著他,還要應付同學好奇的詢問。
但就算這樣,我還是常常會回憶起那天,梳著裝酷偏分的男生,和他那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嗓音。
生活意外平靜地運行著,不知道是因為悉尼總是晴朗的地中海天氣,還是當地令人舒適的人文風情,又或許是厭煩了風塵仆仆的日子,父母似乎準備在澳洲留下,不再想去奔波。得知消息後,我不得不開始經營我的人際關係網絡,在這樣一個非母語的環境下,就算我擁有相關學習能力,也需要找到能夠讓我真正成為“當地人”的朋友。
我總這樣琢磨著,總以為琢磨琢磨就能實現自己的願景,卻從來沒有主動過。所幸西方國家總是開放的,我雖然不喜交際,但還算不上不擅長。像那天校園文化節上,離開禮堂時和他的相遇,像一群蝴蝶把你簇擁進它們的懷裡,來得突然,但不會生出懼意。
其實他近處沒有人,但仔細看,五十厘米開外能看到幾個女生走在一起,對著他,悄悄笑著。同桌Lily也在其中,我跟她屬於平時能借個橡皮書本的關係。她看到一個人走在後邊的我,便放慢腳步,偏頭看著我說:“你也是他的粉絲?”我有些恍然,愣了一會才說我隻是恰好走到這裡。Lily卻突然來了興致,要跟我分享這個她暗戀的男生。其實很明顯,哪個女生會介紹自己是身邊的同學的粉絲?不過是我先入為主也有可能,我總是想先對人下一個定義,以免對話時找不到條件來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