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BEAR帶她的大姑娘(我們通常把BEAR新找的女朋友稱之為小姑娘,可惜這回的比她大三歲,比我們大四歲。草雞初聽此事反應無比巨大,她是這樣說的:“喲西~這麼大。你口味好重啊!BEAR為了維護此姑娘也算儘心儘力開口道:“大什麼啦!我也半隻腳踏進棺材類。”聽完她們的對話之後,我便像小漢奸一樣回家告訴小豬,兩個人偷偷的嘲笑BEAR的大姑娘。)去小小花園。問我怎麼去,由於我是個超級路盲。所以隻能胡亂指一番,儘管那就在我家附近。所幸她們後來還是找到了,由於指錯路。所以特意關照一番吃完之後可以逛逛康平路上的梧桐大馬路。
因為從小長在那裡,所以總是對那裡有著好感。總覺得那裡是全上海最適合談戀愛的馬路(我曾經帶著周小豬去甜愛之路,結果逛完之後連甜愛路的紀念牌都沒找到,更彆談那個有愛心郵戳的郵局了.於是我們還是決定回康平路逛)不記得哪個老人以前告訴過我,徐誌摩也曾經在這片梧桐樹下追他的某位情人。大了之後我查過資料,徐誌摩確實和陸小蔓在上海居住過。但不是這塊地方,是住在延安路那裡。可即使這樣我也總是相信他們曾經在這片梧桐樹下談過戀愛。二麻家住在上圖那裡,所以對這裡一片也很熟悉。以前她老和我開玩笑說:“在這些樹上踢一腳,肯定會有知了掉下來。”那時候我總喜歡周末吃過飯讓二麻陪我散散步,說說有趣的事情。儘管白天她不屬於我,可是在夜晚她陪我散步的那一刻,即使她不愛我,我也是開心的。或許現在看來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當時來說。它確實算是我僅有的一些慰藉,因為這些。我願意在她開口說家裡沒吃的時候每天吃完飯跑去她家門口放瓶酸奶或者奶茶一送就送了一個學期(後來某次我不小心說出來了,被周小豬聽到。吵了好幾個禮拜,甚至逼著我發消息給二麻說我不喜歡她)願意在我生日的時候撇下小豬和CJ,跑去和她兩人到餐廳裡打包一個叫情人果的水果。可惜現在的我們已經形同陌路(具體事宜我會在後麵章節解釋)。
每年夏天我和小豬都會穿著拖鞋在那裡走走,今年就有點不大一樣了。一前一後分彆開了兩個咖啡店,出人意料的是生意都還不錯。價格相差就有點大了,不過味道很讚。高安路那裡的那個巧克力和三明治都做的很地道,而且還有波斯貓陪伴。那貓真是好的沒脾氣,隨你怎麼蹂躪都沒關係。不像BEAR去的小小花園,那貓還咬了她的大姑娘。小豬說肯定是因為那姑娘太老了,貓嫌棄她。(周小豬和草雞一個脾氣,但凡第一眼對不上。以後就很難相處。)出於對那家店的喜歡,今年暑假我和她的同學聚會都放在那裡。於是我和周小豬便常偷懶去那裡坐坐享受美食和冷氣,不願意去沒空調的梧桐樹下散步了。
不得不說儘管我和周小豬的脾氣與性格相差了十萬八千裡,但在生活上麵許多事情還是相當一致的。比如我們總是用錢大手大腳,喜歡去那些環境雅致的地方吃飯。所不同的是我喜歡在那裡做些相當丟人的事情,小豬喜歡享受那裡的環境。可惜和我在一起之後,她更像個母親。需要管理一個舉止不怎麼恰當的孩子。
因為我總認為在高檔地方吃飯把自己裝的非常二五八萬是件非常裝B的事情,曾經在星巴克看到過一對外國母女。坐在星巴克的門口,女兒就躺她身上看天空。周圍都沒人說什麼,但如果是中國人做類似的事情一定馬上就會有保安來阻止。比如周小豬有一回就把腳放在桌子上喝咖啡,這本來沒什麼。但居然馬上就有保安上前阻止,結果不怎麼好講話的小豬居然聽話的把腳放下來了。但如果小豬和我一同出門,她就得擔心我的舉動是不是會有人鄙視。一開始我總會固執的堅持自己的做法,但周小豬就是有辦法把我變成繞指揉。隻要她摸摸我的頭說聲乖,不可以這樣。我就會立馬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