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十二點了,肆意的陽光被隔絕在厚重的窗簾外,整個室內隻有清淺的呼吸聲和空調微不可聞的風聲。
床上的人翻了個身,大半的被子滑落在床側,被動作帶起的衣服露出了一節細腰,白皙的過分,腰側的紅痣撩人得緊。
床頭的手機嗡嗡震動了兩下,響了起來。
“時燦!你喜歡的樂隊晚上有演出!地址發給你了!晚上見!”
時燦接起電話,好友林森森的聲音在聽筒裡炸開,嘟噥了幾句算是清醒了。
時燦整理下衣服便去浴室裡洗漱,臉上還有幾分熟睡過後的紅暈,一雙狐狸眼圓杏般機靈含情,純情又蠱人。
時燦拉開窗簾,棉麻的窗簾料子幾層壘在一起又厚又沉,正午的陽光很是晃眼,他晃神一會兒,看著樓下的小花園,想起來自己前幾天到佛羅倫薩來了。
給自己煮了一杯咖啡,又煎好培根、雞蛋、香腸,還有幾片西紅柿。
沸開的水裡直挺挺的意麵逐漸變軟,水蒸氣滾動在空氣裡,又很快的消散,撈起來拌上茄汁肉醬。
時燦坐在吧台上一邊玩手機一邊吃早午餐。
林森森發來的地址是個酒吧,時燦點開地圖看了一眼,離他住的地方不過三四個街區而已,不遠,走路十幾分鐘就能到,玩得太晚也沒有關係。
午後時燦換上了橘色的T恤和牛仔褲,穿上帆布鞋就往外走,和隔壁曬太陽的老奶奶打了個招呼,鑽進巷子裡。
極具藝術浪漫的城市,生活節奏也很緩慢,時燦才來幾天就完全融入其中。
街角有家咖啡店,是他目前最喜歡的地方,畢竟,咖啡就是生命。
沿路的磚塊整整齊齊帶著曆史的美麗,有些磚縫裡還長著雜草和花,時燦很喜歡這種莫名的生長力。
時燦熟練地和老板要了一杯Espresso,許久未用的意大利語在這段時間得到了非常好的複健。
老板很喜歡時燦,這是他見過最懂咖啡的亞洲人了,每次時燦來兩個人都要探討一下這些不同品種的咖啡豆,還有研磨方式,雖然Espresso是最好的。
下午的廣場很熱鬨,遊客和市民交錯在一起,時燦挑了個角落席地而坐,玩了會兒手機,拍了幾張照片,沒多久一些街頭藝人帶著小提琴、吉他、手風琴就來了。
街頭音樂加帥哥的組合,吸引了不少人來,還有些人隨著音樂開始扭動,時燦眯著眼睛手也跟著打節拍,順著歌聲飄走的方向走了。
時燦在一家小店裡吃完晚飯,不疾不徐的就往酒吧走。
林森森早就等在門口,這個酒吧倒是一點也看不出來,在書店的後麵,進去後,人還不是特彆多,借著昏暗的燈光,時燦一眼就看到吧台的酒櫃處有不少名貴的酒,不知道是哪個人才開的店。
在清醒裡找混沌,在混沌裡找清醒。
樂隊在後台做準備,兩個人就找了個離舞台比較近的位置坐下,點了兩杯酒。
燈球開始逐漸變得花裡胡哨,在整個空間裡閃爍,音樂也逐漸加重,整個場子開始熱了起來,人也多了起來。
樂隊上台了,一首經典搖滾炸翻了場子,林森森和時燦兩個人在中間又蹦又跳,瘋玩。
沈思哲是被客戶帶到酒吧來的,國外資源線的開拓讓他不得不和這些人進行交際應酬。
他在這個熱鬨的酒吧裡酒顯得與大家格格不入,沈思哲給自己倒了杯酒,轉頭看見一個穿橙色衣服的男孩子被人群擠出來了。
赤橙黃綠藍的燈光來回掃蕩,也映得人格外燦爛,額頭上還掛著幾顆興奮過頭的汗珠,眼尾上挑的地方泛著粉色,被人擠得有些不滿。
像是一顆色澤豔麗而又飽滿的珍珠,在人群中格外矚目,他想要他。
“Like a river pouring down to my heart”
歌曲逐漸變得輕柔,人群也開始散開,去一醉消愁。
時燦回到座位,把酒杯推到一旁和林森森聊天,問他什麼時候回國之類的話。
林森森叫來酒保點了兩杯莫吉托,把之前的酒杯撤下去。
“這家酒吧的老板是我一個師兄,去年畢業了”,林森森挑挑眉,“是個很浪漫的意大利人,長得相當帥,介紹你認識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