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晴所掌握的關於林聿的信息基本都是來源於林玖,連林玖都不知道她哥談過戀愛,那基本上就是真的潔身自好了。
普通人對同性戀的認知一向帶有一些以偏概全的色彩,因此宋晴才覺得林聿這樣簡直是男德天花板。
逛街買買買大概是女人的天性,在林玖從試衣間出來沒多久,林聿的胳膊上又多了一個購物袋,行動十分不便。
大概是看林聿的樣子過於狼狽,林玖刷完卡把林聿的錢包塞進自己的挎包裡,趴在宋晴肩上笑了好久,然後大手一揮宣布回家。
所謂的回家也並不是回林家,而是去梧桐錦苑的公寓。林玖大四基本沒課,也不需要像其他人一樣為考研累成狗,乾脆就從學校宿舍搬了出來,住在公寓裡也方便實習的時候上下班。
……
如果不是梧桐錦苑是張家開發的房產,林聿真的會認為這塊地開盤以前特地找過有名望的大師來開過光。
以前的林聿不信鬼神也不信緣分,但明明上一秒他還拎著購物袋站在電梯裡聽林玖和宋晴談論校園八卦,下一秒電梯門開就進來了一個熟人。如果不是有人閒的沒事故意拿他找樂子,林聿真的要相信他跟秦笙之間有什麼緣分了。
林聿張了張嘴剛想打個招呼,林玖就先驚詫出聲。
“秦笙?”兩個帶著疑問的字,包含著三分驚訝三分驚喜和四分不確定,跟每一個大馬路上偶遇到的粉絲是同樣的語氣。
秦笙大概是習慣了,把口罩摘了下來,禮貌的回了一句:“你好。”
林玖看了看秦笙,又了眼她哥跟宋晴,很沒出息的捂著嘴小聲的“嗷”了一下,然後眨著星星眼一臉迷妹的樣子問秦笙可不可以簽名。
秦笙倒是沒拒絕,但林玖在她哥身上的大包小包裡翻了半天也沒找出一個適合簽名的本子。林聿無奈的歎了口氣,朝秦笙笑了笑:“我們住在樓上,等會可以拿周邊下來給你簽嗎?”
秦笙七八年的星途從來沒遇到過粉絲住自己樓上的情況,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報出了自家門牌號:“行啊,我住1601。”
倒不是秦笙警惕性不夠,事實上為了避免鄰裡關係惹來不必要的麻煩,當時梧桐錦苑開盤的時候他就把這一層兩戶全都買下來了。但樓上樓下這種關係,隻要留心很容易知道他住哪裡,說跟不說其實差不了多少。
何況能住在梧桐錦苑的基本上非富即貴,真要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也不至於跟他一個小演員過不去。
秦笙對人臉其實不算特彆敏感,但在圈子裡混的久了,他也養成了遇人先記麵部特征的習慣。尤其像林聿這種外貌出眾還氣質獨特的,而且他還是溫寧的上司。
最重要的一點是,他覺得林聿挺合眼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