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61 嫌疑犯不是熱戀情侶……(1 / 2)

“喂!小子,你對洋子小姐有什麼企圖啊?蛤?”

在最後兩位嫌疑犯進行聽取供述的時候,小五郎叔叔馬上就不給比護隆佑好臉色看。

“我又沒叫你問這個......”目暮警官說。

不過這兩個人的說法並沒有什麼特彆奇怪的地方,加之他們是犯人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所以目暮警官也沒有多問些什麼。

“話說,比護先生你說你弄丟了手機這件事,你知道大概是在這附近哪一帶弄丟的嗎?”高木警官問。

“不知道呢......我經常把手機忘在店家的桌子上忘記帶走。再來可能就是廁所了吧,因為我把手帕和手機放在一起,有可能是因為這樣而忘記帶走。”比護隆佑稍微回想了一下,接著詢問一旁的衝野洋子:“妳沒有這樣過的經驗嗎?”

“嗯,經常有。”

才剛說完,小哀就往前走了幾步,臉上顯得有些激動地附和:“有有有!我也會經常忘記帶走!”

我和尼桑互看一眼,接著同時搖頭加歎氣。

隻能說,粉絲還真是一個讓人搞不清楚的生物啊......雖然我也有這樣過就是了。

“不過洋子小姐的手機應該可以用吧?”

“關於這個......”衝野洋子有些一言難儘的樣子,最後還是說出口:“我是有帶手機出來,可是昨天晚上睡覺前忘記充電了,想打電話才發現沒電了。這種情況你應該也常有吧?”

“沒有!”小哀秒回答。

“我有!我有我有喔!洋子小姐!”小五郎叔叔說。

“但是......這種情況,身為同樣是名人的明日香應該也經常發生吧?”洋子小姐向我投來探詢的目光。

因為曾經在電視台見過幾次的關係,所以我們私底下關係還不錯,也有互相交換聯絡方式。不過,實際上有傳訊息的也隻有當天而已。

無奈地歎了口氣,我說:“比護先生的狀況的話,我一般不會將手帕和手機放在同個口袋,所以不會有。再來洋子小姐的情況,我出門都會帶行動電源。”

“是、是這樣啊......明日香妳,意外地謹慎呢。”

話說這種情況就彆叫我明日香了啦......

(注:飛鳥和明日香的日文讀音相同,都是Asuka)

在場的幾位都被我的回答弄得不知道該怎麼接話,除了尼桑還有小哀早就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

“那請問你們本來找被害人是想要商量什麼事情呢?”

目暮警官剛問出口,比護隆佑和衝野洋子還沒來得及回答,尼桑就指著沙發上的毛毯問:“這條毯子上麵破了一個小洞耶,而且周圍還有紅黑色的痕跡。這條毯子應該是被害人飛鳥先生蓋的吧?”

小五郎叔叔湊上前看,說:“難道說是血跡?”

尼桑聞了聞後回答:“不是耶,好像是葡萄酒喔。”

“切,真是的。你不要嚇人好不好!”

不過尼桑盯著那條毯子若有所思了一下後,逕直地走向置物櫃並打開來,為此高木警官還在旁邊想勸離他(雖然他沒在聽)。

“名偵探知道犯人是誰了嗎?”

我趁目暮警官將那五人聚在一起歸納證詞的時候,湊到了尼桑耳邊問道。

“啊,我想妳大概也早就知道了吧。”

“知道是知道啦,但是我不知道作案手法就是了,沒力氣去想。”

“灰原,妳聽我說——”

接著尼桑在小哀耳邊低語了幾句,後者便點點頭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