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鼓起勇氣對著他遞出情書時,他似乎愣了一下對我說“不好意思,我恐同”那時明明應該感到失望,卻好像本就是猜到他肯定會拒絕是的擠出笑容,把情書收回來,笑著對他說“沒事,反正也是抄的,我不在意的,對不起啊……”“哈?情書還用抄啊,你的誠意未免太低了吧”
第二天我成功出現在了學校的貼吧上麵,所有人都討厭我,因為我是個廉恥的同性戀。“咦,好惡心啊,怎麼會有這種人?”“為什麼會有男人喜歡男人啊,心裡有問題吧?”“好惡心啊,彆跟他玩吧。”“離他遠點!他可是個喜歡男人的男人”“不會還跟彆人談過吧,一想到那個畫麵我就受不了。”
無數的漫罵席卷我的周圍和網絡,手機上無數好友申請欄上麵都寫著我的照片和黑曆史。
可是我明明沒有做錯任何事啊,隻是喜歡一個人而已……這又有什麼錯呢?是時代不接受我這種人們嗎?那愛的定義是什麼?是喜歡的人必須是異性,是不能大聲的說出喜歡的那個相同性彆人的名字,是被歧視時訴說不能說出的愛意。可是愛是相互的,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不管性彆,不管家境,隻對他一個人的星夜兼程,走在來路的情感,或許隻是那些人不能懂我們吧。
我走了,離開了那個地方,去到了一個安靜的小鎮,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往,或許我可以在這裡肆無忌憚的訴說我的愛意,沒有人會譴責我,也沒有人會用以前那種異樣的眼光看我了,我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