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個月,那個冬天,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最美好的,最讓人懷念的,最幸福的時光。就好像跌入進了一個美麗的夢。
我用剩下的十年裡的每一天去品味和懷念。
這三個月裡我沒有乾什麼大事。但那些瑣碎而美好的小事,塞滿了我身體裡所有的空隙,把孤獨與悲傷全部都擠了出去。幸福充斥著我的每一個毛孔。
那時候是我在人生中第一次做自己。因為遇見了她,所以我也喜歡上了我自己,以及繼續喜歡這個世界,因為我愛上了一個正確的人。
我做了我所有認為我認為正確的決定,但故事從一開始就已經標注了結局。但如果讓我再選一次,我還要去遇見她。
去溫暖她,和她一起看煙花,再彈一次吉他給她聽。一起看星空,告訴她她值得被愛。一起和她一起去愛這個世界。為她在寒冷的雨中打一把傘。
那三個月對我來說就像過了一輩子。畢竟對我來說,人並不是活一輩子,而是活幾個瞬間。儘管那時她一直在我身邊。而我看見她時,都在思念她。
我的眼睛一秒鐘都無法從她身上移開 ,我記住了她每一顆痣的位置。眼睛上有幾根睫毛。笑起來有多可愛。哭起來像我養小花貓似的。
我們之間的情感像一顆烏梅子一樣酸澀。
我那時無時無刻都在記錄著她的樣子。她社恐,麵對鏡頭時有些害羞,動作有些拘謹。她總把自己貶低的一無是處,可在我看來,她的每一個地方都是優點。她對我來說是人間最美好的存在。她向我跑來,每一步都踩在了我的心上,那短暫的時光讓我體會到了生命的鮮活與生命的重量。她走的時候,握不住一顆淚滴,但還努力著用最後一口氣跟我說,她以前一直生活在黑暗裡。但這三個月裡她看到了世間最燦爛的陽光。她已經沒有遺憾了。
可我有遺憾。我好希望我們可以活到曆數前生幸福歲月,她與我一同笑看,死和她從不相乾。
我們是宇宙中的奇跡,也是宇宙中最無關緊要的塵埃。
我拍了好多張照片想要留住那時的快樂。我以前熱烈又大膽。
可我麵對她的時候,我的每個動作都小心翼翼。
年少時的心事都在眼睛裡,我那如朗普酒醇厚濃烈的感情,早晚有一天會被察覺。
我既害怕她發現,又希望她能夠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