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葉凡,落葉的葉,平凡的凡,我死於十八歲的夏日,和愛人度過了短暫且悲慘的一生。
我四歲就在孤兒院,那裡很奇怪.老師不會教我們讀書,隻會教我們如何乞討,那裡的老師不是和藹可親的,而是凶殘至極,像是來自地獄的惡鬼。
孤兒院裡的孩子,不是缺胳膊就是少腿,他們會被送到街上去乞討,早出晚歸,拿乞討來的錢,給老師換一碗吃不飽的薄粥,日複一日,年複一年。
長得漂亮的孩子會被留下來,不用缺胳膊少腿,但每隔那麼一段時間則會少那麼一兩個,再也沒有回來,老師說他們被領養走了,我是不信的,他們都十幾歲了,會有人願意領養有獨立思考能力的孩子嗎?
我就是漂亮孩子中的一個,我承認,我害怕了,我十歲那年,我逃跑了,但沒能逃得掉,被捉了回來,老師用棍子一下一下敲擊著我的右腿.我痛極了,大聲的哭喊,在我承受不住之前,有人抱住了我,幫我承受了老師的怒火,老師覺得差不多了,也收了手,惡狠狠地瞪了我們一眼。
抱住我的人叫邵年,是新來孤兒院的,他那年十一歲,當時的我還不知道,眼前的人是會一輩子愛我、寵我、舍不得我受一點委屈的人,是我未來的男朋友,是我的愛人。
我的腿傷了,我也要去街上乞討了。他雖為了救我傷了肩膀,但終究隻是皮外傷,他又生得好看,自然是要留在孤兒院的。我日日吃不飽,他便為我日日藏餅乾這種日子,我們過了三個月,我們又逃了。
這一次,我們沒被抓住,我們報了警,把孤兒院一窩端了,但我們也沒了去處。
我倆不願再回孤兒院,警察叔叔隻好把我們送到邵年之前上的學校,讓我們繼續讀書。
那一年,他五年級,我一年級。我倆雖隻相差一歲,但我並沒上過學,而他是被抓進孤兒院的。他雖也是孤兒,但卻比我幸運一點。
不枉先生晚上教我讀書,我一路跳級跟著先生一同進入高中校門。那一年他十六歲.我十五歲,雖然年齡不大,但情竇初開,我們沒有以前相處自然了。
小學和初中,我們學雜費全免,先生每天都去食堂幫忙打飯,換來我和他的一日三餐。我和先生幫著學校管些雜物,校長也會給我們工錢,這些錢,先生卻從來不花,他都留給了我,給我治腿。
初中日子雖然艱難,但也都挺了過來,我和先生成績優異,高中三年學費全免,但也少不了一些雜務費和資料錢。於是我們更加辛苦了,我們用僅剩的錢在學校外租了一個不到二十平的小房子,白天我們在學校上課,用餐時,我們在食堂打零工。晚上回到出租屋,先生會繼續送外賣,以此來用來我們的支出。
又過了一年,我十六歲,先生十七歲,他跟我表白了,我拖著一條傷腿,不願拖累他,最終還是沒拗過他,我們在一起了.
他不願意我再受苦,獨自攬下了我們兩個的活,讓我安心學習,可我怎麼能安心呢,他的成績明明比我還好,卻為了我,攬下了生活這沉重的擔子。
於是,我隻能拚命學習,那些他為了多掙錢而不能參加的比賽,我代他去,那些他沒能拿的獎學金,我代他拿。
我知道,那些比賽他不是不想去,隻是不能去,我們的家庭已經經不起少一天的收入了。所以我隻能拚命學習,拿獎學金去比賽。希望能以另外一種方式支撐著他。
他不願我受苦,我隻好給彆人當家教,在學習的同時,也為這個家多一份收入。
其實家裡並不是沒有閒錢,隻是閒錢都給我拿來治腿了,我不想去,先生凶我,生拉硬扯還是被帶到了醫院,醫生說有康複的可能,但很貴,而且治療要趁早,我不願,但先生態度堅決。我認為自己這麼多年都過來了。但先生說,他想看我開心跑著過來抱他的樣子。而且他認為,我已經耽誤的夠久了。
在先生的軟磨硬泡之下,我最終還是妥協了,先生比之前更加辛苦了,但我能感覺到他的高興。他雖然更辛苦,但臉上明顯帶著笑意.
經過長久的治療,我的腿慢慢康複。
高考臨至,我們的苦日子即將結束,我的腿也慢慢康複。兩年的治療,先生為這條腿,也不知砸了多少錢,看著他開心的交著醫療費,我心裡不禁泛起苦澀,那些,可都是他的血汗錢。
高考結束,我們站在考場外望著彼此,那時,我們眼裡也隻有彼此,不須過多言語,先生一直是最好的,我一直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