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揚在劇組裡不是最年輕的,但資曆是最淺的。三位主演分彆是沈知寧,許芳菲和邵琛。沈知寧是其中人氣最高的,是如今琴洲的兩大頂流之一,與林簫平分秋色。
宋之揚要過的第一關就是背台詞。
這部音樂劇演了近十年,裡麵的歌曲家喻戶曉,宋之揚早已熟悉自己參與的曲段,隻是台詞有點難記。
編劇孫雨儘可能還原了翁敏之的原著。這部早期作品充斥了許多原作者對生命,自由和哲學的思考,大段大段的台詞文藝氣息十足,是中文音樂劇裡難得一見的長台詞彙集之作,非常考驗演員。彆說宋之揚,哪怕是學院派的許芳菲也覺得有些吃力。今年孫雨和翁敏之又對劇情進行了新的改編,力求讓觀眾看到一個熟悉又不一樣的作品。
劇本提前半個月寄到了演員們的手裡,宋之揚在進組之前力求將台詞全部熟記,他不想被任何人小覷。
十月這天,樂隊沒有演出,宋之揚偷得浮生半日閒,決心在家裡寫完人物小傳,心得體會,然後最後衝刺將台詞背熟。
沈述也在家中,不過他近段時間都沒有工作,樂隊的活動因為宋之揚接到這一重要角色暫時處於停擺狀態,他們不可能脫離主唱開live,所以沈述將大把時間都放在了遊戲上。
叮咚——
“外賣到了!” 沈述從沙發上起來,看了一眼在廚房吧台邊快將鍵盤敲出火花的宋之揚。
宋之揚瞄了一眼手機,十二點二十分鐘,確實該吃午餐了。他將筆放下,抬頭一看,隻見周溪月出現在玄關處,一雙杏仁一樣的眼睛正盯著他看。
宋之揚起身,猛的一扯沙發上的夾克,將壓在上麵的遙控器都甩落到了地上,沈述笑說:“你急什麼?彆把遙控器弄壞了。”
他將衣服迅速裹上,可能有些急,拉拉鏈的時候稍微抖了一下,宋之揚暗罵了一聲f開頭的詞彙,第二次才將拉鏈一拉到頭。想了想,他又將拉鏈往下扯了扯,領口微開,露出脖子和鎖骨。
欲蓋彌彰的感覺。
溪月方才還不覺有他。兩個男孩子在家赤著上身有什麼稀奇?她又不是沒見過滿大街溜達的光膀子老大爺,至於這樣遮遮掩掩麼。他還不如就一直赤著上身,這樣反而有欲蓋彌彰,刻意顯擺的感覺。
好一個“猶抱琵琶半遮麵”,那天在溫泉池裡,可能是場合不同,在徹底的赤條條麵前,吸引力反而大打折扣,今天他將身體裹在衣服裡,她倒是開始不受控製,瘋狂的遐想起來。
悠著點周溪月,那不過就是腹肌,肱二頭肌和胸肌,你知道男人隻要一在健身房裡練出成果就會炫耀,你要想看上ins搜一搜就可以了......
但是那些健美先生沒有宋之揚那麼扁的身材,他的身材是扁的,這種身材走T台會非常占便宜,很少會見到模特聳著厚厚的背,他們大多都是薄且瘦,隻有這樣才能做一個完美的衣架子。而且宋之揚的肩膀很寬,溪月用眼睛估量那至少在45cm到49左右,她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子,如果能把莎莎叫來看就好了......
“你帶了什麼東西?喂,你們兩個都傻站著做什麼?吃飯呀!” 沈述接過了溪月手上的東西,高興叫了一聲:“煲仔飯!我的愛!宋之揚快來幫忙!”
宋之揚陰沉著臉,冷道:“你不是說外賣來了?”
沈述指了指溪月:“這不就外賣嗎?”
“你胡說什麼!”
“他沒胡說,我確實說過今天要帶煲仔飯來的,上次沈述跟我抱怨琴洲沒有一家地道的煲仔飯,所以我就自作主張的給你們做了。”
這邊沈述已將三個砂鍋擺到了吧台上,順手把宋之揚的手提電腦推到了一邊。
一掀開蓋子,一股熱氣飄出來,煲仔飯是生米上過,即煮即熟的東西。要準確判斷飯熟的程度,何時加入肉類,鍋巴是做加厚還是少一些,這些全都依賴於烹飪者對火候的掌控。這是溪月最愛的一道市井菜,四季皆可吃,一小個砂鍋容納的是烹飪者的經驗,和一整個人間煙火氣。最好的應該是現煮現吃,在熱氣騰騰的時候端到客人的麵前,撒入蔥花淋入醬汁,飯吃的就是這股熱氣,人全神貫注的吃,再也不能分神到手機上。
她又拿出三杯自製的甘蔗水和三碗綠豆湯:“去火去燥,我喜歡配著煲仔飯吃。”
宋之揚在A國還從沒吃過煲仔飯,舀了一勺沾滿肉汁的米飯湊到嘴邊,吹了好一陣才敢吃下。米飯已全部煮熟,軟軟的透著肉汁的香氣,再下一勺就能挖到金燦燦的鍋巴。
溪月在旁邊笑吟吟地問:“你覺得怎麼樣?”
宋之揚點頭:“從沒吃過這麼好吃的米飯。為什麼要叫煲仔飯?”
“因為砂鍋在廣東話裡就叫煲仔,所以叫煲仔飯。這個臘腸用的是廣東的品牌皇上皇。”
“行啊周溪月,以後哪個男人娶了你可有福享了,媽的,這種福氣怎麼就輪不到我?” 沈述笑說。
溪月順著他的話開玩笑:“不會啊,你現在開始積攢也可以啊。”
沈述瞥了專心吃飯的宋之揚一眼,笑說:“我可沒這個福氣。做我們這行的,吃的最多的就是外賣和盒飯,想天天吃到家裡做的可不容易。對了周溪月,你喜歡什麼類型的男人?”
溪月悄悄看了一眼宋之揚,說道:“我其實沒有固定喜歡的類型,說類型什麼的到最後都會被打臉,可能我喜歡的跟我理想的完全不一樣。”
“那你對男朋友或者老公有什麼要求?” 沈述追問。
溪月想了想:“跟大部分女生都差不多啊,希望他脾氣好,心地善良,人品端正,這些是不是太籠統了?”
“籠統到我以為你在敷衍我,能不能稍微具體一點,比如每天都幫你洗碗?”
“那是自然啊!” 溪月笑說:“我雖然喜歡做菜,收拾方麵就差點了。我希望那個人天天回家跟我吃飯,幫我洗碗,飯後我們一起去散步。”
“那你追求的是平淡的生活。”
“那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嘛。”
宋之揚握著勺子的手微微一頓,旁邊兩個人就戀愛的類型聊的火熱,沒有注意到他這一小小的動靜。
“你們最近都在忙什麼呀?”
“我?揚哥不在樂隊,我們幾個沒事乾。” 沈述扒拉了一口飯,含糊地說:“這段時間休息一下,然後準備新歌。”
宋之揚不答話,專心吃飯,沈述則說:“揚哥十一月要進組,兩個月的排練,挺緊張的。”
這麼說樂隊會有兩個月的空窗期,因為主唱來不了。
宋之揚等大家吃完默默去洗碗,溪月也沒阻攔,她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然後掃到了宋之揚手寫的人物小傳。待得她看完,宋之揚洗了手過來,見自己的“作文”正被她看著,不知為何有些羞赧,過去輕輕奪過手提:“彆看。”
“寫的很好,但是有好些地方我不認同,我覺得你是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去看待阿玨這個人物。如果是普通的讀者當然沒問題,可如果要飾演這個角色,是不是要儘自己所能的代入思考呢?要不要瞧瞧我寫的?我從小就看翁敏之的書長大的,我還跟她聊過天呢,當然隻有一分多鐘,可多少也算是聊過呢!”
翁敏之名聲在外,人卻深居簡出,也就是早年辦過幾場簽售會,後來她再也不在公眾麵前出現。
“從小?” 宋之揚眉毛輕挑:“翁敏之沒比我們大多少。”
“至少比我大。” 溪月從包裡拿出電腦,宋之揚看了一眼她的包,是愛馬仕kelly 35,非常實用的通勤款。宋之揚的咕咕在奢侈品店工作多年,他對名牌包也有一定的堅定力,這包大概率是真的。他不清楚琴洲大學生普遍的消費水平,但愛馬仕在任何一個國度都算得上奢侈品。
其實,宋之揚從第一天見到她就明白了,她身上的東西看著素,其實都是高檔的奢侈品,最差也是幾千塊的小眾潮牌,就拿包來說,他見過溪月換過好幾個愛馬仕,款式從入門的herbag到garden,lindy,picotin,constance等等,隻差一個鉑金,她就湊齊了愛馬仕各種類型包款。沈述問她,她說是山寨的。
女孩子在外多個心眼挺好,逢人莫輕易交心交底,宋之揚也沒戳穿。
他隻是不懂溪月對自己到底是什麼心思,說她喜歡自己,那心思確實昭然若揭,可那個林莞又是什麼情況。溪月對林莞的憐惜和愛護是任何一個外人都看得出來,如果她對林未泉還有心,期望前男友有一天能回來,那天為什麼說出模棱兩可的話,又為何對林莞照顧有加。
難道她是想兩條船都踏?
宋之揚被自己的想法嚇到,她的腳彆想伸到自己這條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