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會喜歡他,他是你哥呀?”
“我,不知道,但我就是喜歡。”朝暮抬頭看了一下窗外。
窗外的陽光如同塵林一樣,照進了朝暮的心裡,從深淵把他撈起來。
思緒飛出了窗外,朝暮沒法再思考為什麼喜歡塵林,他仿佛看見了塵林,就站在他的麵前對他說:“大膽去追求你的愛吧,我就站在原地等你,等你攢夠了勇氣就來找我,等你多久我都願意,你是我最愛的人,沒有之一,從現在到死亡永遠都是,無法與任何人做比較,隻要你不放棄,我永遠都會在。就算我不在了,你就把窗外的陽光當成我,晚上的月亮當成我,早上的霧當成我,傍晚的夕陽當成我。隻要你想,我隨時隨地都在。”
生日這□□暮過得很高興,仿佛他就是那個中心,所有人都圍著他轉,但也就隻有塵林圍著他轉。
5/13/晴
今天生日,天氣很晴。媽媽還是沒有回來,她可真忙啊,好希望他不出差呀。塵叔叔也出差了,家裡就隻有我和塵林。今天吃到了美味的山竹,還有很久沒吃的蘋果。今天的蛋糕奶油不膩,我很喜歡。但是還是很希望全世界的奶油消失!!!奶油是真的很討厭!!!
我好像更喜歡塵林了,他今天對我很好。雖然我知道我不該喜歡他,但他對我真的很好。我不知道怎麼描述對他的喜歡,不是親情也不是友情,如果他知道我喜歡他的話,不知道他會是什麼樣的表情。他可能很生氣,也可能很惡心,可我真的沒辦法。
好想讓他知道我喜歡他,但又不想讓他知道。想讓他知道是怕他也喜歡我,不想讓他知道是怕他會感到惡心。
老一輩的都說,戀愛一定要選好對的人,不然就會過著快餐式的戀愛。小的時候不明白,現在我懂了。他們可能會覺得我惡心,但我偏要這麼做。我想世上可能沒有比塵林對我更好的人了,我決定這一輩子隻認他一個了,哪怕他討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