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陸先生突然對我說:“也許你當初持適當追明星的觀點是對的。”
我愣了一下,摸了摸他的頭,感覺這家夥是不是受了刺激。
“怎麼了,不是過了這麼久,你怎麼還記得?”我很佩服他的記憶力。
“昨天表姐家的女兒來家裡做客,改變了我的看法。”他不緊不慢的說道。
天呐,一個十二歲的小女孩兒竟然會說服陸先生接納她的觀點。
想當初學校辯論賽裡,我們一個團隊都沒有說的過他一個人。我對表姐家的女兒表示佩服。
他轉過頭,向我問道:“還記得當初我們的辯論主題嗎?”
“嗯…好像是追星…追不追星?”我努力的回憶道。
他看向我,很無奈地說道:“幸虧你遇見了我,勉強還能把你喂飽。否則以你這記性差的個性還報了曆史係。以後肯定是流落街頭,風餐露宿。”
“哼,我生氣了。說辯題就說辯題,不要再說我記性差了嘛。”我撅了撅嘴,裝著很生氣的樣子。
“好了,不逗你了。當初我們的辯題是:青少年是否應該追明星?”他一臉認真的說著。
我很無語的看向他:“不是,這跟我回答差不多嘛。”
他認真的看向我:“明星隻是星中的一種,你把範圍擴大了。如果這是一道數學題,明星推到星的話是充分不必要條件,而你生生把它改成了充要條件。而且前提還有青少年…”
“停…停…停,Ok,你說什麼都對。”我趕緊打住他的觀點,生怕這種命題讓我想起了我的魔鬼高中生活。
“所以,表姐女兒到底說了什麼?”我眨了眨眼睛,巴巴的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