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也不懂,怎麼突然就愛上了,然後一直愛到了現在。我想大概是16歲的那年生日的前一天,我確切我愛上了他。
16年了,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年份,我就作為一個乖孩子聽話的生活著,接受長輩老師冠以為我好的名義的束縛,強迫自己麵對上不完的補習班和提不上去的成績,隻會看到成年人的不易時,把自己的困難藏起來,承擔起一切,然後獨自在無人問津的角落默默的抹眼淚,在受到彆人惡意的語言攻擊時,被所有人勸解原諒時,然後翻過這篇的年紀,我遇見他了。我想我是幸運的,一因為光為我停下,照亮我,指引我。
他懂我的無奈,我的自私,我的難過,我的堅強,我的小心思。他也愛我。我懂的。
我永遠記得那些日子,他會趁沒人的時候,悄悄帶我去天台看學校的夜景,讓我記得好好的愛自己,堅強的活下去。他太懂了,我出現的那一刻,我覺得他就是上天派我救我的。
他會沒人管控我的時候,開車帶我去高速公路飛馳,感受風肆無忌憚的吹拂,從此我便擁有了自由和快樂。他會開一兩個小時的機車,帶我去看大海的遼闊,在沙灘上狂奔。他會在我一次次跌倒的時候,扶著我,引導我站起來,學會堅強,學會麵對譏諷時從容的對抗。他不是個細心的人,但他會提醒我帶傘,提醒我要好好吃飯,不要挑食。他會記得我愛吃的草莓蛋糕和甜口的粥。他也會每天都會帶兩杯咖啡,縱容我的彆扭的小心思。他從不信佛,但他也會在高考季來臨的時候,帶著我去登山拜佛,我在佛祖麵前虔誠祈禱,祝願他永遠平安,他也會看著我,無奈的說讓我求自己的。
…………
他太好了,我根本忘不掉他。
所以有沒有結局不重要,現實不重要,此時我仍然濃烈的愛你,那我就去見你。如果你在,那是我的幸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