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像一對情侶一樣,在宿舍門口相望,我問他,“明天還能再見嗎?”他帶有笑意,“能見。不過在你想見我的時候。”
之前看過一本書記,它的大概意思就說:男人送花最有意義的原因在於他要經曆捧著花走在路上的路人的眼光。
我常常會想,我們重逢了會怎麼樣,現在它有了答案,我們之所以會重逢,大概就是為了相愛。就像現在,你拿著花,在這等我下課,你一直等,然後我就會出現。
路人的眼光,都被這個麵貌精致的少年所吸引,而少年卻一無所知,隻靜默著,等待他的愛人。
我見你在酒吧搖曳的燈光下綻放,美人圍繞,我覺著你就是黑暗環境裡麵生長的罌粟花,誘人也要命,所有人都想靠近你,而你卻獨自搖曳,從不屬於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也靠不近你。
而現在我見到你,簡單的白襯衫,拿著簡單的花束,就在那,在光下,在等我。我在這靜靜的看著你,一步步堅定的走向你,等你望向我時,我會悄悄的問你。
“你在等我呀”。
然後你就會聽出我的言外之意,其實我愛你。然後我們相愛,因為你也愛我,不比我少。所以我安心的與你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