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我現在是個僵屍。
但是見到我的人類卻叫我“喪屍”。
什麼玩意兒?
難聽死了。
末世第六年的時候我已經成為一方之王了,奈何我無心稱霸,隻想做個鹹魚掏他們腦袋。
有個屍王來找我,“嗷↗↘,嗷↗→,嗷嗷嗷↗。”
『兄dei,走啊,咱去占山為王。』
“嗷~”
『不要。』
後來他死了,我趁兩方交戰他戰敗拖走了他的屍體,一堆人原本正喜極而泣呢,看見我竄出來把屍王給拖走了也不哭了,死命地追我。幸好我手夠快,掏了他的腦子拿了寶貝就跑,雖然沒了半條胳膊,但我不僅保住了自己的小命還又升級了。
末世第八年的時候,我的同胞喪屍們已經死的差不多了,我從南撿到北,從西掏到東,有了一堆寶貝不說,還升級了自己,會噴火會放水,有了自己的放東西的地方,嗯,叫叫……叫無敵大空間。
末世第十年,人們以為末世要結束了,他們很高興,聚集在一起,又唱又跳。我帶著美瞳遮住自己紅色的大眼珠子,混在他們中間,跟著他們一塊拍手跺腳丫子。
第十二年的時候,他們建好了城市,每個人臉上都帶著笑容,他們歡歌笑舞,以為終於可以好好的生活。但是新的災難在無人知曉時到來,植物變異了,動物們也變成了更厲害的怪物。
數不清的怪物冒了出來。
原本占領了地球的人類在遭受天災人禍後人數銳減,現在更是雪上加霜。
一朵小花,吞噬了一個蝴蝶,它長出了翅膀,每天撲噠著到處逮東西吃,吃什麼它就多出來些什麼,後來把注意打到了我身上,我把它給跺了以後燒了。
我再也不能安逸的釣魚養花了,人類的地方我是不能去。他們搞了很多儀器,專門測偽裝成人的怪物,找到一個打死一個。
我的同胞們也不知在什麼地方。
所以我習慣了自己,也不是人,不覺得有什麼。
我在大森林的邊緣大殺四方,靠著異獸們的石頭升級,於是我越來越厲害,我想給自己起一個名字。
我還是人的時候,叫王君嶽。
可現在我已經不是人了,人們也不會接受我,我打算給自己起一個霸氣側漏的名字。
異獸們吞噬了什麼自身就會生出吞噬東西的基因,我在廢城裡找到了一家書店,從裡麵翻到了一本字典。
我把它吃了。
嘔。
真難吃。
原來我沒有它們那麼厲害的能力,有點難過。
知道真相的我,眼淚差點掉下來。
好了,這下沒字典了,我隻能靠自己的小腦袋瓜了。
一隻長著八隻眼八隻腳還會吐絲的大蟲子從地下鑽出來,想要獵狩我。
我一拳把它xie死燒了。
弱蟲。
腦子裡居然連個石子都沒有。
哦。
天啊。
我可真是一個霸氣的喪屍。
於是我靈機一動給自己取名叫喪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