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改主意了……(1 / 2)

我改主意了。

雖然成功搶到了食物,然而不保持著到“家”就不算成功,畢竟b區和c區還是有一段距離的,不,應該說是有很大的距離。再加上我們的“小屋”本就偏僻,想要一路把食物護到“家”是不可能的,而且我們至少要走一天的路,我敢肯定有1000%的可能性食物會在中途被搶走。

於是我決定,乾脆住在b區好了。

俠客其實是很懂我的,畢竟他也是隻小狐狸,想到的東西不打一處來,想來他也考慮到了這些問題,我們互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的眼中得到了然,這種默契也許是從剛才一起並肩作戰開始的,也許是從一開始就存在的,但我更傾向於後者,前者隻是鞏固了我們的默契度並使之加深。

既然兩人意見相同,那麼問題來了,如何在b區得到住處?

答案很簡單,一個字:

——搶。

顯然,我們不需要考慮如何搶到“屋子”這個問題,因為,已經有人難耐不住了啊。

我迅速拉著俠客往後一跳,與此同時,一根類似針的攻擊物從我們麵前飛速掠過,割走幾縷發絲。

由於這麼突然一跳的緣故,俠客藏在衣服底下的一塊麵包掉在了地上,而那個攻擊的人更是按耐不住,也許是餓得發瘋了,不顧一切地從隱藏的屋子裡衝了過來。

渾身是破綻。

我迅速解決了這個衝過來的人,鮮紅的血液濺在我的臉上,我舔了舔嘴角的鮮血,剛好,可以潤潤喉。

把那人身上的衣料拔下來,而俠客已經在那人的“房子”門口待機了,畢竟他身上藏著食物身處危險,先找地方躲起來才行。

我搜了搜那人的身上,除了衣料和剛才扔的那根長針外,就什麼也沒有了,我不再管他,從他的屍體越過去,向俠客那邊趕去。

我和俠客都靠在“房子”門口的旁邊待機,互相點了點頭,隨即一個用力,一起踹開了相當於“門”的那塊破布,果不其然,一個小孩就衝了出來。

沒錯,我們不能保證這個“房子”裡還有沒有其他的人,如果天真地認為已經沒有危險而毫無防備的進去,那麼下場就是被這個小孩捅死。

一刀解決他,我又隨手撿了塊垃圾扔進去,確定裡麵再無他人後,我和俠客才警惕地走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