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複活夜 ……這整件事合理嗎?……(1 / 2)

“這生命在他體內(In him was life;)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and the life was the light of men.)

光照在黑暗裡(And the light shineth in darkness;)

黑暗卻不接受光(and the darkness comprehended it not.)”

——節選自《新約-約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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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周六這天,哈利起得很早。

三日複活禮已經過去一半,其中以從今日日落後開始的守夜禮最為重要。這是他升任司鐸後經手的第一次,決不能出任何差錯。

蠟燭、白衣、聖水池、傅油器具早已準備就緒,他還不放心地爬上鐘樓檢查了最後一次。典禮的流程他也熟記於心,剩下的長段誦經部分則可能是最簡單的——

不是說他這個半路出家的神父會比神學院畢業的信仰更虔誠,實際上是因為,在有魔法加持的情況下,想忘詞也不那麼容易。

哈利無聲地出了口氣,像個普通的麻瓜那樣,手腳並用地下了梯子。

他在霍格沃茨讀書的時候的半點想不到自己三十多歲時竟然在做堂區神父,正如他帶領球隊登頂魁地奇世界杯的時候也半點想不到自己三個月後就會因為嚴重意外事故而退役。

飛天掃帚還能騎,但身體再也經受不起高強度的對抗了。這也就意味著,傲羅的職位同樣離他遠去。在漫長、痛苦、且看不到未來的複健時間裡,隻有在獨自聆聽教堂遠遠傳來的聖歌與鐘聲時,他才能獲取片刻的內心寧靜。

在事故發生之後,莉莉和詹姆都非常擔心兒子從此一蹶不振。所以,在哈利提出想去做見習司祭的時候,他倆隻是略有意外,接著迅速答應了。即便哈利選了個稍遠的麻瓜教區,他們也毫無異議——

雖說離家遠了、將來也極可能不會結婚生子,但隻要哈利能活得開心一些,那又有什麼所謂呢?

對哈利自己而言,他很清楚,教會是他躲避現實的港灣。

他自小在戈德裡克山穀長大,親人朋友幾乎全是巫師。在麻瓜中生活是純然陌生的體驗,他一開始非常不習慣。然而,在這樣的環境裡,沒有任何東西會提醒他那些不想回憶的慘痛過往,讓他覺得自己與普通人無異、而不是哪裡缺了無形的一大塊。

現在,隻有在定時去聖芒戈複查的時候,他才會感到沉甸甸的難受。但老實說,他運氣還算不錯:以他當初的傷勢,若是在麻瓜醫院治療,最好的可能也就下半輩子坐輪椅了。

逃避不是長遠之計,哈利隻能把希望寄托於時間。足夠長的時間可以磨滅印跡,亦或者讓新的什麼覆蓋其上。

像是現在,適應麻瓜的生活方式之後,堂區神父的日子也不像想象中那樣乏善可陳。教會的規矩確實特彆多,但他所在的堂區不大,要求沒那麼嚴格;他可以輕易幫上周邊居民的忙,他們待他也很禮貌、甚至於恭敬;魔法界的朋友們偶爾會來看他,他有假期時也可以回去看看。

平靜的生活沒什麼不好……而且他還能成為其他人的依靠……

哈利隨意地想。天色大亮,已經有信徒開始往教堂裡走,看見他時在胸口劃十字行禮。他回以點頭微笑,緩步走出教堂。外頭的草坪上已經為燭光禮劃分好了路線指示,他四下打量,確認一切無誤後,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隔著低矮的圍牆,教堂的草坪邊上就是寬闊的馬路。在路的另一頭,有個瘦高的黑發男孩佇立在行道樹的陰影下。兩邊距離很遠,但他還是一眼就捕捉到了那個隻在側門停頓了片刻的身影,完全出自本能地舔了舔唇。

因為生下來就是半個吸血鬼,準入之書上沒有他的名字,無法進入霍格沃茨。沒錯,他可以摸進對角巷乃至翻倒巷,搜集各類信息、找些魔法書自學,但一個能節省他大把時間的巫師不是更好嗎?

哈利·波特就完美地符合他的要求。

出生於古老的魔法家族,按部就班地從霍格沃茨畢業;父母都在魔法法律執行司就職,朋友深受現任魔法部長器重;原本計劃退役之後去應聘傲羅,卻不慎被人從高速飛行的掃帚上撞落……

高個男孩再一次在心裡肯定了自己的眼光。

認識好些魔法部的人,消息必定很靈通;想去做傲羅,哈利的咒語實戰水平肯定也不低;身上有舊傷,等到翻臉時對付起來更簡單。最妙的地方則是,方圓百裡隻有哈利一個巫師,沒有多餘的乾擾,適合他的長線計劃……

他最後看了一眼——烏雲籠罩的天空下,老舊的教堂外壁更顯潮濕黯沉——身形忽而化作一長串蝙蝠,悄無聲息地飛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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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午夜的彌撒過後,哈利幾近筋疲力儘。